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長安號
春節臨近,為切實筑牢歲末年初安全防線,閻良公安持續保持對涉煙花爆竹違法犯罪的嚴打態勢,消除安全隱患,為人民群眾平安過年保駕護航。
近期,公安閻良分局治安大隊、武屯派出所、關山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有人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為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民警立即進行走訪調查,發現房某在家中非法儲存鞭炮136盤、加特林72支、禮花墩子60余個,其余各類小型煙花400余個,價值約5000余元用于售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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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民警檢查,現場沒有防靜電、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民警當場對非法儲存的煙花爆竹進行扣押,并安排專用運輸車輛轉運至具有儲存條件的倉庫暫存。目前,房某對其違法行為供認不諱,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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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近年終歲尾,煙花爆竹進入銷售旺季,為了謀取利益,一些個人或商戶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給公共安全帶來嚴重隱患。為切實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有效預防和遏制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公安閻良分局認真落實“531”預防警務機制,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切實保障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近日,子長市公安局成功查處一起非法儲存煙花爆竹案件,依法行政拘留1人。
1月26日,治安大隊民警在網上巡查時發現,轄區居民王某在微信朋友圈發布煙花爆竹售賣信息,其行為涉嫌違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發現該線索后,民警立即開展核查處置工作,通過線上溯源、線下摸排相結合的方式,快速鎖定王某的身份信息及活動軌跡,并第一時間推進核查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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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王某為謀取私利,罔顧公共安全與法律法規,于1月上旬駕駛私家車前往渭南市蒲城縣,以600元的價格購得2箱“加特林”煙花爆竹。此后,王某在未取得任何煙花爆竹運輸許可資質的情況下,將涉案煙花爆竹非法運輸至子長市某家屬院,違規存放于私家車內,同時通過微信朋友圈發布售賣信息,伺機向社會公眾銷售。
王某未經許可擅自運輸、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不僅嚴重擾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秩序,更對周邊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極大威脅,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目前,王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涉案的2箱“加特林”煙花爆竹已被依法收繳并妥善處置。
警方提醒
安全無小事,警鐘須常鳴。公安機關將對非法儲存、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嚴打嚴查,形成強力震懾,堅決筑牢節日安全防線。望廣大群眾自覺遵守禁燃禁放規定,主動抵制涉煙花爆竹違法行為,攜手共迎平安祥和的馬年新春。
來源:西安閻良公安 子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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