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評論人 鄧啟金
河套平原的葵花籽香,掩不住劉家三代人二十二年的維權血淚。從自治區農業龍頭企業到被權力暴力劫掠,從七次司法拉鋸到最高檢督辦終獲勝訴,從億萬資產被兩輛舊車掏空到判決淪為一紙空文,這場因拒絕權力干股而起的產權冤案,不是個例,而是內蒙古系統性塌方腐敗的赤裸寫照——當權力結成黑網、司法淪為附庸、貪腐成為潛規則,民企的合法權益不過是待宰羔羊,普通人的正義訴求,只能在利益壁壘中撞得頭破血流。廿二載,三代人,兩命含恨,正義遲到更缺席,這起案件撕開的,是地方權力失控的深淵,是系統性腐敗對法治與營商環境的毀滅性碾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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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廿二載冤案:權力導演的“合法搶劫”
1993年,劉金銘攜兒孫創立企業,以“公司+農戶”模式帶動十萬畝良田生金、數千農戶脫貧,日兆食品一躍成為自治區農業龍頭,產品遠銷海外。1998年引狼入室遇“帶血合伙人”金黎輪(過往歷史中凡與其合作者輕者損財重者入監),2002年拒絕農墾局局長張綏昌30%干股要求,劉家的災難自此開始。2004年,金黎輪舉報自家公司偷稅,稅務查封、公安介入輪番上陣,企業瞬間癱瘓。劉永祥在多重威逼下簽下僅代表個人的股權轉讓協議,這份殘缺協議竟成掠奪利器。
司法徹底失守,將掠奪披上“合法”外衣。巴市中院濫用“先予執行”,將產權爭議企業的經營權判給金黎輪;政法委紅頭文件為暴力接管撐腰,51次110報警石沉大海,股東劉恒順被打斷3根肋骨、9人受傷,劉家人被打扔出廠門,農墾局官員卻放鞭炮慶“接管”。此后二十年,案件在地方司法系統“翻燒餅”:最高法2008年便裁定協議未成立,卻被地方架空;內蒙高院兩度推翻勝訴判決,直至2024年最高檢督辦,劉家才等來終審勝訴。可資產早已被巴市中院在“中止執行”期間,通過詭異“執行和解”轉移,時任巴彥淖爾常務副市長侯鳳岐的親屬,用兩輛舊車抵200萬公款,奪走數千萬資產,日兆食品變身天香食品,二十年利潤盡入特權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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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因直擊:系統性腐敗,壓垮正義的最后一根稻草
劉家的悲劇,是內蒙古多年來系統性塌方腐敗的必然結果。從白向群、云光中、云公民等中管干部涉煤巨腐,到侯鳳岐、屈振年等地方官員權力尋租,內蒙腐敗早已呈“塌方式”蔓延、“鏈條式”勾結——權力者前臺批權,親屬后臺撈錢,干股分紅、權錢交易成潛規則,稅務、公安、司法淪為權力附庸,形成“尋租—掠奪—洗白—庇護”的完整腐敗鏈,民企便是鏈上最肥的獵物。
案涉官員的落馬,不過是腐敗冰山一角。侯鳳岐因貪腐獲刑,其親屬卻靠空手套白狼侵吞日兆資產;屈振年因阻撓舉報被公訴,與本案中公安、司法對劉家維權的漠視如出一轍;始作俑者張綏昌勾結黑惡、施壓企業,卻全身而退。這些人并非因本案落馬,足見當地腐敗的普遍性與隱蔽性:當腐敗成為官場規則,不同流合污便是“異類”,當權力可以肆意踐踏法律而無追責,劉家的遭遇,只是無數被侵害民企的縮影。
系統性腐敗直接導致司法徹底失靈,這是本案二十年沉冤的核心。民法學泰斗江平早已戳破“表見代理”的謊言:金黎輪明知劉永祥無授權,何來“善意相對人”?所謂判決依據,不過是司法為權力找的拙劣借口。最高法裁定、專家論證、中央媒體監督,在地方腐敗網絡前不堪一擊:巴市中院無視最高法指令執意轉移資產,內蒙高院陽奉陰違反復翻案,執行局在高院撤銷錯誤裁定后仍兩年無動作,臨河公安手握鐵證卻兩度對刑事犯罪不予立案。當司法失去獨立、執法放棄公正,法院成權力私器、公安做沉默看客,法律便成一紙空文,民企維權不過是一場注定失敗的掙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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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泣血悼亡:九泉之下,唯余冤屈未平
2015年5月,83歲的劉金銘為討公道,赴最高法上訪途中摔倒骨折,一病不起。這位一輩子本分經營、帶動一方致富的老人,躺在病床上仍攥著上訪材料,心心念念都是企業的公道。2016年1月3日,老人未等判決結果,含恨離世。
二十余天后,那份再次敗訴的判決書送至家中,劉金銘的老伴劉乃茹看完,悲憤交加突發腦溢血,兩天后便追隨老伴而去。一個月內,兩位老人相繼殞命,臨終前,他們未看到企業回歸,未等到一絲正義。這份冤屈,刻在劉家后人骨血里;這份悲涼,映著法治被踐踏的寒心。劉永祥每次到父母墓前,都燒上一份判決書復印件,跪地痛哭:“爸,媽,我們贏了,可廠子回不來了!”風吹墓碑,皆是老人無聲的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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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字字誅心:八問公道,劍指腐敗與枉法
1、劉金銘八旬高齡上訪摔折,含恨而終,只因拒絕權力尋租,便落得家破人亡,世間公道何在?
2、劉乃茹見敗訴判決突發腦溢血離世,一份枉法判決逼死一位老人,司法良知何在?
3、51次110報警石沉大海,股東被打斷肋骨、員工被打扔出廠,公權力護民的初心何在?
4、高院明確指令執行,巴市中院卻兩年紋絲不動,人民法院的“人民”二字,體現在哪里?
5、官員親屬用兩輛舊車掏空數千萬資產,竟被認定“善意取得”,權力的貪婪與傲慢,邊界何在?
6、江平泰斗戳破法律謊言,最高法裁定被地方架空,法治的權威與尊嚴,何在?
7、白向群、侯鳳岐等一眾官員落馬,腐敗欠下的民脂民膏、血債,該如何償還?
8、劉家三代人廿二載、兩條人命贏來空文判決,民企守底線謀發展的活路,何在?
五、正義不死:為劉家,更為所有民企討公道
62歲的劉永祥仍在奔走,他扶起墳前跪麻的侄子,字字鏗鏘:“只要還有一口氣,這事就沒完!為了爸媽,為了劉家清白,更為了后來的創業者,不再受這份罪!”
這句誓言,是劉家的血淚吶喊,更是所有被權力侵害民企的心聲。日兆食品案,早已超越一家一戶的產權糾紛,它關乎司法公正,關乎營商環境,關乎普通人對正義的信仰。內蒙古的腐敗整治仍在繼續,落馬官員已受懲處,但對劉家而言,唯有讓判決落地、資產回轉、枉法者伏法,才能告慰兩位冤死的老人,才能給民企一個交代。
正義或許遲到,但絕不能淪為空文(遲到的正義不是正義是否更引人思考?)。那些劫掠資產的、枉法裁判的、庇護腐敗的,終究逃不過法律制裁與民心審判。河套平原的葵花籽,年年向陽而生,正如人們對正義的期盼,從未熄滅。愿法治的光芒,終能照進河套平原,照進每一個被腐敗浸染的角落,讓民企敢創業,讓守底線者有公道,讓冤魂得以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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