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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警方通報的15歲少年撬砸豪車盜竊案,成為網友熱議的話題。
據平安天津、中新網等權威媒體2026年2月7日最新通報,15歲的李明化名伙同17歲的張軍化名,從外省市跨省流竄至天津某區,在凌晨兩點多采取破壞性手段,
撬砸十余輛豪華汽車玻璃實施盜竊,竊得現金、項鏈等貴重財物,造成車主重大財產損失,社會影響極為惡劣。
警方依據新修訂的法律,對李明作出行政拘留九日的處罰,這也是當地首例對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未成年人執行拘留的案例,而同案的17歲張軍因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知情人向媒體透露,兩名未成年人并非臨時起意作案,而是長期混跡社會,此前在原籍就有砸車盜竊的劣跡,因未達刑事責任年齡未被追責,此次跨省流竄作案,屬于明知故犯、屢教不改,作案時專門挑選豪華車輛下手,刻意破壞車輛獲取財物,主觀惡性極大。
案件的處罰結果一經公布,立刻引發全網爭議,一方面新法打破了以往低齡未成年人違法不予拘留的慣例,讓他還是個孩子不再是逃避處罰的擋箭牌。
截至目前,警方已完成案件查處工作,受損車主正在進行財產損失理賠與民事追償,相關部門表示將對李明開展后續幫教與心理干預,避免其再次走上違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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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曝光后,網友的討論呈現出明顯的兩極分化,支持處罰的網友認為,以往對低齡未成年人違法過度包容,導致部分少年肆無忌憚,此次依法執行拘留,是樹立法律敬畏心的必要舉措。
也能讓其他未成年人引以為戒,反對過度處罰的網友則表示,未成年人仍處于成長階段,應以教育矯正為主,短期拘留可能留下心理陰影,違背未成年人保護的初衷。
網友普遍無法接受,兩人共同實施跨省流竄、破壞性盜竊的同一行為,僅因一歲的年齡差距,一人被行政拘留九日,一人被刑事拘留面臨刑事處罰,處罰結果天差地別。
有法律從業者解釋,刑事責任年齡與治安處罰年齡的法律規定不同,導致處罰性質存在差異,但網友依舊認為,同案不同罰的直觀感受,讓普通民眾難以理解法律的公平性。
知情人爆料的前科與流竄作案細節,讓網友徹底失望,大家表示,這不是一時糊涂的犯錯,而是有預謀、有前科的惡意違法,單純的短期拘留根本無法起到警示作用,家庭監管缺位、社會管護不足,才讓少年一次次突破法律底線。
絕大多數網友認為,跨區域結伙作案、破壞十余輛豪車、盜竊貴重財物,屬于情節嚴重、影響惡劣,僅拘留九日的處罰過輕,威懾力嚴重不足,無法彌補車主的損失,也無法遏制未成年人惡性違法的苗頭。
網友們紛紛留言,有人說屢教不改還只拘九天,根本記不住教訓,有人說同案不同罰太離譜,法律面前不該有年齡帶來的巨大差異,也有人說新法是進步,但懲戒力度還要跟上,不能讓保護變成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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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本案延伸來看,三個核心問題亟待解決,一是法律適用的公眾認知偏差,刑事責任年齡與治安處罰年齡的法定差異,需要更通俗的普法解讀,避免同案不同罰引發誤解。
二是屢教不改未成年人的閉環管護缺失,對于有前科、流竄作案的未成年人,僅靠單次拘留遠遠不夠,必須建立前科預警、家庭追責、專門矯治、社區幫教的全流程機制,防止其再次違法。
三是懲戒尺度的精準平衡,新法賦予執法機關對情節嚴重未成年人執行拘留的權力,但九日拘留對于惡性違法而言力度不足,如何在法律框架內實現罰當其罪,既不突破保護底線,又能形成有效威懾,是執法與立法需要共同完善的方向。
我們不禁要問,屢教不改的未成年人違法,到底該如何真正矯正,同案不同罰的法律差異,該如何讓公眾理解接受,短期拘留的懲戒方式,能否真正阻止少年再次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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