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2日,56歲的女教師白琳騎電動車去學校值夜班途中撞上鄉(xiāng)道上懸吊的樹枝后不幸身亡。據咸陽市中級法院落款2025年12月3日的終審判決書,承擔70%責任的豐儀鎮(zhèn)政府應賠償原告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共計76萬余元。2026年1月19日,趙正告訴九派新聞 ,家屬至今未收到一分錢賠償金。其介紹,兩周前,他曾去鎮(zhèn)政府溝通,得到對方回復,“我們承認法院的判決結果,但是沒有錢,你可以申請強制執(zhí)行或上告。”1月20日,記者致電豐儀鎮(zhèn)政府核實此事。相關負責人否認曾讓家屬申請強制執(zhí)行的說法,并表示,“還沒到強制執(zhí)行的時間,讓他過來和我們對接,(錢)就算不夠也給他積極準備。”此外,該負責人在電話中確認,針對二審判決,鎮(zhèn)政府已向陜西省高級法院申訴,目前在等結果。“這里面反差太大,一審法院判責任是三七,現(xiàn)在反過來了。”
據此前報道,56歲的女教師白琳騎電動車上班途中,與道路西側垂吊在路上的樹枝發(fā)生碰撞后現(xiàn)場死亡。交警大隊開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顯示,白琳違反了交通法規(guī),未靠右側且超速行駛,承擔主要責任;鎮(zhèn)政府未修剪樹木、影響通行安全,承擔次要責任。家屬向交警提出了復核申請,結果是維持原認定。而后,家屬向陜西省興平市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將豐儀鎮(zhèn)政府訴至法庭。法院一審判決,白琳負主要責任70%,豐儀鎮(zhèn)政府負次要責任30%,并向原告賠償32萬余元。家屬不服,繼續(xù)上訴,同時四處奔走,搜集新證據。2025年12月,咸陽市中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豐儀鎮(zhèn)政府承擔主要責任70%,并向原告賠償76萬余元,白琳承擔次要責任30%。(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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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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