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名刑滿釋放的公安原副局長汪劍武實名舉報現任信訪局長李衛國!這場“前科人員”與“現任公職人員” 對峙引發關注,不光因兩人的身份,更關鍵是二人曾因案件產生過深度交集。
數年前,“汪劍武案”在審理過程中,曾牽出縣紀委監委工作人員違法辦案的“案外案”。當時,李衛國正在縣紀委監委任職,并參與辦理過汪劍武的相關案件。汪劍武從警20年,曾任鎮雄縣公安局副局長。后來,他曾因受賄罪、玩忽職守罪被判七年,上訴后改判四年。如今汪劍武刑滿釋放仍在申訴,李衛國已身居局長之位。當初的“辦案者”與“被查者”,這層關系讓整個事件超越了簡單的個人恩怨。
此次,汪劍武再次向昭通市紀委市監委寄送材料,舉報鎮雄縣信訪局局長李衛國檔案涉嫌造假等多項問題。核心直指李衛國在入黨時年齡未滿18歲,是其擔任村支書的父親利用職權偽造了檔案,并稱“可查檔驗證”。面對如此具體的指控,李衛國的公開回應是“完全不實”,并表示相信組織會公正調查。然而,汪劍武曬出截圖顯示,其在社交平臺上發布的舉報內容遭鎮雄縣信訪局工會委員會投訴要求刪除,理由為“縣紀委系統無李衛國信息”,但投訴未被受理。目前官網仍顯示李衛國為信訪局負責人。
這場舉報已經不是簡單的個人糾紛,也不光關乎“檔案年齡”的真偽,而是對公職人員管理與政務公正的公開叩問。真相究竟如何,不容模糊,責任必須厘清。不論汪劍武的舉報是否真實,李衛國是否被污蔑,公眾亟需一份權威徹底的調查結果。
編輯: 祝聞豪
責編: 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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