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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伊始,位于川渝交界處的江津區石蟆鎮上,長江岸邊的一所小學里格外熱鬧。沒有瑯瑯書聲,卻有法槌聲聲入耳;沒有三尺講臺,卻有審判席直擊人心。
2月4日,在江津區委政法委統籌下,一堂特殊的“新春法治課”在這里開講——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法院聯合江津區檢察院、區農業農村委、四川合江法院等多部門,用一起新型潛水電魚案當“教材”,給川渝兩地兩百余名群眾送上了一份別樣的新春“法治禮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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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回顧活動現場
巡回審判

潛水服不是犯罪隱形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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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對被告人譚某等七人非法捕撈水產品、掩飾、隱瞞犯罪所得一案進行宣判!”伴隨著清脆的法槌聲,一起新型潛水電捕魚案正式進行公開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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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繳的作案工具
此次審理的案件中,七名被告人結成團伙,利用潛水服、氧氣瓶、防鯊桿等專業裝備,化身“水下黑手”,多次潛入綦江河流域使用防鯊桿電捕魚,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其中楊某明知是非法捕撈犯罪所得的水產品而多次予以收購,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被告人譚某等七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至拘役二個月不等刑罰,并被追繳違法所得,沒收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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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庭宣判
被告席上,譚某等人低著頭,臉上滿是懊悔。誰能想到,為了賺點“快錢”,他們竟使用這種隱蔽又極具破壞性的作案手段,不僅讓水生生物遭了殃,更威脅著漁業資源的可持續發展,破壞了長江流域的生態平衡;而楊某心存僥幸,以為“收魚賣魚”只是小生意,殊不知早已觸碰了法律紅線,最終也難逃罪責。
本案針對非法捕撈及利益鏈條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從前端非法捕撈的“黑手”,到后端收購贓物的“幫兇”,都不能逃脫法律制裁。
法官說法

非法捕撈就是“虧本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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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這就是本案被告人使用的潛水服、氧氣瓶和防鯊桿,這些可不是探險裝備,而是破壞長江生態的‘兇器’!”庭審剛結束,審判現場就立刻變身普法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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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在場群眾展示作案工具
法官將扣押的作案工具逐一展示在群眾面前:“非法捕撈實際上是一筆穩賠不賺的‘虧本買賣’,最后違法所得要被全部追繳,還可能支付生態修復金,更嚴重的還會面臨牢獄之災。非法捕撈從來不是‘小事’,背后藏著的是天價違法成本和一輩子的遺憾!”
“這哪里是跳水里,分明是跳火坑里!”
“就為了這點賣魚錢,付出這么大的代價,這也太不值了!”
法官的現場普法,讓在場群眾深受觸動,大家你一言我一語,紛紛感慨非法捕撈的嚴重代價。
集中普法

群眾熱議呼吁護江護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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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庭外的過道上,更是一片熱鬧景象。
法院干警忙著給群眾發放長江保護宣傳資料和環保袋:“阿姨,這是長江禁漁宣傳單,這上面寫著長江禁漁的時間和區域,遇到有人非法捕撈,隨時可以打舉報電話!”“大爺,您問的武斗竿不能用,像電魚、毒魚這些絕對禁止的方式,咱們可更不能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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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放宣傳資料、解答法律問題
面對群眾拋出的疑問,法院干警不僅耐心解答,還結合近年來審理的非法捕撈典型案例,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
“活了大半輩子,以前還真沒聽說過潛水捕魚這回事,今天聽了你們的講解,才明白保護長江里的魚,就是保護我們自己的生態環境,也是給子孫后代留福氣!”拿著宣傳資料,一位大姐笑著說道,話語里滿是認同。
冬日的暖陽灑在長江水面,泛起粼粼波光;校園里的法治宣講,傳遞著護江決心。多部門聯動發力,用真實案例敲響法治警鐘,用通俗講解普及法律知識,這堂關于長江的“新春法治課”,既讓法律知識觸手可及,也讓生態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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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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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12月以來,在市委政法委的統籌指導下,江津區聯動協調毗鄰區縣,圍繞“六個重點”,扎實推進打擊整治非法捕撈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在長江川渝交界水域開展聯合巡航執法行動30余次,巡查重點水域26個。勸阻垂釣人員60余人,移送行政處罰3人、警示教育8人,已立非法捕撈刑事案件4起,抓獲犯罪嫌疑人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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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法先行?旗聚鄉楓 | 司法協作解“薪”愁,跨域聯動暖民心
喜報 | 江津法院這堂法治教育課榮獲全市一等獎!
懸賞 | 現金獎勵,舉報有獎
供稿:戴佳辰
攝影:吳京烝
視頻:李笑翔
編輯:“法庭內外”新媒體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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