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萬沒想到,手握那么多先進戰斗機的中國,首個爆款機竟然不是殲-10或者殲-35,而是性能最不起眼的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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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據新加坡《亞洲防務安全》網站報道,因為受到西方產能緊張、俄羅斯出口限制以及印巴沖突的影響,目前正有13個國家考慮采購JF-17戰斗機。而根據巴基斯坦總理謝利夫透露的消息,巴基斯坦目前正在與伊拉克、沙特、孟加拉、印尼等國進行有關JF-17戰斗機的出口談判,預計訂單規模會達到500架。
作為一款解放軍并未裝備的“純出口”型戰斗機,梟龍的性能自然沒辦法跟殲-10比,可是梟龍卻已經有4個海外國家裝備了(巴基斯坦、緬甸、尼日利亞、阿塞拜疆),并且還在源源不斷獲得出口訂單,反觀殲-10到目前只出口到了巴基斯坦,為什么性能不如殲-10的梟龍反而會成為“爆款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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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里首先要了解梟龍這款戰斗機的獨特性,梟龍戰斗機最早要追溯到上世紀80年代的“超7”,當時巴基斯坦急需一款比較便宜且性能比較先進的戰斗機,來替代現役的殲-6、強-5幻影都老式戰斗機,與從美國采購的F-16戰斗機形成高低搭配。為此,巴基斯坦找到中國尋求合作,中國給出的方案是在殲-7的基礎上采用類似殲-8II的兩側進氣道,并在主翼前緣增加襟翼。后來美國的諾斯洛普·格魯曼公司也參與了該設計方案,準備聯合研制“超7”戰斗機。
但是后來隨著國際政治環境發生變化,美國政府取消了與中國的全部軍事合作項目,“超7”戰斗機研制計劃就中止了。1991年,中國的成飛決定重新投資啟動“超7”,巴基斯坦也決定再次參與研制,經過漫長的談判、技術指標確認以及項目評估,1998年中國與巴基斯坦簽署了《中巴合作研制S-7/FC-1飛機合同》,飛機型號被定為F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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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合同規定,中國與巴基斯坦分別投入50%的資金,后來FC-1項目還獲得了來自俄羅斯1的技術支持,使用俄制RD-93渦扇發動機作為動力系統。2003年FC-1完成首飛,2006年裝備全狀態航電系統和武器系統的梟龍04架原型機首飛,2007年,第一批FC-1交付巴基斯坦空軍,而巴基斯坦空軍則將其稱為JF-17“雷電”,早期的梟龍戰斗機裝備意大利的Grifo S-7機載雷達、俄羅斯的RD-93發動機,由中國成飛負責生產。
后來梟龍戰斗機逐步換裝中國全套航電設備,生產線也逐步轉移到巴基斯坦,但是主要零部件均由中國提供,巴基斯坦主要負責部分機體零部件以及最后的總裝工作。而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反而讓梟龍戰斗機在出口的時候避開了許多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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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巴基斯坦至今都不能自主生產梟龍戰斗機,但是梟龍戰斗機唯一的生產線就在巴基斯坦,且是由巴基斯坦人親手組裝出來的,于是巴基斯坦就可以在國際上宣傳這是巴基斯坦生產的戰斗機,甚至是整個伊斯蘭世界第一款噴氣式戰斗機,雖然土耳其也擁有F-16的組裝生產線,但是F-16是人家美國的戰斗機,土耳其生產的F-16也只能自己用,無法出口。梟龍作為伊斯蘭世界名義上的“自研戰斗機”,打從一開始就在國際上擁有“免死金牌”,誰也不敢公開打壓梟龍戰斗機的出口。
就比如美國好多年前出臺了《以制裁反擊美國對手》的長臂管轄法案,簡單來說就是以后誰買美國對手的武器,誰就是跟美國過不去,美國就有權制裁他。印尼、土耳其、印度在采購俄羅斯武器的時候,都被美國以這個法案進行了威脅,直接導致俄羅斯丟掉了多筆武器出口訂單。雖然美國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有動用該法案來破壞中國武器出口,至少在公開場合沒有,但是隨著美國將中國定義為最大的戰略對手,加之中國武器出口規模越來越大,全世界都知道美國早晚有一天會動用該法案針對中國,并且美國還有一個壞毛病,那就是喜歡“翻舊賬”,哪怕當初買中國武器的時候,美國沒有追責,將來哪天美國打算動用《以制裁反擊美國對手》法案了,之前買過中國武器的國家很可能還是要被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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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就在無形中影響了中國武器的出口,原本對中國武器有購買意愿的國家,大多會在多次權衡后選擇放棄,轉而去選擇購買風險較低的他國武器,比如韓國、土耳其。而梟龍戰斗機卻是一個非常獨特的存在,大家都知道這是原汁原味的“中國武器”,可它名義上卻是巴基斯坦代表伊斯蘭世界制造的戰斗機,現在也是由巴基斯坦滿世界推銷梟龍戰斗機,任何國家想要公開打壓梟龍戰斗機的出口,那不僅僅是損害中國和巴基斯坦的利益了,甚至會得罪整個伊斯蘭世界,哪怕是美國也不會因為一款輕型戰斗機去招惹整個伊斯蘭世界。
于是梟龍就成為了那些想買中國戰斗機,卻又害怕遭到美國報復國家最理想的替代品,從配置上來看,殲-10C有的,梟龍基本上都有,比如霹靂-15導彈、有源相控陣雷達、頭盔顯示系統。此外,梟龍還能夠兼容一部分北約武器,巴基斯坦的梟龍戰斗機就能夠使用美制激光制導炸彈,這讓那些原本使用美制彈藥的國家,也能夠以更低的代價換裝梟龍戰斗機,這在軍火出口市場上絕對是一個加分項,重要性甚至不亞于先進的導彈或者雷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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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購買梟龍戰斗機,屬于在政治上留有了回旋的余地,在國際局勢越來越緊張的時候,購買戰斗機往往會被視為一種“政治站隊”的行為,你買了中國的殲-10,別人就會默認你打算站在中國這邊,要把美國當成敵人了。可現在沒有多少國家敢公開跟美國撕破臉,美國只是比巔峰時期衰弱了,可瘦死的駱駝還是比馬大,更何況大部分國家在美國眼里還沒有馬大,頂多是只小老鼠,美國依然有輕易捏死世界上90%國家的實力,因此在美國徹底衰落前,大部分國家都不敢隨便采購中國的戰斗機,你買點中國的坦克或者火炮,美國可能會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你買中國的導彈,美國可能會象征性的警告你,可你要是空軍準備換裝全套中式裝備,那意義就不一樣了,意味著在未來十幾年內都需要跟中國保持良好的關系,這不是站隊是什么?
而購買梟龍戰斗機就不一樣了,這代表我既想跟中國進行一些合作,但又不想跟西方翻臉,因此選擇了這款性能比殲-10差一些,卻擁有殲-10大部分功能的巴基斯坦戰斗機。將來無論中美競爭的結果如何,購買梟龍戰斗機的國家都有政治迂回的空間,不至于一點退路都沒有了。
而在5·7空戰后,全世界都看到了中國武器的威力,尤其是霹靂-15導彈的強悍性能,這個時候殲-10作為導彈發射平臺,重要性反而不如霹靂-15,既然大部分國家想要的是霹靂-15,那殲-10就不是必選項了,同樣能夠發射霹靂-15的梟龍Block3,反而憑借著更低的價格、更低的政治風險,成為了最具購買價值的戰斗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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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也不能說梟龍Block3的性能跟殲-10C差不多了,否則巴基斯坦空軍也不可能在擁有梟龍Block3的情況下繼續采購殲-10。殲-10C裝備的大推力發動機,能夠為雷達、電子設備提供更充足的電力,滿足更高的功率要求。此外,殲-10C的改進升級是按照解放軍自用戰斗機標準進行的,而梟龍作為一款出口型戰斗機,對改進升級的投入不會太大,作為輕型戰斗機,梟龍發展到Block3已經差不多到極限了,未來很難有大的改進,而作為中型戰斗機的殲-10,未來各種小改進還是不會斷的,各種五代機甚至六代機的技術都會下放,也就是說,梟龍Block3只是性能下限接近殲-10C,上限卻很難跟上殲-10C。
殲-10C在國際軍火市場上不如梟龍暢銷,是政治環境左右買家市場的體現,這樣的情況不僅出現在殲-10身上,未來還會出現在殲-35身上。不過在5·7空戰后,中國已經不需要依靠出口表現來證明自身武器的能力了,哪怕一架戰斗機都沒人買,解放軍自己的裝備數量都已經能保證廠家訂單充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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