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我被搶劫了30萬!”
近日
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
接到李某某報警
稱“自己被人搶了三十萬現金”
民警高度重視
立即展開調查
并找到李某某了解情況
![]()
隨著調查的展開
民警發現事情另有蹊蹺
原來
李某某與朋友彭某
在某社交平臺上看到一則招聘廣告
發布者稱“接一單可得300元傭金和路費
食宿全包”
李某某的朋友心動了
于是叫上他一起賺這筆“輕松錢”
李某某與彭某在對方的遠程指揮下
先后到大理、臨滄
從“買家”處取得30萬元現金
對方稱這是用于購買美金炒外匯
以“6.1的匯率”賺取差價
二人信以為真
緊接著攜現金前往昆明“交貨”
可讓他們始料未及的一幕發生了
據辦案民警戚舒昶介紹
“他的上游在車上清點他運送的現金后
把他踢下車開車逃跑
也沒有給予他相應的報酬。”
傭金一分未得
人財兩空的李某某又急又氣
選擇編造“現金被搶”的謊言報警
試圖通過警方挽回損失
這就出現了開頭的一幕
經警方深入調查
彭某參與轉移的資金
實為涉嫌犯罪所得
其行為已觸犯法律
目前
李某某、彭某
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
警方提示
切勿相信任何非正規渠道
聲稱“穩賺不賠”的投資理財信息
天上不會掉餡餅
所謂高額回報背后
往往是詐騙陷阱或洗錢陰謀
最終目的是榨干你的錢財
或讓你淪為犯罪幫兇
請務必牢記
守好法律底線
不碰來歷不明的錢
不做違法犯罪的事
找兼職、求工作務必通過正規渠道
對任何涉及資金操作
看似“輕松獲利”的邀約
保持警惕
昆明信息港整理編輯
來源:昆明警方發布
編輯:叢 林
審核:李貴芳
終審:宋建波
點推薦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