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醫生執行,勝率在95%以上。少數勝利并非一蹴而就,要經過多番拉鋸戰才成功,少數硬骨頭多次投訴還未成功,仍需努力。
比如:上海中華路118號的蘭州拉面,我投訴了6次,才徹底整改。最近我再次路過,沒有死灰復燃的樣子,這回看來是徹底改了,我非常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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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北京豐臺區統戰部回復我的投訴,認為樓蘭都絲路美食的【非清真食品 禁止入內】告示沒問題。有小伙伴接力陶醫生再次投訴,豐臺區統戰部最終通過電話反饋給小伙伴,已經和店家協商,撤下該告示。詳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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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的投訴遇到幾次阻礙,這并不意外。
陶醫生重獲人身自由后,拆封了近3個月積壓的官方EMS回復。絕大多數回復都認錯即改,但有個與溫州有關的投訴,我投訴了三次還是堅決不改,其回復很有意思,值得放在陽光下討論。事件經過是這樣的:
第一次投訴:
2025年9月5日,我在浙江平臺上投訴溫州市鹿城區某清真面館充斥著大量伊教元素,并有【本店清真 外菜莫入 禁止飲酒】標識,證據實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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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8日,鹿城區統戰部/民宗局回復稱:
該店的宗教元素已要求其整改,但【外菜莫入 禁止飲酒】是按照自身管理需要,在合理范圍內做出的消費提示,該行為不構成對消費者選擇權的不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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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投訴:
我認可鹿城區民宗局對該清真餐館宗教元素的清理,但不服上述回復中對【外菜莫入 禁止飲酒】不予整改的解釋,于10月5日在浙江平臺上再次投訴。
溫州市民宗局10月7日在平臺上回復稱:
從自前的政策和可法律法規來看,市監部門認為"外菜莫入、禁止飲酒“都是符合要求的,一家餐館有自己的要求也是很正常的,比如有些五星級酒店謝絕穿拖鞋的顧客進入,甚至有的門口還立著牌子"衣裝不整,禁止入內"。清真餐館禁止飲酒也是很止常的,我們應該尊重他們的飲食習慣和風俗,不能只是從自己的角度和理解就簡單認為他們宗教擴大化。很多時候,中華民族大家庭需要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才能使這個大家庭更加和諧和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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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投訴:
我不服溫州市民宗局對【禁止飲酒 外菜莫入】不予整改的解釋,于10月13日在國家平臺上再次投訴。
溫州市民宗局10月28日通過EMS回復稱:
【外菜莫入 禁止飲酒】的告示提前告知消費者,供消費者選擇,沒有剝奪消費者的權利,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別人家在做白喜事,你非要傳紅衣服過去,這不違法,但是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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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醫生不搞雙標,成功案例要宣傳,受挫案例也要公示,于是就順手把上面回復發在了微博上。
某些緊盯著陶醫生的勢力如獲至寶,奔走相告,涕淚縱橫。
比如陶醫生公眾號里這位不敢回答自己吃不吃豬肉、是不是伊教徒的沙曄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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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署名【燃燈同學】的某公眾號就贊揚說:
接地氣的比喻,瞬間把尊重他人習俗的道理講透了……把一個容易引發對立的敏感問題,講得明明白白,入情入理。
所謂的明明白白、入情入理、接地氣的比喻,其實就是把【去清真餐館消費】類比為【赴白事】。
陶醫生覺得,如果有誰覺得這種晦氣的類比好得很,那他一定是中國文化沒學好,整天在撅屁股念阿拉伯經吧。
去餐館,是去花錢消費,享受服務的。無論是不是清真餐館,都應該盡量滿足顧客的各種需求,除了提供美食,還要提供賓至如歸的服務。這樣才有更多回頭客,生意才會興隆。餐館萬萬沒有給顧客立規矩不準吃這不準吃那的道理。
赴白事,是去交份子錢,體恤喪親之痛,絕不是去享受服務。體恤喪親之痛,當然不應該冒犯或忤逆喪家,這和去餐館享受服務完全是兩回事。
所以,把【吃清真】類比為【赴白事】看似機靈,實則荒唐尷尬,完全拋開了中華文明的公序良俗。
如果全國的清真餐館覺得這種類比是嚴重冒犯,并去投訴溫州市民宗局,我倒是一點也不覺得奇怪。
更何況,這家清真面館一開始被投訴時,店里全是伊教元素,這分明是在宣傳伊教和用伊教規訓顧客,妥妥地違反《宗教事務條例》以及其他宗教管理法規。
所謂禁止飲酒,下面這個店家自己貼的海報里已經明示:
尊敬的客戶您好,不讓您喝酒不是針對您個人,而是我們伊教教規不允許,凡是信仰伊教的人不但自己不能喝酒更不能給喝酒的人提供場所。敬請諒解,謝謝合作!(兩邊的人物形象,就是舉著雙手做宗教儀式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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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上面這個告示看不太清楚,下面陶醫生拍的【本店清真 禁止飲酒 外菜莫入】伊教習俗海報,夠清楚了吧。這些說辭,與溫州被投訴店家的海報幾乎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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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小伙伴2月4是晚剛投稿給我的,山東省濱州市濱城區建大廣場西側的這家蘭州牛肉拉面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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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真相就是:所謂的【本店清真禁止飲酒 外菜莫入】,其背后就是伊教綁架民族/食品后,以民族飲食習俗的名義,要求世俗社會服從他們的教法。
【禁止吸煙】則是各地的控煙法規要求,與宗教沒有一毛錢關系。
只有被伊教綁架的清真餐館,才會禁止顧客的飲食習俗。按照國家民委2016年對清真食品做出的群眾飲食習俗定義,那么清真食品就必須與伊教一刀兩斷,也不允許有排他性與強制性。
溫州市民宗局的回復是揣著明白裝糊涂:真的不知道【本店清真 禁止飲酒 外菜莫入】不是民族習俗而是宗教禁忌么?
距離國家民委權威定義清真食品過去10年了,如果清真食品已經擺脫宗教捆綁,真正成為了群眾飲食習俗,那么我來說一個類比:面館和清真餐館。
吃面,是群眾飲食習俗。一家面館,既然自稱面館,那么它必須提供面條,否則就是欺詐,至于提不提供包子或餛飩,那就店家自己決定。至于顧客自己買的包子,要就著店里的面湯喝,也完全沒問題。面館,沒理由禁止吃包子。
同樣地,一家屬于群眾飲食習俗的清真餐館,就必須提供清真食品,否則也是欺詐,至于提不提供非清真食品,也是店家自己決定。就算店家認為酒不是清真食品,顧客從隔壁超市買一罐啤酒過來,就著清真牛肉一起吃,也完全沒問題。群眾飲食習俗的清真餐館,沒理由禁止吃非清真食品,只有被宗教捆綁的清真餐館才會那樣做。
基于群眾飲食習俗的面館,與基于群眾飲食習俗的清真餐館,都不會限制顧客的飲食習俗。
凡是限制顧客飲食習俗的清真餐館,都違反《宗教事務條例》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我之前都投訴整改了,溫州市民宗局難道沒有看到這種大勢所趨么?
至于什么是符合國家民委要求、屬于群眾飲食習俗的清真食品,民間合規的定義多了去。比如成都清真非遺火鍋傳承人馬志軍(伊教徒)就明示:
清真食品不是宗教食品,而是一種保證產品質量的詮釋,也就是【清凈無染+真材實料】。
按照馬志軍的清真食品定義,任何食材只要做到了【清凈無染+真材實料】,就都可以宣稱是清真食品。
牛肉和羊肉可以做到【清凈無染+真材實料】,佩奇肉和狗肉也沒有任何不可以,一切食材皆可清真。
清真食品在擺脫宗教束縛后,就可以百花齊放,創新出奇,這才是不斷變化中的群眾飲食習俗。
所以,你支持群眾飲食習俗的清真食品么?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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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醫生幾乎已經放棄疫苗科普與咨詢賽道,加上網絡廣告業也不景氣,實際收入銳減。網友們給我的打賞,以前只是錦上添花,現在接近雪中送炭。
我已立志,前半生致力于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后半生 切換到 守護中華民族的思想健康。 至少再堅持20年,到2049年新中國成立100周年做一個總結回顧。
不管遇到何種艱難險阻,我都會堅持朝這個目標前進、前進、鍥而不舍地前進!
一切盡在不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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