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知道年終獎居然是分批次給的,而且還是以這種形式發放,這跟移動送話費一模一樣啊,一個是為了養號,一個是為了留人。
近日廣州一公司發布的通知引發網絡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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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函
在即將到來的新春之際,公司決定廣州門市于2026年2月9日(即年二十二)正式放假:2026年2月26日(即年初十)正式上班。1,準時放假,按時上班的員工獎金為800元,獎金在8個月的工資內補發完。
2,若不按公司春節放假安排,獎金給予取消。
3,若員工在獎金補發月內離職(即2,3,4,5,6,7,8,9月)獎金給予取消。
廣州某某公司
2026年1月27日
從上述內容來看,這家企業發放獎金的方式確實讓人費解。800元獎金居然整出分期付款,而且是分成8期。后面的一段話說明緣由了,如果后期離職,未發完的獎金就取消了。
針對此事,有網友表示,分批次發放也是一種策略呢,感覺像細水長流~ 你們公司怎么想出這個點子的呀?
有網友直言,不如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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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獎是年前發還是年后發合適,還是像上述企業干脆分期付款,這可是眾多打工人關心的熱點話題,幾種發放,肯定是各有其利弊。
如果年前發年終獎,對員工來說那可真是“及時雨”。臨近春節,大家都需要用錢來購置年貨、給長輩紅包、走親訪友,這時候一筆年終獎到手,能極大地提升過年的幸福感和氛圍感。而且,年前發年終獎能讓員工感受到公司的關懷和重視,提升員工對公司的認同感和歸屬感,以更好的狀態投入到新一年的工作中。
對企業而言,年前發年終獎也是一種很好的留人手段,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人才在年初跳槽。
然而,年后發年終獎也有它的道理。年后發可以促使員工過完年后能按時返回崗位,穩定員工的留存率。
同時,企業可以根據員工年后一段時間的工作表現,對年終獎進行微調,更精準地激勵員工。
不過,年后發也有明顯的弊端。員工辛苦了一年,眼巴巴盼著年終獎過年卻拿不到,可能會降低工作積極性,甚至讓部分員工心生不滿,產生離職的想法。
其實,年終獎什么時候發并沒有絕對的合適與否,關鍵在于企業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因人而異,制定合理的發放策略,并與員工做好溝通,讓年終獎真正發揮激勵員工的作用。
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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