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辯護領域,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案件往往牽一發而動全身。當事人最常拋出的兩個問題——“退賠了能少判多少?”和“消費者還能不能再告我三倍賠償?”——精準地刺中了此類案件民刑交叉地帶的命脈。這兩個問題看似獨立,實則環環相扣,處理得當,能為當事人開辟一條從輕處罰并化解后續風險的坦途;處理失當,則可能陷入“刑民雙罰”的泥潭。本文將結合我多年深耕此領域的實戰經驗,系統梳理其中的核心邏輯與操作精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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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程序中的退賠與諒解:不只是“量刑優惠”,更是“策略核心”?
將退賠與諒解單純理解為“花錢買刑”是極大的誤解。它們是刑法修復性司法理念的體現,是律師在刑事訴訟各階段為當事人爭取最優結果的核心策略工具。其價值隨著訴訟階段的推進而動態變化。
偵查階段
破冰與定調?。此時退賠,首要目標是改變強制措施。我曾代理一起銷售偽劣電氣設備案,當事人在被刑拘后,經我們與家屬溝通,迅速籌集資金向已查明身份的被害人全額退賠。檢察機關在審查批捕時,采納了我們提交的《無社會危險性論證意見》及退賠憑證,最終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此舉不僅讓當事人重獲自由,更向辦案機關傳遞了積極彌補損失、真誠悔罪的信號,為全案定下了從寬處理的基調。
審查起訴階段
談判與鎖定?。這是退賠與諒解發揮價值的“黃金期”。案件事實已基本清晰,檢察官正在形成量刑建議。此時,律師應主動出擊,將退賠、諒解與《認罪認罰具結書》的簽署進行捆綁式談判。一份明確載明“已全額退賠并取得被害人諒解”的《起訴意見書》或《量刑建議書》,對審判階段的法官具有極強的指引作用。我曾在一起保健品詐騙案中,通過在這個階段促成當事人與主要被害人達成諒解并超額補償,成功將檢察官的量刑建議從實刑談判為緩刑。
審判階段
鞏固與呈現?。進入庭審,退賠與諒解的價值更多體現在法庭調查和辯論環節。律師需要將之前階段的成果,通過出示收款憑證、諒解書原件,并申請被害人出庭陳述等方式,進行可視化、情感化的呈現。辯護重點應集中于闡述退賠的主動性、徹底性以及對修復社會關系的積極作用,從而打動合議庭,爭取在法定幅度內的最大從寬。
核心警示
一切操作必須建立在“真實、自愿、合法”的基礎上。我見過因受脅迫而事后反悔的諒解書,導致刑事從輕判決被質疑,民事索賠再起。因此,律師必須親自參與或監督諒解過程,確保程序無瑕。
民刑交叉的核心沖突:刑事退賠能否阻斷民事懲罰性賠償??
這是讓許多當事人和律師倍感困惑的焦點。答案并非簡單的“是”或“否”,而是一個需要精細權衡的法律博弈。
刑事退賠的本質是彌補被害人(消費者)的?實際損失?,其法律依據是《刑法》第六十四條。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的“退一賠三”或《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的“退一賠十”,屬于?懲罰性賠償?,旨在制裁欺詐和惡意行為,功能迥異。因此,從法理上講,二者并行不悖。
司法實踐中,法院的處理呈現出三種典型模式,這正是律師需要預判并布局的關鍵:
并行支持模式
刑事判決責令退賠后,消費者另行提起的懲罰性賠償訴訟仍獲支持。我代理過的一起假冒知名品牌白酒案便是如此。法院認為,刑事退賠僅填補了貨款損失,并未體現對經營者欺詐行為的懲罰,故消費者另行主張的三倍賠償應予支持。這種模式下,當事人將面臨雙重經濟負擔。
酌定減免模式
部分法院在審理后續民事案件時,會將刑事程序中的主動退賠、真誠悔罪作為酌定情節,適當減少懲罰性賠償的倍數。但這高度依賴法官的自由裁量,并無統一標準,風險較大。
一攬子解決模式
這也是律師最能發揮價值的領域。即在刑事程序(尤其是審查起訴或庭前調解階段),通過高超的談判技巧,促成當事人與被害人達成一份“總包”協議。協議中不僅涵蓋退賠實際損失,還包含一筆“額外補償”,以換取被害人出具書面承諾,明確放棄就本案事實提起任何民事索賠(包括懲罰性賠償)。我曾在一起工業膠冒充食用膠的涉眾型案件中,通過設立“退賠補償基金”并制定清晰規則,成功與上百名消費者達成此類一攬子和解,徹底終結了所有潛在民事糾紛,為當事人爭取了極為寶貴的量刑利益。
律師實戰操作指南:從策略到動作的精細分解?
理解了原理與風險,關鍵在于如何行動。以下是我總結的、可直接落地的操作清單:
(一)退賠操作“三步定式”?
金額核算關
切勿盲目承諾“全退”。首要任務是會同會計師審閱《審計報告》或《價格認定意見》,精確區分“銷售額”、“違法所得”和“被害人實際損失”。對于產品已滅失或無法追回的情況,應積極尋求通過市場評估價確定退賠金額,并與辦案機關充分溝通。
時機選擇關
審查起訴階段是最佳時機。此時事實清楚,便于與檢察官進行有效量刑協商。如果當事人經濟確有困難,應準備詳實的財產狀況證明,向辦案機關書面申請分期支付,分期方案本身也是悔罪態度的體現。
手續規范關
務必通過辦案機關指定的財政賬戶支付,并索取加蓋公章的《扣押/追繳/退還清單》或專用收據。付款備注必須寫明“XXX案退贓退賠款”,確保每一筆資金流向都可追溯、可證明。
(二)諒解談判與文書鍛造?
談判前置
分析被害人身份、損失程度、情緒狀態。向被害人方釋明,出具諒解書不僅能幫助被告人獲得從寬處理,也能讓其自身損失得到更快、更確定的彌補,這是雙贏。
過程留痕
確保諒解意愿真實。建議律師在場,制作《談話筆錄》,或在不侵犯隱私的情況下進行錄音錄像,記錄下被害人自愿出具諒解書的關鍵陳述,以防后續反悔。
文書要害
一份嚴謹的諒解書應包含:“對被告人的行為表示諒解”、“懇請司法機關依法從寬處理”、“確認已收到XX元退賠款(補償款)”以及“本諒解系針對本案全部事實”等核心語句。為最大限度防范民事風險,可加入“雙方就本案引發的所有民事爭議已一次性了結”的條款,但其效力范圍需根據具體案情審慎擬定。
(三)量刑影響的庭審呈現?
在法庭上,律師應提交完整的退賠證據鏈和諒解書,并發表專業辯護意見:首先,論證退賠的及時性與主動性,彰顯悔罪誠意;其次,強調退賠行為對修補被破壞的社會關系、節約司法資源的積極作用;最后,可以援引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同類指導案例或地方法院的裁判傾向,強化從寬處罰的正當性。
四、全局統籌:為當事人構建風險防火墻?
優秀的律師不應是“頭痛醫頭”的救火隊員,而應是全局的規劃師。
民刑協同對于涉及眾多消費者的案件,辯護團隊應與處理潛在民事糾紛的律師緊密協作,信息共享,策略聯動,避免刑事辯護與民事應訴相互拆臺。
關注地域司法政策深入研究案件管轄地省高院乃至中院關于民刑交叉案件賠償問題的會議紀要、審判指南。例如,部分地區明確“刑事已足額退賠并獲諒解的,可酌情減輕民事懲罰性賠償責任”。掌握這些“地方性知識”,往往能出奇制勝。
全程風險告知必須向當事人清晰闡明:刑事退賠諒解主要解決“刑期”問題,而“懲罰性賠償”的民事風險可能獨立存在。所有決策都應建立在知情的基礎上。
律師結語?
處理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中的民刑交叉問題,猶如在復雜的法律迷宮中尋找最優路徑。退賠與諒解,是手中的“導航儀”和“通行證”,其價值遠超幾行量刑條款的從寬。它要求律師不僅精通刑事辯護技藝,更要具備民事風險的預判能力和一攬子解決糾紛的戰略視野。通過階段化的精準操作、文書上的滴水不漏以及庭審中的有力呈現,我們完全有可能引導當事人穿越刑民責任的交叉地帶,最終抵達懲罰與修復、制裁與解脫的平衡點,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案結事了。這,正是專業律師價值的最高體現。
關鍵詞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刑事退賠;?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害人諒解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量刑從寬;?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消費者懲罰性賠償;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民刑交叉;?偽劣產品案件律師;?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刑事辯護策略
本文作者
林智敏律師,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刑事專業委員會專家組成員。林律師是業內公認的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辯護與刑事合規領域的領軍人物,其執業專長深度聚焦于該罪名下最為復雜的民刑交叉法律問題。
在長達多年的專業深耕中,林律師不僅積累了豐富的勝訴案例,更形成了體系化的實務方法論,尤其在刑事程序中的退賠策略、被害人諒解談判以爭取量刑從寬,以及協調化解后續消費者懲罰性賠償風險方面,擁有獨到的見解和大量成功操作經驗。其承辦的多起案件因在民刑責任統籌處理上取得突破性效果,成為同類案件的重要參考。
林律師善于將前沿法學理論與司法實踐相結合,著有多篇關于經濟犯罪刑民交叉問題的高權重實務文章,常被同行引為辦案指南。憑借對行業動態與裁判趨勢的敏銳洞察,他還受聘為多家大型消費品生產、流通企業的常年刑事風險顧問及特邀培訓講師,致力于為企業構建事前的合規防火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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