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劉洋)托管機構違規開展學科培訓、無證照開展體育運動培訓……寒假將至,1月21日,為嚴厲打擊校外培訓隱形變異行為,規范轄區培訓市場秩序,四川省教育廳發布通告,查處6家違規培訓機構,并對相關責任人處以罰款、遷址、沒收非法所得等處罰。
六家培訓機構分別位于成都市雙流區、眉山市東坡區、廣安市廣安區、自貢市自流井區、達州市通川區以及資陽市雁江區。其中,位于雙流區的機構大門顯著位置張貼“托管中心”招牌,但成都市雙流區教育局聯合市場監管部門執法人員開展專項檢查發現,其教室內正組織多名中小學生開展學科類教學活動,涉嫌違規培訓。自貢市自流井區、資陽市雁江區查處的機構也是打著托管名義違規開展招生宣傳,前者機構工商注冊登記經營范圍有“中小學生校外托管服務”,未取得辦學許可證,違規進行學科類招生宣傳。
眉山市東坡區查實的違規情況顯示,機構負責人張某某在未取得辦學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情況下,租用眉山市東坡區桐花巷某場地,聘請5名培訓從業人員及1名工作人員,擅自舉辦面向初中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截至案發,該機構累計招收40名學生,收取培訓費用共計12000元,其中已消課費用6710元,未消課費用5290元;達州市通川區一家機構原為藝術培訓機構,朱某某在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招收24名學生開展英語、數學培訓,收取費用9800元。
廣安市廣安區教育科技和體育局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公安分局聯合檢查發現,某籃球俱樂部未取得辦學許可證,違規招收40名學員開展少兒籃球培訓活動,累計收取培訓費用24800元,其中退還課時費用19680元,違法所得費用5120元。
上述辦案人員均依據教育部等八部門發布的《關于做好校外培訓廣告管控的通知》《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等規定,給予上述機構行政處罰。
編輯 繆晨霞
校對 翟永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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