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讓我覺得可惜的,還是宣發。現在什么時代了?電影營銷的主戰場早就在抖音、小紅書這些地方了。《我的朋友安德烈》的營銷,簡直安靜得像沒發生過。我算是比較關注電影資訊的人了,要不是特意去搜,我都差點忘了它已經上映。抖音上相關話題播放量還不到五千萬,什么概念?現在一個有點熱度的網紅隨手發條日常短視頻,可能都不止這個數。酒香也怕巷子深,你片子再好,沒人知道它上映了,一切都是白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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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片子本身質量應該不差。豆瓣7.2的開分,在國產片里算中上水準了。東京電影節的獎也不是白拿的。影評人夸它細膩、有水準,這些評價大概率是真的。問題就出在,這份“好”,是影評人和電影節評委標準下的“好”,而不是普通觀眾在周五晚上想掏錢找樂子或放松時,所期待的那種“好”。這種錯位,在當下這個高度商業化、節奏飛快的市場里,幾乎是致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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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安德烈》的失利,給行業,特別是給那些有追求的年輕電影人,實實在在地上了一課。它說明了幾件事:第一,光有藝術追求不夠,還得懂市場,至少得尊重市場規律,檔期這種基礎功課不能錯。第二,明星效應不是萬能的,尤其是當明星的個人標簽與影片調性不符時,號召力甚至會打折。第三,在這個注意力極度稀缺的時代,不會吆喝,再好的貨也可能爛在倉庫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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