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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男子強奸大嫂,出獄后又刺死見義勇為者”一案在云南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案件未當庭宣判。1月22日,被告人田永明的哥哥田先生告訴南都N視頻記者,“妻子一提這個事就非常難受。”另外,對于被害者家屬向妻子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補償130多萬元,他認為不合理。
南都此前報道,判決書顯示,田永明因強奸其大嫂趙某某被判處刑罰,刑滿釋放后心懷不滿。2002年11月13日20時許,田永明持刀到華寧縣趙某某家欲找其泄憤。趙某某發現后從臥室往家外跑,田永明持刀追趙某某,被害人劉銘富路過時進行阻止,被田永明用刀刺中胸部兩刀,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后田永明追上趙某某用刀連刺數刀,致趙某某腹部、手臂等部位受傷,后被旁人阻止。田永明作案后即逃離現場,后潛逃近二十年被抓獲歸案。法院判決田永明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25年10月28日,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對此案啟動再審。2026年1月21日,該案在云南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未當庭宣判。被害人劉銘富的兒子劉亮剛透露,檢方提出了量刑建議,認為原審死緩量刑過輕,建議法院判處田永明死刑。
1月22日,劉亮剛的代理律師劉文華表示,劉銘富的家屬已提起民事訴訟,由于田永明無賠償能力,家屬將見義勇為行為的受益人即趙某某列為被告,要求其承擔劉銘富見義勇為死亡的補償金1320331.07元。該民事案件目前已立案,但因刑事案件尚未審結,目前已中止審理,待刑事判決生效后將重啟。
1月22日,田永明的哥哥田先生告訴南都記者,事發后多年,對于田永明已沒有太多兄弟情,“對我來講,他怎么判都無所謂”。他透露,“妻子(趙某某)一提這個事就非常難受。”
對于劉銘富家屬提出的補償,田先生表示,由于事發時自家經濟困難,“我們在農村沒什么收入”,他曾給劉銘富家400多元作為孩子學費。
他稱,現在通過努力,家庭生活上有所改善。“如果他們有什么困難,我會盡我自己所能去幫他們,但是憑空問我要這么多錢,我并不認同。”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 楊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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