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6日淄博中院二審維持宋家兄弟敲詐勒索罪原判,二人因索要拆遷補償分別獲刑10年、7年,北京律師葛樹春就此案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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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樹春指出,宋家兄弟的維權有充分事實和法律依據,檔案館存根證實老宅實際面積遠高于村里測量數據,1998年拆遷未補償宅基地使用權,違反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其索要補償合理合法。案涉180萬元系雙方11次協商后簽訂書面協議確定,并非單方強行索要,時任村支書宋某具備獨立判斷能力,難以認定其付款系被迫而為。
他強調,公民享有舉報違法違紀的合法權利,兄弟倆維權中提及舉報是行使權利,不能簡單認定為敲詐勒索的要挾手段,本案模糊了合法維權與非法要挾的邊界,判決結論難以服眾。
葛樹春同時為家屬申訴支招,建議向淄博中院提交完整申訴材料,附老宅面積、協商記錄等關鍵證據,堅持無非法占有目的、未實施要挾行為的核心主張。如果中院駁回申訴,再逐級向高院和最高院進行申訴,必須堅持到底!
葛樹春告訴記者,此案將正常拆遷維權定性為刑事犯罪,不僅讓當事人蒙冤,更會讓普通民眾維權時心生畏懼,司法裁判應厘清維權邊界,而非讓維權者身陷囹圄,如此判決亟待糾正。
據了解,葛樹春現為澳門都市報法律顧問,曾多次受邀到中國政法大學以及世界500強企業中國某電集團進行法治講座,曾介入或辦理多宗轟動全國的案件,亦曾出版暢銷專著《誰與浮生記》等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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