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事竟然比做生意還難?
最近,上海一位政協委員講的事兒,真讓人聽得心里堵得慌。咱們都說“莫以善小而不為”,可現在的情況是,就算你想做件驚天動地的大好事,這制度門檻有時候也能把你嚇個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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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有對老夫婦,名下有一套市值超過600萬的房子。兩位老人心善,膝下也沒個子女,琢磨著與其留這房產,不如捐給慈善機構,也算給社會做點貢獻。這本是件功德無量的好事吧?結果呢?老人一去咨詢,好家伙,直接被潑了一盆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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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潘江雪委員透露,這房產捐贈涉及的稅費名目繁多,簡直能把人繞暈。什么契稅、土地增值稅、所得稅,七七八八加一塊兒,竟然要交450多萬!您聽聽,600萬的房子,捐出去得先交450萬,這哪是捐贈啊,這簡直就是“割肉”。這筆賬怎么算怎么虧,老兩口無奈之下,只能把這念頭掐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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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其實不是個例。在上海這種高知群體扎堆的地方,有不少獨居或者無子女的老人,都有身后把財產捐給公益事業的意愿。這本是社會財富流動的一種好方式,可現在這制度設計,硬生生成了攔路虎,把大家的善意都給堵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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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房產捐不動,股權捐贈也是一地雞毛。現在第一代民營企業家都要退休了,很多人想把企業股份捐出來做慈善。可問題來了:你要是想變現捐,得先交所得稅,這善款立馬縮水;你要是想直接把股權劃給公益組織,監管部門又不讓公益組織持有這種經營性股份,說是怕影響公司治理。這邏輯,怎么走都是死胡同。
潘委員的建議挺實在,上海既然有這個條件,能不能搞個試點?稅務局、監管部門坐下來好好合計合計,別讓這些條條框框成了阻礙愛心的絆腳石。畢竟,制度是為了服務人的,不是為了難做好事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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