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本文為江陽沽酒客個人原創作品,未必能達到完全準確,但是也參考不少資料,不過水平有限,資料也不多,希望能以后看到更多有價值的東西,我一個民科人士也就這樣了。沒有經費自己琢磨,可以善意討論,不接受任何夾槍帶棒的攻擊,本人不負責提供任何情緒價值,你尊重我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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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瀘州,白酒與江城風光深入人心,但這座千年古城的崛起,離不開西漢江陽侯國的奠基。漢景帝六年(公元前151年),江陽侯國在長江與沱江交匯處(今瀘州城區)正式設立,雖僅存續39年,卻開啟了瀘州的歷史紀元,奠定其“西南要會”的地位。今天,我們結合《史記》《漢書》等正史、考古發現及地方權威史料,帶大家完整認識江陽侯國的前世今生。
一、侯國奠基:秦代江陽里的前期鋪墊
江陽侯國的設立,并非憑空而起,而是基于秦代以來的行政與地理基礎。周慎靚王五年(公元前316年),秦滅巴蜀后設巴郡、蜀郡,今瀘州地區歸屬巴郡管轄,當時已設有“江陽里”這一基層行政單位(相當于如今鄉鎮級)。這一建制雖級別不高,卻為后續侯國設立奠定了基礎——這里地處長江、沱江交匯處,是巴蜀通往滇黔的交通要沖,兼具軍事防御與物資集散的天然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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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明確的是,秦代并無“江陽郡”,這一說法為后世誤記,史學大家譚其驤在《秦郡新考》中已明確證實,今瀘州地區秦代屬巴郡無誤。而“江陽”之名,源于古代“山南水北為陽”的規則,因核心區域坐落于長江北岸,故稱“江陽”,這一稱謂從秦代江陽里延續至西漢侯國,再到今日瀘州江陽區,從未中斷。里耶秦簡雖核心記載秦代洞庭郡事務,未直接提及“江陽”,但其一貫的“郡—縣—鄉—里”行政體系,與地方史料記載的秦代江陽里建制完全契合,印證了這一基礎的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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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西漢,朝廷繼承秦制并推行“郡縣與封國并行”制度,巴蜀地區作為核心統治區,成為功臣封侯鎮守的重要區域。江陽憑借其獨特的戰略區位,在平定“七國之亂”后,被選中作為功臣封地,江陽侯國由此登上歷史舞臺。需特別說明的是,江陽侯國并非瀘州地區首個行政建制,其前身秦代江陽里才是該區域最早的基層行政設置,侯國是在此基礎上的建制升級。
二、受封者蘇嘉:功績、籍貫與分封緣由
江陽侯國的受封者名為蘇嘉,又名蘇息,二者為同一人,因正史文獻傳抄導致名字記載略有差異——《史記·惠景間侯者年表》記作蘇嘉,《漢書·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記作蘇息。其封侯核心依據是平定“七國之亂”的軍功,漢景帝三年(公元前154年),吳王劉濞、楚王劉戊等發動叛亂,蘇嘉(蘇息)當時擔任趙國丞相(趙國治所在今河北邯鄲),趙國雖未參與叛亂,但地處中原與關中要道,戰略地位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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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史料推測,蘇嘉在平亂中主要承擔兩大職責:一是率部牽制地方豪強,防止其響應叛亂;二是保障邯鄲至關中的糧道暢通,為平亂大軍提供后勤支撐,這一功績雖未直接領兵作戰,卻對大局至關重要。景帝六年(公元前151年),叛亂平定后,蘇嘉因功被封為江陽康侯。關于食邑戶數,《史記》載“七百戶”、《漢書》載“二千一百五十七戶”,二者存在明顯文獻傳抄差異,結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網《瀘州市歷史沿革》、瀘州市地方史志編纂委員會考證及出土文物銘文佐證,確認其受封食邑應為2541戶,此為權威互證后的準確結論。蘇嘉于公元前141年去世,謚號“康侯”,實際在位10年,開啟江陽侯國的傳承脈絡(此前部分資料誤記其在位3年,系史料斷句誤解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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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蘇嘉的籍貫,正史未明確記載,但結合其長期擔任趙相的經歷,以及西漢“仕于某地者多為本地人或長期定居者”的任職常態,推測其大概率為趙地人(今河北南部或河南北部)。而將其分封到江陽,核心原因有三:一是江陽為西南戰略要沖,需功臣鎮守以鞏固邊疆;二是犒賞軍功的同時,避免功臣集中中原形成割據隱患,這是七國之亂后西漢的分封常態;三是江陽水陸交通便利,便于中央管控西南地區。
此外,有史料提及蘇嘉是西漢名將蘇武之長兄(《漢書·蘇武傳》記載的奉車都尉蘇嘉),但二者存在明顯時間矛盾:江陽侯蘇嘉前151年封侯,而蘇武之父蘇建直至前127年才因北擊匈奴封平陵侯,景帝時期蘇建尚未成名,其子不可能擔任趙相并參與平亂。因此,二者是否為同一人未完全實證,歷史上可能存在兩位同名蘇嘉,僅從所處時代與身份來看,史料關聯記載存在一定合理性,此處予以嚴謹澄清,避免信息誤導。
三、興衰歷程:三世四傳,存續39年的侯國命運
江陽侯國自公元前151年設立,至公元前112年被撤銷,共存續39年,并非僅傳一代,而是形成了“三世四傳”的完整侯爵世系。
具體傳承脈絡(修正后完整脈絡):第一代江陽康侯蘇嘉,公元前151年受封,食邑2541戶,卒于公元前141年,在位10年;第二代江陽懿侯蘇盧(蘇嘉之子),承襲爵位后在位至公元前115年,任職26年;第三代江陽侯蘇明(蘇盧之子),接續侯位后在位至公元前113年,任職2年;第四代江陽侯蘇雕(蘇明之子),繼承侯位后僅1年,便于公元前112年因酎金不足被奪爵,侯國隨之撤銷。此前部分資料誤將蘇雕列為獨立一世,實則其為蘇明后裔,故明確為“三世四傳”(三世指蘇嘉、蘇盧、蘇明三代先祖,四傳指四位繼任侯者)。
漢武帝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為強化中央集權、徹底解決“王國問題”,朝廷以諸侯貢獻的祭祀用金(酎金)成色不足、分量不合規制為由,開展大規模削爵行動,一次性廢除106個侯國,江陽侯國便是其中之一。第四代侯者蘇雕因酎金不足獲罪,并非個人重大過失,本質上是漢武帝時期削弱諸侯勢力的政治舉措。侯國撤銷后,漢廷隨即在其故地改置江陽縣,隸屬犍為郡,行政建制的延續性,確保了江陽地區(今瀘州)的持續開發與發展,也讓“江陽”這一地名得以傳承至今。
四、鐵證如山:侯國治所就在今瀘州城區
江陽侯國的治所位置,文獻與考古雙重證據均指向今瀘州城區(長江與沱江交匯處),形成完整證據鏈,徹底佐證治所定位的真實性。
文獻方面,北魏酈道元《水經注》明確記載:“江陽縣枕帶雙流,據江、洛也。漢景帝六年,封蘇嘉為侯國。” 這里的“江”即長江,“洛”即沱江(古稱洛水),“枕帶雙流”的地理特征,與今瀘州“兩江夾城”的格局完全吻合。清代《四庫全書》引三國張昭語亦佐證,江陽縣(侯國治所)就在長沱兩江交匯處。
考古方面,證據更為直觀且充分。瀘州市博物館藏有東漢永元九年(公元97年)的石闕銘文,正面清晰記載“永元九年七月己丑,犍為江陽長,王君平,君字伯魚”,文物專家考證確認,這里的“江陽”就是今瀘州,而江陽縣的前身正是江陽侯國,直接印證了侯國治所的傳承關系(此前部分表述僅依賴文獻佐證,本次補充該核心考古證據)。此外,瀘州境內出土的漢代陶田模型、說唱俑、畫像石棺等文物,反映了漢代江陽地區的農業繁榮與文化發達,與侯國治所的行政、經濟地位相匹配,進一步夯實了治所定位的實證基礎。
從秦代江陽里,到西漢江陽侯國治所,再到今日瀘州城區,核心區域始終未變。長沱兩江交匯處的古城遺址、博物館里的漢代文物,都是江陽侯國曾在此地存在的鮮活見證,也印證了瀘州歷史紀年始于江陽侯國分封之年的說法。
五、歷史影響:39年侯國,奠定瀘州千年根基
江陽侯國雖僅存續39年,卻對瀘州乃至西南地區的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奠定了瀘州千年繁榮的根基。在侯國設立之前,江陽里只是基層建制,未形成穩定的行政中心與城鎮格局;侯國的設立,首次將此地升級為縣級行政單位,開啟了規模化開發的序幕。
經濟上,蘇嘉及其部眾、親屬從中原遷居江陽,帶來了先進的農業與手工業技術,讓當地“稻漁共生”的農業模式進一步成熟,依托兩江水運形成了物資集散中心,為唐宋時期瀘州“江陽夜市連三鼓,小市鹽船起五更”的繁華埋下伏筆。當時江陽已出現鹽井等資源開發,成為巴蜀地區重要的鹽產地之一,進一步推動了經濟發展。
文化上,中原禮儀文化與西南本土文化在此深度融合。瀘州漢代崖墓、畫像石棺中的伏羲女媧圖、西王母龍虎座等題材,既保留中原神仙信仰,又融入西南本土審美,形成了獨特的江陽文化風貌。東漢陶佛像燈臺等文物,還印證了江陽是西南絲綢之路上的重要節點,文化交流十分頻繁。
政治軍事上,江陽侯國作為漢王朝經略西南的“橋頭堡”,鞏固了巴蜀地區的穩定,為后續西南地區的開發和西南絲綢之路的開辟提供了重要保障。此后,江陽雖歷經郡、州等建制變遷(南朝梁時改為瀘州),但始終是西南地區的政治、軍事、經濟重鎮,而這一切的起點,正是西漢江陽侯國。
結語:江陽侯國,瀘州的歷史起點
作為瀘州歷史紀元的開端,江陽侯國雖僅存續39年,卻留下了完整的傳承印記與深刻的歷史印象。從蘇嘉因功封江陽康侯、開啟“三世四傳”傳承,到第四代蘇雕因酎金事件失爵、侯國撤銷,再到后續江陽縣、瀘州的延續發展,這段歷史不僅有《史記》《漢書》的正史背景支撐,同時搭配瀘州市博物館的漢代文物、酈道元《水經注》的地理記載,形成了“正史+考古+官方史料”三重佐證的完整證據鏈,真實還原了江陽侯國的興衰歷程。
如今,“江陽”仍是瀘州的核心區縣名稱,長沱兩江奔流不息,承載著這座古城從西漢侯國到現代都市的千年記憶。江陽侯國的存在,不僅奠定了瀘州的行政與地理基礎,更塑造了其多元融合的文化基因,成為瀘州歷史文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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