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醉駕查處,牽出一條涉黃線索。
近日,江蘇淮安一則判決引發網友熱議——一名醉駕男子在取保候審期間,主動舉報洗浴中心老板容留賣淫,最終被法院認定具有“坦白+立功”情節,從輕判處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不少網友看完直呼一句話:這是順藤摸瓜啊。
事情到底怎么回事?
跟小觀一起捋一捋。
一次醉駕,被當場查獲
2025年1月16日凌晨0時許,43歲的陳某在飲酒后,駕駛小型轎車從淮安市清江浦區某停車場駛出。沒開多遠,便被正在執勤的交警查獲。
經檢測,陳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92.8mg/100ml,已遠超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法定標準。結果很明確:涉嫌危險駕駛罪。
2025年1月22日,陳某被依法取保候審。
如果事情到此為止,這只是一起并不罕見的醉駕案件。但接下來發生的事,讓案件走向了另一個方向。
取保期間,他主動舉報“洗浴中心老板”
2025年4月16日,陳某向公安機關檢舉揭發:
當地一家洗浴中心老板,長期存在容留賣淫行為。
警方隨即展開調查,并于 5月22日正式立案偵查,對三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這條線索,經查證屬實。
也正是這一舉報行為,成為陳某案件中的關鍵“轉折點”。
法院判了:坦白+立功,從輕處罰
2025年10月27日,淮安市清江浦區人民檢察院以危險駕駛罪對陳某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認為:
陳某歸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構成坦白;
其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且查證屬實,構成立功;
同時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理。
最終,法院依法判處:
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相比不少醉駕案件,這個結果顯然“輕了不少”。
但網友爭議的,其實不是判輕判重
評論區里,有人點贊“舉報有功”,也有人質疑“是不是靠舉報減刑”。
但小觀想說一句更重要的——
法院依法從輕處罰,并不等于替違法行為開脫。
這是兩個不同層面的事情。
一方面,法律鼓勵公民檢舉揭發違法犯罪行為,順藤摸瓜、凈化社會環境,這是明確的法治導向;
另一方面,酒駕是違法,醉駕是犯罪,這一點從未被模糊、更不容討價還價。
陳某依然被判刑、被處罰金,承擔了應有的法律后果。
“一碼歸一碼”,才是真正的法治智慧
這起案件之所以引發討論,并不在于“舉報能不能減刑”,而在于它清晰地展示了法治的邊界:
你立功,法律認可;
你違法,法律必究。
功是功,過是過,
既不因立功而抹去犯罪,也不因犯罪而否定立功。
這正是“一碼歸一碼”的法治智慧。
更重要的是,這種判決傳遞出一個清晰信號——
公共安全,永遠是不可觸碰的底線。
醉駕,絕不是一件“可以靠后補操作挽回”的小事。
法律可以從輕,但絕不會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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