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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員:張馨月
近日,四平市鐵西區人民法院對譚某詐騙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譚某因虛構辦理教師編制、招聘補課教師等事實,先后騙取87名被害人共計60余萬元,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并處罰金。
案情回顧:雙重騙局層層設套,涉案被害人達87人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譚某曾為某學校實習教師,無正式教師編制及相關辦事權限,卻利用他人信任和求職、兼職需求,精心設計兩起系列詐騙案。
第一起騙局發生在2023年8月至2024年3月間。譚某虛構自己有能力通過“校長”為該被害人辦理某中學教師編制,還能為該被害人的姐姐、姐夫辦理大學研究生學歷。以“定金”“面試包過費”“政審人情費”“論文發表費”等為名,多次向該被害人索要錢財,累計騙取20余萬元。經查,所謂“辦事人”根本未參與此事,譚某也無法提供任何辦理相關事宜的實際證據。
第二起騙局則瞄準了兼職補課教師群體,2023年11月至2025年1月,譚某在多個補課微信群中發布虛假招聘信息,謊稱需招聘網課教師,承諾提供充足學生資源,要求應聘者按課時費比例提前繳納中介費。為營造“真實授課”假象,她利用丈夫、父母、朋友的釘釘賬號偽裝成“助教老師”“學生”,甚至讓他人店鋪的服務員借手機注冊釘釘賬號參與互動,讓應聘教師通過釘釘直播授課,卻始終未安排真實學生聽課。截至案發,譚某共騙取多名補課教師中介費40萬元。
兩起騙局中,譚某騙取的60萬元贓款均被其用于償還個人外債、日常消費及贈送他人,部分款項通過“拆東墻補西墻”的方式少量退賠,根本無實際履約能力。
鐵西法院綜合考慮譚某的犯罪事實、情節、社會危害性及未退賠全部損失等情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溫馨提示:
警惕“花錢辦編”“花錢上學”騙局:教師編制、研究生錄取等均有嚴格法定程序,不存在“花錢就能辦”的情況,切勿輕信他人“有關系”“能操作”的承諾,避免財產損失。
兼職求職需核實信息:通過網絡尋找兼職時,要仔細核實招聘方資質,切勿提前繳納“中介費”“保證金”“培訓費”等費用,遇到要求預付錢款的情況需高度警惕。
一旦發現被騙,要第一時間保存聊天記錄、轉賬憑證、合同等證據,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也提醒廣大群眾增強防范意識,擦亮雙眼,遠離各類虛假承諾類騙局。
初審:李學偉
復審:付新宇
終審:謝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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