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規范行業秩序,建立正確輿論導向,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住建部門結合1月5日《西安市房地產領域專項整治行動典型案例通報》,依據《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西安市房地產經紀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對涉及的4家房地產經紀機構作出處理,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1?
“‘XX好房筆記’‘衛XX’長期以‘業主賠錢賣房’為話題,刻意渲染市場波動,其通過消極化、片面化論調引導業主大幅降價,獲取二手房交易機會的行為,違反房地產經紀行業管理規定,干擾群眾理性判斷,擾亂網絡傳播秩序。”
經查,“XX好房筆記”“衛XX”賬號持有人為衛XX(未按規定辦理從業人員實名登記)系陜西升維置業有限公司(高新區經備字第202502559號)法定代表人、西安雨樵置業有限公司(未辦理經紀機構備案手續)股東。針對其違規獲取居間機會的違規行為,高新區住建局已對公司及賬號運營人批評教育、責令整改,分別扣除兩公司信用分20分,并列入重點監管對象。
2?
“‘地產XX’長期集納網上房產評論信息,無官方信息來源依據,通過剪輯拼湊、制作夸張標題等方式發布爭議性、誤導性虛假不實信息,引發用戶恐慌性預期,擾亂網絡傳播秩序。”
經查,“地產XX”賬號持有人董XX,系西安懂房網營銷策劃有限公司(高新區經備字第202502644號)法定代表人。針對其發布爭議性、誤導性虛假不實信息的違規行為,高新區住建局對公司及賬號運營人批評教育、責令整改,依規扣除公司信用分20分,并列入重點監管對象,涉及虛假宣傳的相關線索,已移交市場監管部門。
3?
“‘西安XX賣房XXX’對我市房產區域‘標簽化’,使用夸張標題、夸大性內容等形式,歪曲解讀西安樓市,影響公眾理性客觀判斷,擾亂網絡傳播秩序。”
經查,“西安XX賣房XXX”賬號持有人王XX,系西安玖之源置業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碑林區經備字第202500197號)員工。針對其“標簽化”我市房產區域的違規行為,碑林區住建局對公司及賬號運營人批評教育、責令整改,依規扣除公司信用分20分,并列入重點監管對象,涉及虛假宣傳的相關線索,已移交市場監管部門。
市住建局提醒: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各經紀機構要規范線上線下作業標準,認識到同一項目不同房屋的差異和特點,不得以個別低價作為項目整體參考價,不得“以點概面”渲染市場波動,不得以“虛假房源”吸客引流,不得傳播不實房地產信息,不得以個別成交數據判斷市場趨勢。廣大群眾如發現以上行為,歡迎向住建、網信部門投訴。
附件:
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6年1月21日
(此件主動公開)
供稿: 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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