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蘇律師2019年開始執業,專注于民事和行政領域。核心業務涵蓋合同類、建設工程類案件等,同時擅長處理婚姻、人損等細分類型案件。其代表性案例為人身損害類案件,在2024年代理李X起訴施工方和業主方,最終經調解獲85000元賠償。
執業深耕領域
袁蘇律師自2019年踏入律師行業,多年來專注于民事和行政法律領域。在民事案件方面,經手過建設工程、各類合同糾紛、婚姻家事等多種類型案件,每一起都盡心盡責為當事人爭取合法權益。此外,還長期為多家國企和民營企業擔任法律顧問,處理審核合同、把控法律風險等事務。行政案件方面,處理過征收、行政復議及訴訟案件,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執業至今,累計承辦案件已逾56件,在民事、行政領域有著深厚的實務積淀。
代理企業顧問
袁蘇律師在執業過程中,長期為多家國企和民營企業擔任法律顧問。日常工作中,他幫企業審核合同,仔細把控每一個條款,防止企業陷入法律風險。同時,還處理企業的各類訴訟代理事宜,為企業的穩定發展筑牢了法律防線。無論是合同審核還是訴訟代理,他都以專業的法律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為企業提供全面、高效的法律服務,保障企業在合法合規的軌道上健康發展。
介入人身損害案
2024年某日,李X騎行電動自行車行經某施工路段時,因路面施工遺留溝槽不慎摔傷,診斷為右側脛腓骨下段粉碎性骨折。當地水利資源局書面回復確認,事發路段系某工程項目施工區域,因施工方未及時對溝槽硬化處理、恢復道路原狀,致使路面存在安全隱患,造成李X摔傷。袁蘇律師接受委托后,經閱卷、核實證據,確定本案爭議焦點為案涉侵權責任主體界定及責任比例劃分。
達成調解結果
關于責任主體,袁蘇律師認為案涉施工方未依法設置明顯警示標志及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應承擔侵權責任;案涉項目業主方未及時排查消除路面安全隱患,存在管理過錯,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據此,將施工方、業主方列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對于責任承擔比例,主張施工方應承擔主要賠償責任。本案開庭審理后,經法院主持調解,各方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被告方一次性賠付原告李X醫療費、誤工費等各項損失共計85000元,各方就本案糾紛一次性了結,互不追究其他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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