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要從最初講起,李亞鵬的女兒出生時患有唇腭裂,他和王菲在2006年成立了“嫣然天使基金”,到2012年又建起一家兒童醫院,專門治療這個疾病,七年里完成了超過七千例免費手術,沒向患者收過費用,也沒拿政府補助,聽起來很了不起,但問題在于它是民辦非營利組織,既不能營利,也不能隨意動用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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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去年年底起,房東就催醫院交房租,租金一年從五百萬漲到一千萬,三年下來欠了快三千萬。一月十五日,李亞鵬發了一段三十一分鐘的視頻,說醫院要被趕出去,還有孩子正躺在病床上,手術還沒做完。這段視頻在網上傳開后,大家都很關注,覺得情況很不容易,紛紛開始捐款,一分鐘能收到兩百多筆,有人捐一塊錢,也有人捐十萬塊。到十九號晚上七點半,已經收到了三十四萬多筆捐款,加起來有兩千三百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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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確實收到了,但醫院還是沒法用這筆錢,因為法律有嚴格規定,捐款如果沒有特別說明用于支付房租,就默認只能用在醫療救助上,比如做手術、買藥品、請醫生,不能用來交房租、付水電費或發工資,即便房東催得再緊,孩子還在等著做手術,只要動用了這筆錢就是違法,不是大家不想通融,而是實在沒辦法通融,一旦動了款,就可能受到民政部門的處罰,甚至要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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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問起,為什么不提前說明捐款用途,實際上確實有人寫了“付房租”,但這樣的人不到15%,大多數人在捐錢的時候根本沒考慮到這一點,他們以為把錢捐給醫院就是在救孩子,哪知道法律上還會分得這么細致,這就好比你給別人送飯,結果對方說這飯只能吃不能配湯,你一下子愣住了,但人家說得確實沒錯。
更尷尬的是,這家醫院沒有運營成本賬戶,在美國非營利醫院可以設立專項基金來管理房租和人工這些雜費,但在我們這里行不通,所有資金必須按照項目來分配,比如手術專項或康復專項,房租這種事根本不在項目范圍內,所以哪怕有人捐了一億元,只要沒寫明用于支付租金,就只能看著錢留在賬上,眼睜睜等著法院來拆除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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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還開著門,二十多個孩子沒做完手術,醫護人員也沒離開,捐款在繼續增加,但法律程序照樣進行,法院貼出的騰退公告快要到期,三十天后就要強制執行,誰都不想醫院關門,誰也不想耽誤孩子的治療,可法律規定只看有沒有合法合規,不管你是明星還是好心人。
我經歷這件事后,心里覺得挺不好受的,人們總說有錢就能解決事情,可實際上錢到了手,反而引來更多麻煩,這不是因為錢不夠用,而是規則太死板了,你捐出的每一分錢,都有很多條條框框等著你去遵守,你以為自己在幫助別人,其實是在應付法律上的難題,這不能怪誰,是整個體系帶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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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是誰,為什么突然漲租,這些情況沒人解釋清楚,法院執行是因為合同糾紛,和公益沒有關系,法律沒有阻止你捐款,也沒有阻止你救助孩子,但它不允許你把治病的錢用來交房租,這就形成了一種合法困局,大家都沒有做錯什么,但事情就是走不通。
醫院還在堅持著,孩子還在等待治療,費用繼續上漲,時間卻在一分一秒地流逝。沒人能預料最終的結果,只知道法律不會因為善意而改變規則。你捐出的錢或許真能幫助一個孩子,但無法拯救整座醫院,這聽起來有些荒謬,卻是我們不得不面對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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