坐標西區向陽路新興路口附近。
今早的溫度接近15度,到了中午,溫度計顯示,客廳的溫度仍然不到16度——這本該是一天中最暖和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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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天室外氣溫較高時,室內溫度尚能在19到21度之間徘徊。我本想著,在大數據與電腦化時代,精準調控室溫應當不成問題,也因此想當然的以為,今冬的供暖溫度會穩定在20度左右:天冷多供,天熱少供,既避免浪費,又讓人住得舒適。
事實證明,是我想復雜了。
天氣一轉冷,室溫并未如預期回升至20度左右,而是徑直掉到了不足十五度。原來,我之前的想象不過是美好的愿望——沒有什么復雜的智慧調控,也沒有所謂高科技帶來的溫情。
溫度上不來,西區一些采暖家庭難免冒出抱怨,甚至有人猜測:“東區住的領導多,暖氣自然足;西區住的領導少,溫度自然低。”
為此,我特意詢問了一位住在東區瑞貝卡某小區的朋友。不久,他發來一張實時溫度計照片:顯示略高于18度。他還補充道:“18度是及格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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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查了一下,確實如此——18度不僅是約定俗成的標準,更有國家規范作為依據。根據《民用建筑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GB50736-2012),在正常天氣條件下,臥室、起居室等主要生活區域的供暖溫度不應低于18度。規范中明確,該標準適用于新建、改建的民用建筑,嚴寒及寒冷地區須嚴格執行,夏熱冬冷地區可放寬至16至22度。
盡管其中未明確列出河南,但作為冬季寒冷區域,室溫顯然不應低于18度這一基準線。即便參照南方城市放寬后的16度下限,我家的溫度也未能達標。
由此可見,室溫偏低并非天氣原因,而是供暖本身存在問題。
愚以為:民生溫度不應打折。
供暖不是簡單的商品買賣,而是關乎基本生活保障的公共服務。溫度計上跳動的數字,衡量著一座城市的管理水平,也映照出對待百姓冷暖的態度。
當技術已能實現精準控制,更該被精準守護的,是每個人冬日里應有的溫暖與尊嚴。別讓那些關于“東西區溫差”的猜測繼續流傳,更別讓“18度及格線”僅僅停留在紙面——因為民生冷暖,從來不應有折價,更不應分區域。
當然,我家的溫度偏低也可能有特殊原因:也許是窗戶漏風,也許是墻體保溫不佳,又或者是因為住在頂層——這些因素確實都會影響室內溫度的提升,繼而導致我的溫度過低。
但話說回來,既然已經足額繳納了暖氣費,溫度卻遲遲上不去,心里難免不舒坦,總覺得這供暖服務買得不夠稱心、不夠劃算。
說白了,這就像一場“溫度交易”:賣家算得精明,買家卻無可奈何。
還有,今年的溫度,和往年物業自主供暖相比,似乎還不如物業供暖的溫度讓人滿意。
各位讀者朋友,您家的供暖溫度達標了嗎?歡迎在評論區聊聊您家的取暖情況與切身感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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