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們老百姓過日子,誰還沒個手頭緊的時候?
手機上點幾下就能借到錢的APP,看起來確實方便。
可你有沒有想過,那個屏幕背后,跟你簽合同、收你利息的,到底是個什么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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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告訴你,有些借貸公司的幕后大老板,自己就是個被法院點名、欠錢不還的“老賴”,你心里會不會咯噔一下?
這聽著像天方夜譚,但現實往往比故事更離譜。
最近,一個叫“隨心借”的APP又被監管部門通報了,這事兒就像拔出蘿卜帶出泥,把背后一個讓人細思極恐的金融亂象給扯了出來。
這事兒得從廣西通信管理局的一份通報說起。
這份通報里,“隨心借”APP因為違規收集個人信息上了黑榜。
大家可能覺得,APP違規嘛,不新鮮,整改就行了。
但問題是,“隨心借”和它背后的運營公司——南寧市同正旭寧小額貸款有限公司,已經不是第一次被點名了。
這就好比一個學生,次次考試都因為同一個問題被扣分,那就不是粗心大意了,而是根子上就沒學明白,或者壓根就沒想學。
這家公司的違規,已經成了一種習慣,一種系統性的問題。
深挖下去,你會發現一個更巧妙的玩法,行話叫“多APP套殼”。
這是什么意思呢?
說白了,就是“把雞蛋放在不同的籃子里”的歪門邪道版。
這家同正旭寧小貸公司,注冊資本也就五千萬,不算大,但它和它的關聯公司,在短短不到兩年的時間里,像下餃子一樣推出了好幾個借錢的APP,除了“隨心借”,還有“閃借備用金”、“放心花借款”、“車主快貸”等等。
普通人一看,這么多不同的APP,以為是好多家公司在做業務,但其實背后都是同一伙人。
他們為什么要這么干?
道理很簡單,為了躲貓貓。
你想想,現在的監管部門,查處APP違規,通常是一個一個查。
比如,今天查到“閃借備用金”有問題,責令它整改。
這家公司怎么辦?
好,我這邊先應付著,但我的“隨心借”和“放心花借款”還在照常運營啊,生意一點不受影響,用戶的個人信息照樣能通過其他口子收集進來。
這就好比一個攤販,城管來了不讓在街東頭賣,他就推著車子跑到街西頭繼續賣,反正總有地方鉆空子。
這種操作讓單一APP的監管效果大打折扣。
監管部門前腳剛通報完,他們后腳就能上線一個新APP,換個馬甲繼續干。
這種打游擊戰的模式,不僅暴露了他們合規意識的淡薄,更讓咱們普通用戶的個人數據安全成了一句空話。
數據在這些“兄弟”APP之間怎么流轉,怎么被使用,外人根本看不清,一旦出了問題,想找個說理的地方都難。
然而,這還不是最讓人震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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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讓人倒吸一口涼氣的,是這家公司的“根”。
通過企業信息查詢工具層層穿透,我們發現,同正旭寧小貸的第一大股東是一家叫“桂林市億銘貿易有限公司”的企業,而這家貿易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一個叫蔣雙林的人,赫然在列于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上。
“失信被執行人”這個詞聽著專業,其實就是我們民間常說的“老賴”。
這意味著,一個被法院判決欠債不還、個人信用已經破產的人,竟然搖身一變,成了一家放貸公司的幕后掌控者,每天都在審核著別人的信用,決定著要不要借錢給別人。
這簡直是天大的諷刺!
一個連自己的債務都不履行的人,你敢相信他經營的金融公司會誠信守法嗎?
這就引出了一個巨大的監管漏洞:我們對金融公司的審查,往往只看到了公司的“殼”,沒看到操縱這個“殼”的人。
按照規定,設立小貸公司需要驗資、需要牌照,門檻不低。
但是,對于股東尤其是實際控制人的個人信用狀況,卻缺少一票否決的硬性規定。
蔣雙林本人因為是“老賴”,可能無法親自去申請金融牌照,但他可以成立一家貿易公司,再讓這家貿易公司去控股小貸公司,通過這種方式金蟬脫殼,繞過了對個人信用的審查。
這就好比一個被吊銷了駕照的司機,自己不能開車,就雇了個人當司機,但方向盤實際上還是掌握在他自己手里。
這種“道德風險”是顯而易見的。
一個在法律和道德上都有污點的人,他所控制的企業,經營行為自然也容易跑偏。
果不其然,用戶對這家公司旗下產品的投訴,集中在利息過高、違規收費上,甚至有用戶反映其綜合年化利率遠遠超過了國家規定的36%的法律紅線,這不就是“高利貸”的變種嗎?
更離奇的是,就在2025年底,這家同正旭寧小貸公司因為“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系”,被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了經營異常名錄。
這通常意味著,公司要么是搬家了沒報備,要么就是人去樓空,已經不正常經營了。
可吊詭的是,公司在工商系統里“失聯”了,它旗下的那些借款APP卻在手機應用市場里活得好好的,繼續放款、催收,業務一刻也沒停。
一個在現實世界里找不到的公司,卻在虛擬網絡里大規模地開展金融業務。
這說明,行政處罰和實際業務運營之間存在著嚴重的脫節。
這種狀況對借款人來說,風險極大。
萬一公司資金鏈斷裂或者跑路,借款人找誰去?
找那個本身就是“老賴”的大股東嗎?
這無異于緣木求魚。
這件事給所有人都敲響了警鐘。
對于我們普通人來說,借錢時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能只看APP界面做得多漂亮、廣告打得多響亮,更要查一查背后的運營主體是不是正規、有沒有不良記錄。
對于監管部門而言,是時候把監管的探照燈打得更深一些了,不能只盯著前臺的APP,更要穿透到后臺的實際控制人。
必須建立起對金融機構實控人的“誠信審查”機制,把那些自身信用記錄劣跡斑斑的“老賴”們,徹底擋在金融行業的大門之外。
畢竟,金融玩的是信用,如果讓一群沒有信用的人來做信用的生意,那將是整個社會信用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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