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AI快訊,有投資者在投資者互動平臺提問:公司作為一個以物流和新能源雙主業發展的企業,其實在新能源方面潛力更加巨大,旗下的珠海港昇等公司更有潛力拉出來單獨上市,請問公司打算如何處理例如與收購企業之間的同業競爭等一系列問題?
珠海港(000507.SZ)1月30日在投資者互動平臺表示,公司與控股企業之間就避免同業競爭、關聯交易、資金占用等方面均作出了承諾且正常履行中。公司風電業務運營主體珠海港昇是新三板掛牌企業,在公司作為珠海港昇控股股東期間,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機構的規定,采取合法、可行的措施,與珠海港昇實現錯位發展、協同發展,以避免實質性同業競爭情形的發生;公司在成為創業板上市公司秀強股份控股股東后,為避免公司及公司控制的企業與秀強股份及其附屬企業之間未來存在任何實際或潛在的同業競爭,亦作出了避免同業競爭等相關承諾。有關承諾事項詳情請見公司年度報告。
(記者 王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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