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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封面新聞報道,2025年3月,金晨駕車在紹興發生交通事故,單車撞毀村民房屋圍墻。
事故發生后,金晨因傷離開現場,助理徐長青留在現場冒充駕駛人處理事故,并向交警承認負全責。
而就在近日,此事被網友曝光,說金晨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引發了網友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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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仔細考古了官方的報道,發現了一個有意思的事情:
交通事故是單方事故,受傷了金晨留助理處理后續可以理解;
但是,
撞個墻,助理為什么要主動撒謊呢?
那又是出于什么動機?
本來,在交警這邊已經蒙混過去了,完全可以保險賠付,但她又為啥撤銷賠付了呢?
網上傳言,保險公司在理賠階段調取監控時,發現了實際駕駛人為金晨本人,與認定書信息不符。
這是否是金晨撤銷理賠的關鍵?
也有網友推測:金晨是否存在酒駕,或者其他情況,離開了事故現場?
但不管爆料原因是什么,此事被曝光后,大明星的形象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危機,甚至可能斷送她的演藝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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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下午,在警方發布真實通報之后,金晨發文道歉了!
她在發文中承認了自己是駕駛人;因臉部受傷離開去上海就醫;而助理是因為精神緊張,謊報自己是駕駛員。
她說,自己后續了解到事件的處理過程,認為自己必須承擔全部事故責任,及此事故中出現的不當處理全部責任。
于是……
注意看,是全部責任!
言語誠懇,認錯態度積極,是個好同志。
她在該事件中,唯一的瑕疵,是她的助理頂包,并且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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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猜測:助理打工人成了背鍋俠!
畢竟誰緊張了,還會主動的去頂“罪”?
在這里,我們不去惡意揣測,金晨事故發生時候的她的主觀意愿;
只談談金晨的道歉書。
她說事故后,承擔了事故中不當處理的全部責任,該賠的賠,該承擔的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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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
為啥交警出具的《事故認定書》上,顯示的駕駛人依然是徐長青。
很顯然,她沒有向警方說明情況,糾正過來;
要不然警方也不會在一年后事件曝光,重新成立調查組調查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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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小事,但因頂包操作,演變為公共危機。
警方的通報,只是厘清了法律邊界(非刑案、無騙保);
但網友們更關注的是,
金晨方試圖規避責任,存在的道德爭議。
而且她自己,也沒有道歉書上說的完美,該承擔的都已經承擔了。
不管有沒有讓助理頂包,
只要她明知卻默許放任,那就是妨害行政執法的共同違法,一樣要跟著擔責、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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