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兵(筆名“天涯筆客”)
因信訪維權被拘留是痛苦的,更痛苦的是,拘留期間還被強制要求每天交150元生活費,不交就不給飯吃。
現年58歲的女子資臘云,系湖南耒陽市 “財富之星”詐騙案的受害人之一。
雖該案相關案犯經法院判決受到了相應的刑事處罰,但因辦案警方以 “權限不足” 未對境外轉移贓款開展有效追繳,導致資臘云投入的51萬本金,幾乎血本無歸。
此后,資臘云踏上了信訪維權之路。
信訪的遭遇,是痛苦的;信訪的后果,是沉重的。
在信訪過程中,資臘云遭截訪人員毆打、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強行喂食不明藥物等等,導致全身多處出現軟組織挫傷,身體受到明顯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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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6日,“不聽勸告”的資臘云,被耒陽市公安部門以“擾亂信訪秩序”為由,拘留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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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臘云被送去執行拘留的地方,掛著的是耒陽市強制隔離戒毒所的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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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資臘云所述,戒毒所內,拘留人員住三樓,戒毒人員住二樓,放風時大家都在同一個操場活動。
事實證明,拘留所的飯,不是那么好吃的,更不是免費吃的。
被執行拘留第四天的時候,資臘云被要求繳納生活費,標準是每天150元,洗漱用品費50元。
值班干警還告知資臘云,若不按每天150元的標準繳納生活費,就會停止為她供餐,不給飯吃。
為了不至于被餓死,資臘云只好通知前夫來為其交生活費。
2023年2月22日上午,資臘云前夫到拘留所為其辦理繳費手續時,又遇到了一個難題。
收費工作人員要求:只能交現金、不接受轉賬。
但因資臘云前夫實在拿不出現金,收費人員最后無奈接受了微信轉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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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關在拘留所(戒毒所)的人,并不是每個人都有條件交生活費的。也有極少數的人,因種種原因,非要吃“霸王餐”。
拘留所對待這種吃“霸王餐”的人,采用的手段就是:降低生活標準。
資臘云稱,交了生活費的人,早餐是一個雞蛋、一碗白米粥;中、晚餐的菜品一般是豬血、水豆腐加少許肥肉片,或是冬瓜、白菜加少許肥肉片。而沒交生活費的人,早餐只有一碗白米粥,中、晚餐都是水煮白蘿卜配白米飯,偶爾會換成水煮冬瓜,根本難以下咽。
一個人被拘留后,需要交生活費嗎?
答案是否定的。
根據《拘留所條例》相關條款,拘留所應當按照規定標準為被拘留人提供飲食,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從國家政策層面來講,拘留所的各項運營開支,包括被拘留人的基本生活費用,均由國家財政統一承擔,被拘留人個人無需支付任何生活費用,這是保障被拘留人合法權益的硬性要求。
法律界人士亦表示,此類強制收取拘留期間生活費的行為,涉嫌違規加重被拘留人經濟負擔,若該筆費用未通過對公賬戶收取、未開具正規票據,還可能滋生資金管理不規范等隱患。
2024年6月18日,資臘云因繼續信訪,再次被耒陽市公安部門以“擾亂國家信訪秩序”為由,作出拘留10天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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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臘云又一次被送到掛著“耒陽市強制隔離戒毒所”牌子的這個老地方,執行拘留。
這一次,資臘云沒被強制要求交生活費了。
但不交生活費的生活標準,依然沒變,依然是“早餐一碗白米粥,中、晚餐水煮白蘿卜配白米飯,偶爾會換成水煮冬瓜”。
這個生活標準,一般人扛不住,營養跟不上。
要想改善伙食質量,也是可以的。
通知家屬來拘留所按每天150元的標準給拘留人員訂餐后,拘留所就按“醬板鴨盒飯”標準為被拘留人員配餐。
按照資臘云的說法,這個“醬板鴨盒飯”,有飯,有點肉和蔬菜,和外面10元的盒飯標準差不多。
因為沒人來拘留所給資臘云訂餐,她從此過上了“早餐白米粥,中、晚餐水煮白蘿卜配白米飯”的生活。
幸運的是,拘留人員的監室,都貼著繳費二維碼。
更幸運的是,與資臘云同監室的某女子,被拘留時居然帶了一部手機。
嘴實在饞的時候,資臘云就請該女子掃二維碼幫她訂一份“醬板鴨盒飯”,每份50元。
被執行拘留的十天里,資臘云共請該女子掃二維碼幫她訂了四份“醬板鴨盒飯”,共花200元。
拘留期滿出來后,資臘云才有機會將這200元轉給這個好心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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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拘留所,買東西很方便,但可能要遭遇一層“雁過拔毛”。
幫資臘云點餐的那位女子,請資臘云的侄女幫她從外面買了套睡衣帶進拘留所。
資臘云侄女在幫該女子買睡衣的同時,也幫資臘云買了兩瓶咸菜、一袋梨子、一袋陽光葡萄。
資臘云侄女到拘留所送購買物品時,拘留所門衛向她提了一個小小的勒索:給買兩盒煙我才幫你送。
無奈之下,資臘云侄女只好給了門衛50元。
然物品送進拘留所后,資臘云只收到了一袋梨子和一瓶咸菜,另一瓶
咸菜和一袋陽光葡萄,被門衛拿走了。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拘留所吃拘留所,莫過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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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服被拘留的行政處罰,資臘云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
2025年4月,衡陽鐵路運輸法院依法作出判決,撤銷2024年耒陽市公安部門作出的拘留決定,并判令該局賠償資臘云4624.4元。
耒陽市公安部門不服該判決,依法提起上訴。
2025年8月,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后,維持一審判決,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但截至目前,耒陽市公安部門仍未履行生效判決,賠償款項始終未能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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