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強調托幼一體化發展,那就需要盡快推進上位法的出臺,為幼兒園舉辦托班提供更加堅實有力的法律依據和規范。”1月28日,正在召開的北京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師范大學教育學部教授、學前教育研究所所長洪秀敏圍繞北京市托育服務與學前教育條例帶來立法建議。
她表示,去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第八十四條提到“鼓勵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托班,提供托育服務。”如今這句話也寫進了今年的市政府工作報告中,據此,應該有更具體的法律以及條例來落實,建議盡快修訂《北京市學前教育條例》,并將托育服務納入地方立法中。
![]()
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師范大學教育學部教授、學前教育研究所所長洪秀敏。 新京報記者陶冉 攝
學前教育條例十年未修,應加快推進立法
近年來,洪秀敏一直在呼吁盡快修訂《北京市學前教育條例》,以及加快制定北京托育服務條例。她告訴記者,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已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托育服務法(草案)》已提請全國人大審議,構建起0—6歲嬰幼兒照護與學前教育上位法治框架。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地方權限,《北京市學前教育條例》未修訂,既滯后于國家立法與發展形勢,也未涵蓋托育服務,亟須制定專門條例銜接上位法,并將托育服務納入地方立法,保障國家政策落地,維護法治統一。
“目前正式施行的學前教育法共九章八十五條,而現行的《北京市學前教育條例》只有六章內容。過去的十年,是學前教育快速普及普惠實現跨越式發展的階段,在上位法已經實施的背景下,原有的條例已經不能適應目前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的新要求。”洪秀敏表示,與此同時,0到3歲的托育服務資源如何與學前教育統籌布局和實現一體化發展,在實踐工作中更需要盡快加強法治保障,“需立法補齊制度短板”。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要支持符合條件的幼兒園提供托育服務,普惠托位占比提高到68%。洪秀敏介紹,當下北京市推進生育友好型城市和0—6歲“大學前”教育體系建設,托幼一體化發展成為核心舉措。但0到3歲嬰幼兒和3至6歲幼兒身心發展特點不一樣,所需要的場地、設施設備、玩具材料包括一日生活制度安排等有不同要求,老師如何照料不同年齡特點的兒童等問題,目前尚無相關的規定。因此,亟需配套的法律法規來支持幼兒園辦托班,托育服務需要地方性法規兜底。
建議精準研判立法需求、進行調研立項推動托幼一體化法治保障
“目前,國家層面托育服務法正在加快推進,上海市出臺了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條例,武漢等地已出臺地方托育服務條例,江蘇、貴州也已將其納入立法規劃,北京市公共服務體系完善,托育服務與學前教育基礎扎實,具備立法能力,制定專門條例強化托幼一體化法治保障時機成熟、條件完備,且實踐需求緊迫。”洪秀敏透露,今年人大常委會的工作計劃,北京市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條例已列入立法調研和立項論證項目。
為此,洪秀敏認為加快立法契合民生與首都定位。北京市通過制定條例強化托幼一體化法治保障,對夯實首都民生根基、彰顯首善擔當具有重要現實意義。建議由市人大相關專委會牽頭,會同市教委、市衛健委、市財政、市發改委、市委編辦等部門,開展北京市托幼一體化發展現狀專項調研,全面摸排資源布局、供需匹配、管理運行等實際情況,精準研判立法需求,形成專項調研成果,為條例制定提供事實依據。
同時,洪秀敏建議緊扣托幼一體化發展主線,立足首都定位,構建托幼一體化法治保障框架,明確托幼一體化管理體制、普惠資源統籌規劃、經費投入長效保障、服務質量統一監管、托幼師資隊伍建設等核心條款,推動托育服務與學前教育制度銜接。并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精神,確保條例修訂合法合規、上下銜接;借鑒外省市托幼一體化立法先進經驗,將首善標準貫穿條例制定全過程,廣泛征求意見、反復論證,提升立法科學性和規范性。
“建立市人大牽頭統籌、市政府主導落實、相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明確各方職責、強化跨部門協同,研究破解條例制定的重點難點問題,為條例制定提供堅實保障。”洪秀敏表示,加快立項推進,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加快啟動立項論證等相關工作,將有利于推動條例早日制定,為北京市托幼一體化高質量發展筑牢法治保障。
新京報記者 劉洋
編輯 繆晨霞
校對 陳荻雁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