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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chinatimes.net.cn)記者帥可聰 北京報道
曾在淘股吧炒股實盤比賽中獲得冠軍,在雪球平臺上擁有逾10萬粉絲的金永榮,因操縱證券市場“栽了”。
2026年1月19日,中國證監會浙江監管局(下稱“浙江證監局”)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金永榮通過雪球“金浤”賬號公開發文評價、推薦股票后,進行大量反向賣出交易,不到8個月時間非法獲利約4162萬元。浙江證監局對金永榮“沒一罰一”,合計罰沒逾8300萬元,同時對其采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當日晚間,在上述處罰決定公開后,金永榮通過個人微信公眾號“金浤實盤”回應稱,其賬戶在去年5月已經被凍結交易,對這個處罰結果無力承受。他同時表示:“監管的目的是為了規范股市更健康運行,我一直積極配合調查。也希望大家都能學法知法,規范言行,以我為鑒!”
北京市中盾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資深金融律師魏景峰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操縱證券行為是資本市場的毒瘤,操縱者利用信息優勢或影響力,誘導普通投資者在高位接盤,本質是收割散戶的欺詐行為,會破壞市場公平交易秩序,嚴厲打擊操縱市場行為對市場有著重要積極意義。
薦股后當日或次日大量賣出
據行政處罰決定書,金永榮,男,1988年2月出生,住浙江省臨海市。
浙江證監局查明,金永榮長期使用“金浤”賬號在雪球平臺發布薦股文章,并輔以在淘股吧、微信公眾號、小紅書等其他平臺開通賬號發文發帖宣傳,參與淘股吧實盤比賽以及直播分享選股邏輯等形式,積累名氣和受眾。
截至2025年4月,金永榮雪球“金浤”賬號粉絲數量超過10.7萬人,2024年9月至2025年4月期間發布帖文的單篇平均閱讀量高達130萬次,金永榮在證券投資領域具有較大知名度和影響力。
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金永榮知曉其薦股行為具有影響力,在其雪球“金浤”賬號公開發文評價、推薦“啟迪環境”“路維光電”“光華科技”等32只股票,并在薦股后的當日或次日進行大量反向賣出交易。按當日及次日賣出口徑計算,交易金額合計約6.3億元,違法所得合計約4162萬元。
浙江證監局指出,上述違法事實,有相關證券賬戶開戶資料與情況說明、委托交易流水、銀行賬戶流水、相關人員詢問筆錄、交易所相關數據信息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金永榮對證券、發行人公開作出評價、推薦并進行反向證券交易,影響或意圖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所述(操縱證券市場)違法行為。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沒收金永榮違法所得約4162萬元,并處以約4162萬元罰款,合計罰沒逾8300萬元。
鑒于當事人金永榮操縱證券市場的違法行為影響證券交易秩序,情節嚴重,依據《證券法》有關規定,浙江證監局還對金永榮采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提出多項申辯意見未被采納
面對監管處罰,金永榮及其代理人提出多項陳述申辯意見,請求減輕、免除處罰,但均未獲得浙江證監局采納。
其中,金永榮辯稱自己不具備影響證券市場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僅為一名普通的散戶投資者,不具備影響證券市場的專業話語權。雖在淘股吧、微信公眾號、小紅書等平臺開通賬號,但發帖頻率極低、粉絲數均未達一萬,事實上無法達到積累名氣和受眾的目的。雪球賬號帖文的閱讀量數據并不真實,亦不足以證明具有較大知名度和影響力。發帖前后,雪球平臺其他賬號針對同一股票也發布帖文,股價及股票交易量并不會因其單一言論出現波動。
不過,浙江證監局經復核認為,金永榮長期在雪球平臺發布薦股文章,并輔以在淘股吧等其他平臺發帖宣傳,于2024年第二、三季度參與淘股吧炒股實盤比賽并獲得冠軍,以及直播分享選股邏輯等形式,積累名氣和受眾,截至2024年9月初在證券投資領域具有較大知名度和影響力。截至2025年4月,“金浤”賬號粉絲數量為10.7萬人,2024年9月至2025年4月內發布帖文的單篇平均閱讀量超過130萬次,單篇薦股類文章最高閱讀量高達808萬次。本案認定的閱讀量等數據系雪球官方提供,相關數據真實準確。
金永榮還辯稱,本案認定薦股文章中,全部帖文未涉及評價、預測或投資建議,在性質上明顯不屬于薦股文章。但浙江證監局認定,案涉發帖內容性質上屬于對上市公司或股票的分析評價、預測或投資建議,當事人提出的理由不成立。標注“不推薦買賣”“不作為買入依據”“會根據盤面決策操作”僅為形式免責,不影響行為性質認定。
關于責任認定與量罰方面,金永榮辯稱,發帖模式屬于雪球平臺中常見的表達形式,交易行為亦未呈現操縱性特征,主觀上并無操縱市場的故意。其主動配合調查,積極提供調查所需材料,立案后未在雪球平臺上發帖,還向浙江證監局舉報他人操縱證券市場違法行為線索,請求免除或減輕處罰。
對此,浙江證監局表示,金永榮在公開薦股后實施反向交易行為,操縱市場主觀故意明顯,符合“搶帽子操縱”行為特征。本案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等依法確定量罰,已充分考慮當事人主動配合調查等情節,在法定幅度內給予最低罰款金額,量罰合法恰當。
魏景峰律師認為,資本市場的核心是“價格發現”功能,操縱行為通過人為扭曲證券價格,使價格脫離公司基本面,導致劣幣驅逐良幣,違背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打擊投資者信心。操縱行為挑戰資本市場監管底線,若不嚴厲打擊,將導致守法者受損、違法者獲利的逆向激勵,破壞市場規則權威性,阻礙資本市場長期健康發展。
責任編輯:麻曉超 主編:夏申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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