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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錢不是工亡賠償,是簽了字、按了手印、還壓著50萬違約金的“人道撫恤”。
人社局說材料不全,工傷認定卡在第一步,連個結論都沒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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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周六的下午,他倒在出租屋地板上,手機還亮著,微信里剛回完領導的消息。
搶救時被拉進新工作群,人走了8小時后,手機又震了一下,是緊急上線通知。
家屬翻他電腦和OA記錄,發現那天早上5點、6點、8點、11點、下午2點,一共登了5次系統——全是周末。
公司不認這些截圖,說后臺查不到,數據早沒了。
他那臺電腦,連同門禁卡、工牌、一堆U盤,全被公司收走,一周后直接當廢品扔了。
人社局想調原始考勤日志,結果服務器里啥也沒有,連備份都“未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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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信息來源于網絡
39萬打到父親賬戶,協議上白紙黑字寫著:簽了字,就不能發聲;要是發了,賠50萬。
可這筆錢,法律上不算工亡待遇。2025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約5萬,按條例,工亡該賠100萬起步,還得加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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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分給前妻和妹妹每人4萬多,剩下歸自己。但律師說,這錢不是遺產,配偶才是第一繼承人,她沒簽字,也沒拿錢,這筆分配其實沒法律效力。
他老婆沒工作,沒孩子,沒房產,病歷寫著“阿斯綜合征”,突發心源性猝死。
醫學報告里沒寫加班,只說心臟停跳前3小時心電異常。
但沒人能證明,他連續三周每天干14小時、凌晨兩點還在改代碼,和這次猝死有沒有關系。
《工傷保險條例》里沒有“過勞死”這個詞,也沒有哪條說,老板讓員工周末隨時待命,算不算“工作崗位”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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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一開始接了,翻完材料又退了。
不是不幫,是真難打:證據公司不給,遺物公司扔了,人社局調不出數據,法院大概率判“非工作時間”,不視同工傷。
勞動仲裁也勸別走了,說就算贏了,執行也難——公司注冊地在異地,賬戶早拆得七零八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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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信息來源于網絡
有人問,為什么家屬不等認定結果,就急著簽協議?
因為醫院賬單堆到兩萬八,ICU一天六千,社保報銷完還欠一萬四。
父親賣了老家房子,老婆借了三萬網貸,妹妹偷偷掛了水還來簽字。
簽字那天,她把協議拍下來,發在只有5個人的家庭群里,沒說話,就一個句號。
簽完第二天,公司HR在微信問:“群里消息刪了嗎?”
她沒回。
后來她在丈夫電腦回收站里翻出一個刪了一半的文檔,標題是《2025年Q4上線排期v12終稿》,修改時間:11月29日15:47。
他倒下前11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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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39萬到賬那天,她把手機關機了八小時。
八小時后,微信彈出一條新通知,是公司年會彩排群,全體成員,說下周六下午兩點,全員到場。
人社局最新回復說,繼續協調調取數據,但需要公司配合。
公司還沒回應。
他工位上那盆綠蘿,干死了。
沒人記得是誰買的,也沒人去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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