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在社交平臺發帖稱,一輛停放在浙江省杭州市水晶城商場地下車庫內的安徽牌照黑色寶馬X5被圍欄“圈”了起來。該網友發文稱,車的位置離出口比較近,商場把這輛寶馬用圍欄圍起來了。“這個商場地庫很窄,時時都有保安盯著,估計大家都很好奇車主什么時候來!”該網友說。
2月4日,這輛黑色寶馬X5,因停車總時長超過了8101小時,繳費金額為16900元登上熱搜。
有網友戲稱,“車主難道是葉凡?”(注:葉凡是知名網絡小說《遮天》主角,他將車停在停車場后被九龍拉棺卷入宇宙,直至成為天帝都未回來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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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紫牛新聞
據紫牛新聞、潮新聞等媒體報道,這輛黑色寶馬后窗上還貼有一張紙,上面寫著,“移車請聯系水晶城消控24小時值班電話”。而另一張圖片上可見,該車入場時間是2025年3月1日凌晨2點多,停車總時長達到了8101小時,繳費金額為16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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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 紫牛新聞
據極目新聞報道,2月4日,水晶城商場的客服人員稱,這輛車一直沒有開走,網上發布的用圍欄將車圍起來的信息屬實,他們也注意到了網上的報道。
據都市快報報道,該商場的停車收費明細顯示,每小時5元錢,每天50元封頂。隨后,車庫工作人員查詢車輛停車信息后發現,這輛車截至2月4日下午,停車時長是340天13小時(8173小時),收費金額是17050元。
據紅星新聞報道,2月4日,涉事商場企劃部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商場仍然聯系不上該寶馬車主。“我們聯系了派出所,派出所聯系上了當事人,讓當事人來處理,但也沒來。”在談到停車費用時,針對車主取車是否需要繳納足夠的16900元停車費的問題,該負責人稱,“那也沒有這么說,就是我們希望盡快聯系上他來取走車輛。他現在累計停了這么長時間,也對我們的車庫運轉造成影響。”
截至目前,寶馬官網顯示寶馬X5汽車建議零售價為59.8萬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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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認為,商場無權擅自處置“僵尸車”。民法典第207條規定,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平等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民法典第577條規定,車主長期停放不繳費屬違約,應承擔補繳費用、賠償損失等責任。另據民法典第447條規定,留置權有嚴格限制,商場不得隨意留置車輛。
趙良善表示,商場合規處理此事的方式和順序是:其一,窮盡通知催告:在車輛醒目位置張貼催告函(寫清停放時長、欠費金額、限期移車與繳費、逾期后果),并拍照留存;通過車管所查車主信息,電話、短信、郵寄(EMS)等多渠道聯系,保留憑證;必要時在當地報紙或商場公告欄發布公告,公告期建議不少于30日。其二,行政報備:通知無果后,向轄區派出所、交警、城管報備,說明車輛情況、已采取的通知措施及長期占用對經營秩序的影響,請求協助聯系車主或指導后續處理;由行政機關介入,避免商場自行處置引發爭議。其三,依法進行司法處置:行政協助仍無效時,可向法院提起合同糾紛訴訟,請求判令車主支付停車費、賠償車位占用損失并移車;勝訴后車主仍不履行的,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依法處理車輛(如拍賣),所得款項優先清償欠費及相關費用,余款返還車主。
對此,江蘇同大律師事務所李小亮律師認為,車主將車輛停入商場停車場,與商場之間成立有償停車服務合同。商場提供場地和管理服務,車主負有按時取車、支付停車費的義務。車主長期失聯、未支付費用的行為,屬于違約行為,需要承擔繼續履行繳費的責任。“商場收取停車費的標準必須提前公示,比如在停車場入口、繳費處張貼價目表。未公示的收費標準,車主有權拒絕支付,法院也不會支持商場的主張。”李小亮律師表示,如果車主長時間未取車未繳費,商場可通過車輛登記信息聯系車主,或在商場官網、停車場顯眼位置發布催告公告,限定合理期限讓車主取車繳費。催告無果后,商場不能擅自拖車、扣押或處置車輛,可向法院直接提起訴訟要求車主支付費用。可以向法院提交財產保全申請,保全該車輛,保障未來判決的執行。至于商場圍欄問題,李小亮律師認為,如果以長期圍欄脅迫車主支付高額費用,則可能涉嫌變相扣押他人財產,存在侵權風險。
編輯|段煉 杜波
校對|何小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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