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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
(綏化地標建筑:以前的“美食城”,現在的“中興春天”。劉虎 攝)
政府說:雖然違法了,但是現在大樓已經建起來了,商戶都入駐了,如果撤銷這個違法行為,會損害“公共利益”。所以,確認違法,但不予撤銷。
『案情』
這是一起發生在黑龍江綏化的“商業恐怖故事”。
2005年,北京商人劉弘睿在知名演員寇振海的牽線下,赴綏化投資建設地標項目“圣福華商貿中心”。在經歷了長達8年的拆遷拉鋸戰后,劉弘睿積勞成疾,于2013年臨終前與當地退休警察、商人寇成興簽訂協議,約定以1.5億元保底轉讓項目。
然而,劉弘睿去世后,局面徹底失控。寇成興被指利用劉弘睿患有認知障礙的八旬老母,通過虛假材料變更法人、簽署新協議,廢除了1.5億的保底條款。
隨后,寇成興方面將價值數億的土地和項目非法過戶至自家名下。雖然綏化市政府在2024年出具復議決定,承認當年的土地轉讓“違法”,但以“木已成舟”為由不予撤銷。
更魔幻的是,原本應拿回1.5億補償的劉弘睿家屬,反被寇成興方面起訴。當地法院在一系列被指“拉偏架”的審判后,判決受害者倒賠寇家9500余萬元,并將公司剩余資產通過“代位權訴訟”悉數清繳。一個退休警察,就這樣在法律的眼皮底下,完成了一場完美的“吃絕戶”。
撰文|燕十三
出品|有戲Review
在東北黑土地的凜冽寒風中,總是流傳著關于“狠人”的傳說。但真正的狠人,從來不是戴大金鏈子在燒烤攤上叫囂的社會大哥,而是那些手里拿著印章、身后站著親戚、嘴里講著法治的“儒雅長者”。
最近,黑龍江綏化的一樁舊案被翻了出來。故事的主角不是什么商業巨擘,而是一位退休的人民警察——寇成興。
這位前公職人員給我們上了一堂生動的MBA課,課程的名字大概可以叫:《如何通過合法程序,把別人的3個億變成我的》。
我們常聽說一句話,“投資不過山海關”。很多時候,我都覺得這是地域歧視,是南方資本對北方老鐵的傲慢。但看完綏化這家名為“圣福華”公司的遭遇,我不得不感嘆:
這不是投資環境的問題,而是生存環境的問題。在北京,你可能是個體面的開發商;到了綏化,你可能就是一只待宰的肥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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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聯報道詳見網易號“法治邊角料”)
1、 托孤變成了“吃孤”
故事的開頭,像極了一部充滿了溫情與理想主義的年代劇。
2005年,著名的“老爺專業戶”、演員寇振海做媒,北京商人劉弘睿帶著巨資和夢想來到綏化。彼時的綏化市領導滿懷熱忱,希望打造一個當地的“王府井”。
劉弘睿信了,即使面對的是一片還要自己掏幾千萬拆遷費的“毛地”,他也認了。這大概就是那一代企業家的情懷,總覺得只要替政府分憂,政府總會記著你的好。
但現實是殘酷的。八年抗戰般的拆遷,耗干了劉弘睿的資金,也耗干了他的生命。2013年,在項目即將凈地交付的前夜,劉弘睿倒下了。
這時候,那個關鍵人物——
寇成興出現了。
寇成興當時的身份很有意思,他既是綏化市公安局的警察,又是當地實力雄厚的“海興公司”實控人。在那個年代,這種“警商一體”的身份,在當地意味著什么,不言自明。
病榻上的劉弘睿,做出了他人生中最后悔、也最無奈的一個決定:托孤。他與寇成興簽了一份協議:我把項目給你,你給我家屬留1.5個億。
對于一個投入了八年心血、墊資數千萬的項目來說,1.5億僅僅是個保本價,這是劉弘睿留給孤兒寡母最后的救命錢。
劉弘睿大概是讀過《三國演義》的,以為自己是劉備,對方是諸葛亮。但他忘了,這不是漢室宗親的天下,這是綏化的江湖。他前腳剛走,后腳“諸葛亮”就把“阿斗”給燉了。
2、 拿捏老太太的藝術
劉弘睿去世僅一個月,寇成興就向我們展示了什么叫“兵貴神速”。
他沒有去找劉弘睿精明的妻子談,而是直接找到了劉弘睿年近八旬、且患有認知障礙的老母親——王靜。
想象一下這個畫面:一位剛剛喪子的八旬老太,面對一位曾是警察的“大老板”,對方拿出一堆文件說:“簽了這個字,就給你錢,合同不用看,肯定對你有利。”
于是,魔幻的一幕發生了。在劉弘睿尸骨未寒之際,這位老母親被推到了前臺,成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隨后,兩份新的轉讓協議迅速出爐,那份救命的1.5億保底協議被廢止,取而代之的是一份金額模糊、任由寇成興拿捏的新合同。
這是一場針對弱勢群體的精準圍獵。
更絕的是,雖然工商局后來查實材料造假,撤銷了王靜的法人身份。但在王靜當“偽法人”的那短短幾天里,寇成興已經拿著她簽的字,把最核心的土地資產——那個未來的“綏化王府井”,過戶到了自己女兒的公司名下。
這操作,行云流水,沒有任何道德負擔。在巨大的利益面前,體面值幾個錢?
3、 “違法但有效”的行政邏輯
如果說寇成興的操作只是商人的狡詐,那么當地職能部門的表現,則讓人感到了徹骨的寒意。
土地轉讓的過程,簡直是把《土地法》按在地上摩擦。
根據規定,轉讓協議簽訂后30天內必須申請變更,他們拖了兩年;變更必須有公告,他們沒有;必須有地籍調查表,他們也沒有。甚至連辦理手續的人——圣福華的代理人是已經被開除的前員工,海興的代理人竟然是工商局的公職人員。
這是一場從頭到尾都散發著腐爛氣息的違規操作。
直到2024年,也就是十年后,綏化市政府終于在一份行政復議決定書中承認了:當年的土地變更行為“違法”。
你以為正義終于遲到了?太天真了。
這份決定書的后半部分,才是真正的神來之筆。政府說:雖然違法了,但是現在大樓已經建起來了,商戶都入駐了,如果撤銷這個違法行為,會損害“公共利益”。所以,確認違法,但不予撤銷。
翻譯一下這段話:雖然小偷是把你的車偷走了,這確實違法。但小偷現在已經把車改裝成了出租車,還在拉客運營,如果把車還給你,乘客就不方便了。為了“公共利益”,這車就歸小偷了吧。
什么時候,保護一個非法侵占他人資產的私營老板,成了“公共利益”?這種“生米煮成熟飯就能合法化”的強盜邏輯,一旦被公權力背書,那以后誰還守法?大家只要比誰手快、誰飯煮得快不就行了?
4、 司法“盲盒”與消失的卷宗
如果行政權力的傲慢讓你窒息,那司法權力的“配合”則讓你絕望。
拿走了地,沒給錢,這還不夠。寇成興反手把圣福華告了,理由是:我為了處理你留下的爛攤子,多花了好多錢,你得賠我。
綏化市北林區法院的法官們,在這一刻展現出了驚人的“專業素養”。
他們無視了圣福華提出的回避申請——盡管寇成興是老公安,盡管他的親屬在法院系統身居高位。他們追加了17戶回遷戶做第三人,卻死活不肯追加那個最關鍵的證人——簽了字的老太太王靜。
在一審判決中,法院通過一系列復雜的法律計算,最后得出一個結論:寇成興不僅不用給那1.5億,反而是圣福華欠了寇成興9500萬。
這一進一出,就是2.5個億的落差。
而在執行階段,操作更是粗暴得令人發指。價值1.3億的房產,流拍后以6000萬抵債給寇成興;價值8000萬的大樓,作價4000萬抵債。
此后,當圣福華發現利息計算嚴重錯誤,去法院申請執行異議時,法院給出的理由足以載入中國法治笑話集:“申訴資料丟失了。”
卷宗會丟,法官會缺席,但寇成興的資產收割機永遠準時。
5、 誰的“王府井”?
如今,那個曾經被寄予厚望的“綏化王府井”,早已更名為“中興春天”。它是綏化的地標,燈紅酒綠,人流如織。
但在我眼里,那不是一座商業中心,那是一座巨大的墓碑。它埋葬了一個北京商人的生命,埋葬了一家企業的合法權益,也埋葬了人們對當地法治環境的最后一點信心。
據報道,寇成興家族如今已構建起一個龐大的商業帝國,資產數億。
他的女婿在北京高院,他的侄子在市人大。這是一張密不透風的網,外地人劉弘睿一頭撞進去,連骨頭渣子都沒剩下。
在這個故事里,我們看到了權力的傲慢、法律的缺位、人性的貪婪。
圣福華公司在舉報信里問:“做一個提前退休的公安干警,哪里來的幾個億資金?”這個問題,大概率不會有答案。因為在那個封閉的生態系統里,寇員外既是規則的制定者,也是規則的受益者,更是規則的裁判者。
或許有人說,這是商業糾紛。然而,這卻不是。商業糾紛的前提是雙方地位平等,契約精神存在。當一方可以隨意調用行政資源修改檔案,可以利用司法關系左右判決,甚至可以讓違法行為獲得“豁免權”時,這就不是商業,這是狩獵。
黑龍江的雪還在下,很白,很冷。不知道這層厚厚的白雪,還能掩蓋多少像圣福華這樣的“凍死骨”。
我們期待上級巡視組能給出一個不一樣的答案。畢竟,如果連“搶劫”都能被法律確認為“有效”,那我們失去的,絕不僅僅是一個投資項目,而是整個社會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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