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1月22日通報,日前,國家能源集團烏海能源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周勇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青海省海南州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青海省海南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海南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勇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海南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周勇利用擔任國家能源集團烏海能源黨委委員、副總經理、總經理、董事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推進項目、工程承攬、項目資金撥付、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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