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嬰護膚就選袋鼠媽媽”,近日,這個宣稱“拒絕添加慎用禁用成分”,提供“媽媽、嬰童、青少年一站式護理方案”的品牌,卻陷入“孕婦過敏”風波。
據“江蘇新聞”微信公眾號發布的文章,今年1月,有消費者懷孕兩個多月的妻子,在袋鼠媽媽某平臺官方旗艦店購買了兩套產品,可拆開使用了一次,就出現嚴重的皮膚過敏癥狀。
據該消費者表示,自己曾進入袋鼠媽媽某平臺官方旗艦店,在直播中,商家一再強調其產品“孕產婦可以放心使用”,出于“想更換使用比較安全護膚品”的想法,他為妻子購買了兩個套裝產品,包括準孕期全套精細養護系列、準孕婦小麥舒敏修護系列。
不過,在使用后僅兩天,其妻子就出現過敏癥狀,醫生診斷為過敏性皮疹。隨后,該消費者聯系商家,對方表示“孕期體內激素分泌旺盛,皮膚會更敏感”,同意進行退貨退款處理,給予200元補償金,對由此產生的醫藥費問題卻不置可否。
目前,該消費者已向袋鼠媽媽產品生產地進行投訴,當地消委會已經介入調查。
2月5日,針對“孕婦過敏”一事,袋鼠媽媽官方旗艦店客服回應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稱,其產品上市前均經過專業的安全性評估,針對用戶群體的特殊性和敏感性,配方剔除禁用慎用成分,還專門增設了無致畸毒性測試等項目,但“每個人的肌膚使用情況不同,無法保證百分之百適用”,建議記者“收到貨試試看,過敏包退”。
截至發稿,袋鼠媽媽官方旗艦店共有粉絲434萬,店鋪年銷量超700萬件,其中,銷量較高的商品包括舒紋橄欖油、小麥胚芽水潤倍護柔膚水等,都打上了“準孕婦可用”等標簽。與此同時,該店鋪客服表示,其產品針對媽媽不同階段的膚質需求,“普通女性、準孕婦、寶媽都可以放心使用”。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了解到,根據《化妝品分類規則和分類目錄》,化妝品若宣稱適用于孕婦、哺乳期婦女等特殊人群,應當按“新功效化妝品”進行注冊管理,屬于特殊化妝品,必須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批通過后方可上市銷售。普通化妝品不得進行此類宣稱。
圖/國產普通化妝品備案信息截圖
隨后,記者查詢國產普通化妝品備案信息發現,袋鼠媽媽官方旗艦店內在售的多款商品,均為國產普通化妝品。例如,袋鼠媽媽舒紋橄欖油的備案編號為粵G妝網備字2024156001,使用人群為“03普通人群”;袋鼠媽媽小麥胚芽水潤倍護柔膚水、袋鼠媽媽小麥胚芽水潤倍護身體乳的備案編號分別為粵G妝網備字2025198441、粵G妝網備字2025174310,使用人群均為“03普通人群”。
那么,普通化妝品宣稱“準孕婦可用”,算不算打擦邊球呢?
帶著疑問,記者撥打了袋鼠媽媽客服熱線,接線人員讓記者留下聯系方式后等待回電,截至發稿,記者未收到袋鼠媽媽方面的回應。
在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鄭炫看來,普通化妝品宣稱“準孕婦可用”,屬于典型的“打擦邊球”行為。一方面,“準孕婦”并非法定術語,在日常語境及營銷實踐中,通常指代備孕期或計劃懷孕的女性,她們在購買相關產品時,往往出于為懷孕做準備、規避潛在健康風險的目的,與孕婦的需求高度重合;另一方面,以“準孕婦可用”替代“孕婦可用”,本質上是通過文字游戲規避特殊化妝品的注冊義務,“這樣的宣稱雖未直接使用‘孕婦’字眼,但其營銷意圖、消費者認知及實際使用場景,均明確指向特殊人群,不屬于合法的描述性說明。”
鄭炫建議,處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消費者在選購化妝品時,要增強風險意識,主動查驗產品備案信息、適用人群及成分,不輕信直播話術或模糊標簽,做到理性消費、科學維權。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李錚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穆祥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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