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某地一12歲學生服藥自殺一案,因為即將迎來二審,再次引發廣泛關注,甚至引出對于英語約了設置的討論,有些人因此再次呼吁取消英語。
關于學習英語的問題,我前天有關評論,這里不再贅述,只再次說明本人觀點:不要相信某些把自己孩子送去美國留學的人胡說,國家設置英語學科,對普通老百姓是最有利的。
本文繼續討論一下關于這個案件本身。
實際上,本案在一審之后,已經被報道出來,但是沒有這次影響大。
早在2025年11月份的時候,濱州傳媒網就轉發了九派新聞的報道,把案件來龍去脈講得清清楚楚。
![]()
這個案件情況大致是這樣的:
案件發生于2024年2月,是在開學不到一個月的某一天,一個六年級女生在家里服下外婆治療心臟病的藥,剛開封整整一百粒,于是不治身亡。
學生留下一個紙條,上面寫到了“一直不會寫的英語單詞,一次作業不寫就要去的辦公室”,于是家長就把責任歸在學校和英語老師頭上,起訴學校和英語老師。
在起訴之前,家長已經與學校在警方和調解員的見證下,達成協議,簽訂協議書,學校基于人道主義給付2萬元撫慰金,家長同意不再追究。
但是,家長反悔了,出爾反爾。
![]()
新聞報道里沒說家長有哪些訴訟請求,只說一審法院駁回了家長全部的訴訟請求。哪些訴訟請求其實也不難猜測,無非就是賠償、道歉之類,重中之重自然就是經濟賠償,而且肯定是遠遠超過2萬元。
為什么在達成協議之后又出爾反爾,這里面有可能存在別人“指點”。說實話,這年頭告學校告老師的案子很多,由于之前有些法官和稀泥,家長基本是一告一個準,即便沒理,也能得到不低的人道主義賠償。這確實“鼓勵”了一些家長。
但是,現在這個問題已經被重視了,法院開始秉公執法,不再是誰鬧誰有理,不再是誰死誰有理,努力不把學校當成無限責任公司。
所以,本案法官根據事實,判定學校和老師沒有過錯,駁回家長所有訴訟請求。
![]()
本案中,法院查明如下事實:
第一,學生是在家里服藥自殺,家長對于藥品保管不到位,對于孩子監護不到位;
第二,英語老師沒有體罰學生,沒有辱罵學生,老師讓學生到辦公室屬于合理的工作范疇;
第三,學生說“好累好累”,主要原因是“日復一日的學習”,并不是說學習英語“好累好累”,不存在英語作業過重的問題;
第四,學生確實存在不做作業的情況,老師把學生叫到辦公室理由正當,而且老師不是只叫這一個學生,還同時叫了其他學生,所以也不存在歧視問題,不存在傷害學生自尊心問題。
![]()
這里面,有一個地方存在扯皮的情況,即“還要被你們嘲笑胖”,這到底是被誰嘲笑。家長說是被老師嘲笑,老師認為是被家長嘲笑。
我把遺書再次貼在上面,方便讀者看。
就我個人的觀點來說,我傾向于認為,學生說的是被家長嘲笑,理由是,學生遺書寫給家長的,從前面的稱呼“媽媽對不起”往下看,后面的第二人稱,應該是指“媽媽”,而不應該是指老師,遺書里根本就沒有寫到老師。
再說,我認為老師不可能嘲笑學生胖。老師在應試教育之下對學生施加學習壓力,這是有可能的,但是老師沒有理由違反基本的教育原則去嘲笑學生胖。
當然,就算按照家長的說法,只要老師否認,家長也沒有證據,不能學生說什么就是什么,必須拿出證據。
![]()
所以我認為,二審法院大概率會維持原判,除非家長能夠拿出更有力的證據,證明老師存在過錯。
家長能夠拿出更有力的證據嗎?不大可能。如果有更好的證據,一審時就拿出來了,用不著等到二審。
事實上,現在網友態度幾乎是一邊倒,沒幾個人支持家長,因為這事兒非常清楚,老師沒有過錯。
最后發一點感慨:
現在的教育,已經把老師逼回到正常教書狀態了,這或許也是好事兒。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