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雪峰
(武漢大學社會學院)
本文節選自《大國小農:城鎮化進程中的農民》一書
社會主義的本質是實現共同富裕。從目前情形來看,影響共同富裕的主要因素有三個:一是當前中國普遍存在的城鄉差距;二是經濟發展方面存在的區域差距,尤其是中西部地區與東部沿海發達地區的差距;三是因為占有資本、職業機會等不同所產生的階層差距。
三大差距中,城鄉差距似乎占據更為關鍵的位置。區域差距可以理解為東部沿海城市經濟帶相對于中西部以農業為主地區的差距,或者說,東西之間的區域差距本質上是城鄉差距。東部沿海發達地區的農村大部分已經實現工業化,雖然體制上仍然是農村,絕大多數農民卻已不再主要從事農業而是主要從事二、三產業;即使是尚未實現工業化的東部地區農村,也因為處在東部沿海發達地區,而有優越的市場區位及市場機會,從而擁有完全不同于中西部以農業為主的農村的優越條件。也就是說,東部沿海發達地區的農村實際上已成為城市內在有機組成部分,東部地區與中西部地區的差距是高度發達的東部沿海城市經濟帶與欠發達的、有著大量傳統農業的中西部地區的差距,本質上是城鄉差距。
階層差距首先是職業收入差距。從事農業的農民是收入最低的階層,當前中國低收入群體中的最大多數是農民,增收最困難的也是農民,想方設法增加農民收入是幾十年來中央一號文件不變的主題。
因此,國家推出鄉村振興戰略,縮小城鄉差距成為國家政策目標的重中之重。共同富裕的前提是提高農民收入,大幅度縮小城鄉差距。
問題是,我們得對城鄉差距有切實的理解,而不能盲目地,不加分析、不講條件地討論增加農民收入、縮小城鄉差距及推進鄉村振興。
▍ 一個案例及啟示
2022年暑假,筆者到湖北鄂州 Z村調研,訪談 Z村 11組組長劉勇林。
Z村是鄂州市一個普通農村,全村 1 500人,在村莊常住的只有大約 300人,且以老年人和兒童為主,年輕人都進城去了。劉勇林所在 11組位于一個村灣,叫作劉灣。全灣 48人,13戶,都姓劉,目前常住村莊的只有 5戶 8人,均為 60歲以上的老年人,其中有三對夫妻和兩位單身老年人。兩位單身老年人,一位為 76歲的婦女,種植 2畝水稻,并且自己種菜,身體好,子女都在城市工作(打工),家庭經濟條件好。另一位為 69歲的男性,身體也不錯,也種田,因為唯一的女兒出嫁了,所以被評為低保戶,每月有 300多元低保金。
三對夫妻,一對為 60多歲的夫妻,主要在當地做木工,年收入 10多萬元,算是小老板,生活條件與生活質量都不錯。兒子在外務工,還未成家,父母當木工為兒子攢錢。
還有一對夫妻就是組長劉勇林夫妻。劉勇林 70歲,夫妻身體都很健康。訪問劉勇林的上午,他剛捕了 3斤多鱔魚,賣了 110元。他每年在春夏季節的晚上下鱔魚籠,第二天收籠,每天都可以捕 3~4斤黃鱔, 1斤 30多元,每天就有 100多元收入。他說每天早上“現過現”數錢的感覺真好啊。
劉勇林除每年捕鱔魚可以賺 1萬多元以外,還種了 6畝水稻,養了 10多只雞、20多只鴨,沒有養豬(因為不準養);妻子打理菜園,做家務。劉勇林負責村里兩條道路的清掃工作,每天要清掃 2~3小時,一年有 1.4萬元的報酬。他還是村合作社常務理事,一年有大概 5 000元的收入。他作為村民組長,每年有 300元的收入。夫妻兩個,每人每月有 120元的養老金,一年有近 3 000元。有時候,劉勇林還在附近務點工。一年下來收入有 3萬多元,足夠開支了。
劉勇林有七個子女,六個女兒,一個兒子,每年六個女兒都會給劉勇林夫妻 1萬多元現金,其中一個女兒專門負責為劉勇林提供白酒。劉勇林不要兒子的錢,反過來每年都會資助兒子一家。
劉勇林每天要喝點酒、抽一包 20元的香煙;每周到鎮上打一天麻將,從早上八點打到下午五點,打一天麻將給老板50元,老板管午餐,輸贏最多幾十元,主要是和本村人打。劉勇林平時不用買蔬菜,也不用買大米、雞蛋,主要是買魚肉。每年參加村里人情往來要花幾千元。一年下來,劉勇林夫妻可以存 1萬多元,不算缺錢花。如果他們不再能賺錢,就需要靠子女來養了。
劉勇林兒子在縣城買房和打工,家庭條件一般。 2003年孫子出生以后,劉勇林夫妻到縣城幫兒子帶孫子 10年,2013年回村后就不愿再進城去了。他說,還是回到農村生活舒服,想做事就做事、想玩就玩,“多舒服哦”。問他想不想孫子。他說,孫子都 20歲了,有什么想的,打個電話就行了。劉灣的父母都要進城幫兒子帶孫子,等到孫子 10歲左右就再回到農村。Z村也是如此,也許整個鄂州乃至中國農村的多數地方都是如此。劉勇林認為,將來他兒子、媳婦老了,肯定也是要回到農村養老的。
所以,盡管全灣 13戶有 12戶已在城市買房,卻只有一戶農村的房子沒有翻修。每年春節,全灣人就都回到農村來住了。
劉灣有 100畝水田、 20畝旱地,現在有 50畝水田拋荒了,留村幾位老年人種了 30多畝,沒有租金。因為土地不好種,之前租種本灣土地的外灣盧姓農戶不愿再租種,就出現了拋荒的情況。拋荒的主要原因是農田基本水利設施長期得不到維護。
劉灣有 3戶貧困戶,也是低保戶。一戶就是前面說的只有一個出嫁女兒的留守單身男性老年人。還有一戶即為組長劉勇林的兒子,原因是兒媳婦患有精神病(不嚴重)。第三戶為 40多歲的夫妻,帶兩個上學的小孩在市里租房打工、上學,經濟條件相對比較差,其主要優惠是子女上學可以獲得國家補貼。
劉灣每年山地出租可以獲得大概 2 000元租金,主要用于清明節和 6月 6日曬族譜時的集體聚餐。
▍ 推論
鄂州農村距離武漢、鄂州、黃石等大中城市都不遠,農民有較多到大中城市就業的機會,所以,我們調研的鄂州 Z村,人口空心化程度遠超全國平均水平。 Z村 1 500人,只有大約 300人留村,留守人口只占到全部戶籍人口的 20%,劉灣留守人口則只占約 17%(8/48),且全部為老年人。
當前中國正處在快速城市化進程中,農村青壯年及家庭條件好的農戶率先進城,留守農村的往往是相對弱勢且缺乏進城能力的農民和農戶,且往往越是弱勢農民和農戶越是要依托農村。即使子女在城市有體面收入和住房,老年父母一般也不愿與子女一起住在城市,因為與子女同住“不自在且不自由”,回到農村自己家中住,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只要身體健康,回到農村家中的老年人就能開啟人生“第二春”。
有相當一部分的農民主要收入來源為城市的二、三產業,原因很簡單,農業產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只有 7%左右,而當前農村戶籍人口占到全國總人口的一半以上,僅靠農業收入,農村戶籍人口的收入就太低了。當然,農村并非只有農業。沿海地區鄉村工業化,農村也有部分二、三產業收入。更重要的是,農村絕大多數勞動力已從農村進入城市,他們的主要收入來自城市二、三產業收入,且農戶家庭收入中來自二、三產業的工資性收入早已超過農業經營性收入。現在第一個必須弄清楚的問題是,應當如何計算農民收入。核心問題是,那些已全家進城甚至已在城市買房安居卻仍然保留了農村戶籍的農戶家庭的收入,是算作農民收入還是市民收入,是算作農村收入還是城市收入?進城務工農民的收入是算作農戶家庭收入還是城市家庭收入?按居住地統計城市人口,是否同樣按居住地來計算城鄉收入差距?若按居住地來計算城鄉收入差距,則農村青壯年農民和相對優勢的農戶家庭都已進城,留守農村的主要是相對弱勢的農民和農戶家庭,這樣來統計城鄉收入差距,難道還有可能縮小城鄉收入差距嗎?也許,縮小城鄉收入差距的一個辦法就是讓城市精英下鄉而讓農村弱勢群體進城,很多學者和政策部門官員就是這樣主張的。問題是,這樣的對策即使可以縮小城鄉收入差距,又真的對農民好嗎?尤其是真的對弱勢的農民好嗎?
從農民生命歷程上講,他們年輕時進城務工經商;子女成家后,他們到城市為子女帶孫子;孫子上學了,他們不愿在城市的子女家中居住,而愿意回到村莊,開啟自由自在的人生“第二春”。到目前為止,農民最主要的實踐都是不愿與進城子女一起在城市生活,而是回到村莊與土地結合在一起生活。鄂州農民有著強烈的退養意識, Z村幾乎所有進城農戶仍然保留了農村住房,進城年輕人都有年老后仍然退回農村養老的意愿,從而保留了農村退路。進城農民為自己留條后路,說明農民對自己的處境有清晰的認識。正是農民對自己處境的這種清晰認識,使中國在遭遇經濟周期瓶頸或其他特殊困難時,部分人可以退回村莊,從而緩解中國現代化進程中可能遭遇到的任何困難。
從鄂州 Z村案例來看,有幾點特別值得注意。
第一,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尤其是相對弱勢的農民的命根子,因為相對弱勢的農民缺少在城市謀取收入的機會。土地對農民有五重意義:第一重意義是,農業生產收入是留守農村的農民最基本的收入來源;第二重意義是,農民可以在土地上獲得種蔬菜、養雞鴨以及撈魚摸蝦的副業收入;第三重意義是,宅基地和住房為農民提供了安身之所;第四重意義是,土地和住房為可能進城失敗的農民提供了退路;第五重意義是,與土地結合起來,讓農民成為勞動者,勞動最光榮,有了勞動就有了生命的意義和活著的價值。
第二,國家為農民提供的基本保障很重要,包括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生活保障、基本醫療保險等,這些基本保障水平比較低,卻為農民提供了十分重要的底線收入,每一分錢對農民都十分重要。
第三,農村務工機會也很重要。包括以工代賑在內的項目可以為農村勞動力提供收入機會。
相對來講,農村消費是比較低的。一方面,農村存在自給自足的經濟,農戶的生活基本需要通過在土地上勞動就解決了;另一方面,農村熟人社會的娛樂、住房都幾乎是不要錢的,或無成本的。
Z村的情況可以用一句話來總結,就是在村莊中以較低的消費可以獲得較高水平的福利。從收入看,缺少進城機會而留守農村的相對弱勢的農民收入不高,若在城市生活,這些收入肯定是遠遠不夠的,而在農村,這些收入卻可能保證農民相對不低的生活品質。之所以很多農村的留守老年人將自己身體仍然健康、可以進行農業生產的老年生活稱為人生“第二春”,就是因為他們父母已去世,子女也已成家,人生任務已經完成,留守農村只要自己養活自己、自己過好自己的生活,就可以了。有生產能力,生活上很安逸,與子女保持一定的距離,使自己可以更加自由自在。
顯然,農民留守農村的收入機會是遠遠少于城市的。問題在于,留守農村的農民往往正是缺少進城機會的相對弱勢的農民。城市機會向包括農民在內的所有人開放。也就是說,農民留守農村并非單純因為鄉愁,或要在農村追求高于城市的生活品質,而是因為他們缺少在城市獲利的機會,留守農村也就是次優選擇。
之所以缺少進城機會的農民留守農村能成為次優選擇,除了農村具有與土地結合起來獲得收入的機會以外,很關鍵的一點是國家為城鄉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務。尤其重要的是在道路、電力、供水、村莊環境建設等方面的國家投入,為農民提供了生產生活便利。農業機械化則使農業生產不再是重體力勞動,老年人也可以從事農業生產活動。
基本公共服務中特別重要的一項是基本農田水利建設。 Z村劉灣有 50畝水田拋荒,之前盧姓農戶流轉耕種,因為水利條件太差,十年九旱,沒辦法種,就拋荒了。如果水利有保障,100畝水田可以為農戶每年提供 10萬元收入,這樣的收入水平就可以為農村留住一戶青壯年夫妻,或產生一戶我們所說的“中農”。
同時,農村留守農民顯然不是要追求高于城市生活的品質,也不可能靠遠低于城市收入的有限收入來獲得高于城市品質的生活。搞農村環境整治時標準太高,按景點標準打造農村,甚至不允許農民養豬,非得將農民存放雜物的雜物間拆掉,這都是誤會了當前中國農村的發展階段和農民的實際需求。
當前,中國城鄉之間存在著顯著的發展差距,其中之一就表現為城鄉居民的收入差距。
從收入來講,農民收入中,除了被統計的農業收入以外,還有很多收入未被統計,比如在就業市場上的臨時務工收入、撈魚摸蝦的副業收入、自給自足的家庭經營收入等。從消費來講,農村市場化程度相對比較低,農民住自己房子不要錢、娛樂不用錢,消費相對受到限制。農戶家庭有限的收入可以支持農民在農村過得下去,卻難以支持農民在城市立足;或者說,在城市讓一家人過不下去的家庭收入,到了農村卻能讓一家人過得不錯。
▍ 城鄉差距大具有必然性
當前,中國正處在快速城市化進程中。 2021年,中國城鎮化率已超過 64%。按一般估算,未來中國城鎮化率將超過 75%甚至更高。
城市化的一個重要特征是大量人財物資源聚集到有限的城市中,形成人口、經濟和科技的聚集。城市是現代產業的主要依托。從某種意義上說,沿海地區鄉村工業化,使得沿海地區農村已變成沿海城市經濟帶的內在組成部分,就是說,雖然從體制上看,東部沿海發達地區已經實現工業化的農村仍然是農村建制,但實際上其已變成城市內在組成部分。相對來講,當前中西部農村已很難再興辦工業,農村產業基本只能依托于農業。
如果將東部沿海發達地區已經實現工業化的農村算作城市的內在組成部分的話,則當前中國經濟總量的 90%都集中在面積十分有限的城市土地上面。正是經濟在城市的聚集,以及人口在城市的聚集,使城市具有遠高于農村的生產力,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也較農村有更高的使用效率。
因此,由國家財政投入建設的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必然是城市優于農村,原因無他,就是投入城市可以有更高的使用效率及發揮更大作用。從這個意義上講,城鄉之間在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上面必然會存在差距。
但同時,國家明確要求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以保障城鄉居民的基本權利。
國家財政能力越強,就越有可能為農村提供更高水平的基本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雖然在一段時期內這些基本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使用效率不高,甚至有浪費的嫌疑,但是其因為國家經濟發展而逐漸能夠惠及所有人。當前中國正處在經濟爬坡階段,還不可能為農村全面提供很高水平的基本公共服務,因此,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之間的差距仍然是可見的。在未來相當長一個時期內,城鄉間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的差距仍將存在。
比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的城鄉差距更重要也更基本的是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因為產業主要集中在城市,農村只有有限的農業收入,且農村人口眾多,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就很顯著。改革開放以來,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實際上是擴大的。
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擴大,與二、三產業快速發展,城市經濟比重越來越大有關。根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當前中國仍然有將近 5億農村人口,農業產值卻只占 GDP的 7%左右,農村二、三產業份額也越來越少,城市成為中國經濟的絕對重心所在。
隨著二、三產業進城,以及城市經濟占比越來越大,農民自然而然進城獲取二、三產業獲利機會。1978年中國城市化率只有 18%,2021年中國城市化率已突破 64%,44年間城市化率提高了 46個百分點,平均每年城市化率提高一個百分點。農民進城了,在城市從事二、三產業,常年在城市生活,甚至在城市買房,他們雖然身份上可能還是農民,戶籍仍然在農村,甚至在農村還有承包地,卻已是地地道道的城市居民了,已被統計為城市人口。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城市化率由 18%上升到超過 64%,很大程度上源于農民持續不斷地進城。
農民進城有兩種略有差異的進城形態。第一種是作為勞動力進城。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在農村找不到充分的就業機會,于是進城務工經商,成為城市常住人口,他們的收入當然也應當算作城市居民收入。第二種是農民全家進城。隨著青壯年勞動力進城務工經商,逐步積累了可以在城市安居的經濟實力,他們就全家進城了,其中部分農戶已將戶籍從農村遷入城市,成為戶籍與實際生活都在城市的城市居民。也有部分全家進城的農戶保留了農村戶籍以及農村土地承包權。
當前,中國仍然處于快速城市化進程中,就是說,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和他們的家庭正在快速進城變成城市居民。留守農村的主要有兩部分人,一是缺少進城能力的農民和農戶,二是在農村找到了獲利機會從而不需要進城的農民和農戶,后者我們稱之為“中農”。
農村“中農”是指不離開農村即可獲得不低于外出務工收入的農戶家庭,典型如通過擴大農業經營規模來提高農業收入,從而可以在保持家庭結構完整又不離村的條件下獲得可觀的家庭收入。一戶種 100~200畝耕地,年收入就可能達到 10萬元,這種收入水平就可以保證較高質量的農村生活。農村“中農”是十分重要的,因為正是只占農村人口大概 10%的“中農”與絕大多數老年留守人口,構成了當前中國農村相對穩定的社會結構。
農村“中農”的數量增長來自大量農戶進城。越多農戶進城去了,就讓渡出越多之前的農村獲利機會,不愿或不能進城的農村青壯年夫婦就越是有機會獲得這些獲利機會。以中國有 19億畝耕地為例,按一戶“中農”的適度經營規模為 200畝算,19億畝耕地可以承載約 1 000萬戶“中農”的需求。現在的問題是,仍然有大量進城農民兼營農業,且留守農村的老年人仍然要與土地結合起來,從土地上獲得收入與生命意義。因此,當前青壯年農民和農戶家庭進城,他們讓渡出來農村獲利機會,這對于留守農村的農民是有利的。
因此,農村就出現了一個悖論,即:一方面,隨著青壯年勞動力和家庭經濟條件優越農戶的進城,農村留下的是相對弱勢的農民和農戶,這必然造成農村居民收入相對于城市居民收入差距的拉大;另一方面,正是因為越來越多的農民和農戶家庭進城,留守農村的農民和農戶家庭才有了更多在農村的獲利機會。
無論如何,在快速城市化的背景下,青壯年農民進城和具有經濟優勢條件的農戶進城,而缺少進城能力的老年人和經濟條件相對較差的農戶家庭留守農村,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就必然會越拉越大,只不過這種收入差距拉大并非全是壞事,因為正是相對強勢的農民和農戶家庭進城,為缺少進城機會的農民和農戶家庭提供了更多從農村獲利的機會。
▍ 城鄉差距與城鄉差異
有一種意見認為,要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辦法就是讓城市富人下鄉、農村窮人進城。富人下鄉、窮人進城,從統計上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確可以縮小,但問題是:缺少進城能力的農民進城了,他們在城市的生存將更加艱難;而城市富人下鄉,他們就會搶占本來應當歸缺乏進城能力的農民的農村有限獲利機會,從而在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話語下剝奪農村相對弱勢的農民和農戶有限的機會,導致弱者更弱,這顯然不是我們的政策目標,更非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初心。
之所以不能通過鼓勵缺乏進城能力的農村相對弱勢的農民和農戶進城,以及鼓勵城市富人下鄉,來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是因為城鄉在為不同群體提供就業收入機會以及生存生活保障方面存在著巨大差異。
對于城市富人和農村相對強勢的農民和農戶來講,他們具有比較多的選擇機會,可以在城市獲得各種二、三產業的獲利機會。對于缺少進城能力的農村相對弱勢的農民和農戶來講,他們的選擇機會是有限的,這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缺乏進城能力,農村獲利機會對弱勢農民和農戶就尤其重要;第二,同樣的收入水平或同樣的社會保障水平,在城市可能難以生存,在農村卻可能生活得不錯。
如前述鄂州 Z村的案例,超過 60歲的農民在城市很難再找到就業機會,國家又很難為他們提供足以在城市體面生活的社會保障;若與子女在城市生活,他們就不得不承受因為沒有收入而寄人籬下的壓迫感與緊張感,長期下去,心理和身體都很容易出現問題。
回到村莊,只要身體健康,就可以從土地上獲得各種收入,可以種糧食、種蔬菜、養雞養鴨、撈魚摸蝦,這既獲得了經濟收入,又因為大部分農產品可以自給自足而大幅度降低了支出。勞動還讓老年生活變得充實,建立在勞動關系基礎上的農村熟人社會也更加具有生產能力。國家為農村老年人提供的不高的基本養老保險,在城市生活當然是遠遠不夠的,但對于在農村生活而言卻可能相當重要。
當前,中國城鄉之間存在差距是顯然的,問題是城鄉之間還存在顯著的差異。正是這種顯著的差異對農村弱勢群體極為重要且具有關鍵作用,因為正是這種差異讓他們有了一定的選擇空間,包括他們在缺乏進城能力時選擇不進城而仍然留在農村,以及他們進城失敗后可以選擇返回農村。
對于城市人和已經在城市安居的農村強勢群體來講,農村只是他們的另外一次機會,他們已經在城市獲得了收入機會。對于缺少進城機會的農村弱勢群體和進城失敗的農民來講,農村則是他們的生存保障。如果政策鼓勵城市人下鄉,或鼓勵已經進城的農民工返鄉創業,就可能減少缺少進城機會的農村弱勢群體在農村的獲利機會。
城鄉之間的差異大概可以表述為兩個方面:第一,農村市場化程度比較低,自給自足經濟較為普遍,只要有比較少的現金收入就可以獲得過得去的生活;城市的情況則恰好相反。第二,村莊是熟人社會,熟人社會具有高于城市陌生人社會的社會資本。
城鄉差異是客觀存在的,即使城鄉差距進一步拉大,利用城鄉差異,也可以為達到高水平的城鄉均衡發展提供通道。具體有三個方面的問題尤其值得關注。
第一,中國小農戶將長期存在并且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其中的主要表現就是當前中國仍然有大約 70%的農戶在耕種自家承包地,主要是通過留守農村的中老年父母種地,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家計模式。小農戶投入自身勞動力,不計勞動成本,其農業生產受市場影響小,韌性強。同時,正是小農式的家庭農業為缺少進城機會的中老年人提供了勞動、就業、收入機會。
第二,隨著留守種田的中老年農民年齡的增長,他們逐步喪失農業生產能力,退出農業生產,正式進入養老階段。養老階段也有兩個大不相同的階段:一是生活可以自理的階段。這時,他們不再進行農業生產,卻仍然可以種菜、養雞鴨,自己做飯,生活自理。農村熟人社會是他們主要的精神生活場所,農村的廣闊土地成為他們揮灑汗水的地方。二是生活不能自理的階段。這時,要么子女回來照料父母,要么老人隨子女進城去養老。無論哪種方式都是生命中質量不高的階段的無奈選擇。若在村莊,則落葉歸根、入土為安,生命走向終點,不留人生遺憾。
第三,“中農”群體在農村逐步擴大。農村存在著若干不能進城或不愿進城的中青年農民,不能進城的原因如父母年老或子女太小,不愿進城的原因則是希望保留完整的家庭生活等。無論是不能還是不愿,留守農村的中青年農民都要從農村獲取更多的獲利機會,最典型的就是從進城農戶那里流轉土地,形成適度規模經營。隨著越來越多的農民進城,以及越來越多的農村留守老年人只是留守養老而不再種地,農村耕地就可以優先集中到農村土生土長出來的“中農”手里,結果就是:中國城市化到了一定程度,留守農村的“中農”因為適度規模經營,家庭收入提高了,城鄉居民之間的收入差距開始縮小。
顯然,正是因為城鄉差異為農村的相對弱勢群體提供農村的保障和退路,為最終縮小城鄉差距提供了某種機會。
社會主義的最終目標是實現共同富裕,當前階段則需要為共同富裕創造條件,其中尤為重要的縮小城鄉差距可能要有一個利用城鄉差異的階段,這個階段的核心是:在快速城市化背景下,保障農村弱勢群體權益并為他們提供選擇空間。
從國家鄉村振興戰略來看,鄉村振興有兩個不同的階段。第一個階段的目標是到 2035年“鄉村振興取得決定性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基本實現”;第二個階段的目標是到 2050年“鄉村全面振興,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全面實現”。當前距 2035年還有大概兩個“五年計劃”,距 2050年還有 25年時間。可以預見,到 2050年,鄉村全面振興,城鄉差距將大幅度縮小。而當前階段乃至未來很長一個時期,都是要為鄉村全面振興、全國共同富裕做準備的階段。鄉村振興和共同富裕都是長時段的國家戰略,在具體的階段性的政策實踐中,切不可將戰略策略化,更不可亦步亦趨、靜態思維,認為在當下即必須縮小城鄉差距,以求立即實現鄉村振興目標。當前階段,利用城鄉之間存在的差異為農村相對弱勢的群體提供更大的選擇空間,為國家政策提供更多可以有效落地的空間,才能助力中國城市化和現代化的早日實現,才能最終實現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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