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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敦煌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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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商務局日前發布《關于發放敦煌市2026年“喜迎新春·助商惠民”餐飲電子消費券的公告》。
為進一步激活餐飲消費市場、釋放消費潛力,切實惠及廣大市民及來敦游客,敦煌市商務局、市場監管局聯合中國銀聯甘肅分公司,通過云閃付APP面向社會發放“喜迎新春·助商惠民”餐飲電子消費券。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動時間
2026年1月25日—3月5日
二、參與對象
已完成云閃付APP實名注冊,定位在敦煌市行政區域內,在參與活動餐飲企業(個體戶)消費的消費者(含本地居民及來敦游客)。
三、發放時間
自2026年1月25日—2月24日,分5批次發放(資金若有結余將持續發放,發放時間另行通知),具體時間如下:
第一批次:1月25日10:00,發放100元消費券500張;發放200元消費券300張;發放300元消費券100張。
第二批次:2月4日10:00,發放100元消費券500張;發放200元消費券300張;發放300元消費券100張。
第三批次:2月14日10:00,發放100元消費券800張;發放200元消費券600張;發放300元消費券400張。
第四批次:2月19日10:00,發放100元消費券700張;發放200元消費券500張;發放300元消費券300張。
第五批次:2月24日10:00,發放100元消費券500張;發放200元消費券300張;發放300元消費券100張。
四、發放平臺
本次電子消費券在云閃付平臺發放,為唯一官方發放渠道,以領券方式進行。
五、領取及使用方式
(一)領取方式:下載云閃付APP,在首頁選擇“消費券”點擊進入,選擇“市州消費券—酒泉市惠民消費券”點擊進入,
選擇“敦煌市新春餐飲消費券”點擊立即參與,根據發放時間輪次,點擊立即領券,即可領取電子消費券。
電子消費券的面額分別為:100元、200元、300元,每輪每人僅限領取電子消費券1張,領完即止。
(二)使用方式:消費者領取電子消費券后,可在參與活動的餐飲企業消費使用。消費者一次性消費滿200元核減100元電子消費券1張、滿400元核減200元電子消費券1張、滿600元核減300元電子消費券1張。單筆消費僅限使用1張,不可累計、不可疊加、不可拆分使用。消費券禁止直接兌換為現金,不找零或替代現金找零。
電子消費券自領取之日起至下一批次發放前有效,逾期自動作廢。其中第五批電子消費券為本次活動收尾批次,消費截止時間延長至2026年3月15日23:59,逾期未核銷的自動失效。
六、注意事項
1.參與活動時,用戶需將云閃付APP更新至最新版本,打開手機GPS定位并允許活動APP獲取位置信息,僅限GPS定位在敦煌市的用戶參與。點擊云閃付APP首頁左上角箭頭,選擇敦煌市可以更新定位信息。
2.用戶通過【掃一掃】支付時,出現紅色優惠信息時再支付。
3.參與活動的商家須確保活動期間正常營業,無正當理由不得擅自停業、歇業,全力保障消費者用券需求。活動期間,商戶為消費者開具發票時,須按減除優惠補貼部分后的實際支付金額開具,確保發票金額與消費者實際付款金額一致。
4.請各商家引導消費者以真實交易參與活動,嚴禁通過虛假交易套取補貼,系統將24小時監測活動交易情況。
5.參與商戶需嚴格恪守誠信經營原則,切實保障每筆交易的真實性、合規性,嚴禁通過虛構交易、串通套現等方式套取財政補貼資金。
6.活動期間,云閃付平臺將對交易數據實時監測,若出現整百金額交易、貼邊金額交易(如201元、401元、603元等接近滿減門檻的金額)、非本人消費使用、短時間內高頻次核銷等異常情形,將自動觸發風控預警。敦煌市商務局、市場監管局、中國銀聯甘肅分公司等相關部門將聯合開展核查處置,一經查實存在套利行為,立即取消該商戶參與本次活動的資格,追繳違規所得資金。
七、參與活動企業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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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蔡蓉、楊晶宇
責編 | 丁守敏
主編 | 狄春華、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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