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審小犀,持續分享 審計實務/方法/案例
內容很干,記得關注并設為星標
![]()
![]()
![]()
關于工會會員會費繳納方式的詢問函
問題來源:來信人譚*
內江市總工會:
領導,您好!
本人想咨詢企業工會會員會費是如何收取的?是通過行政在工資中代扣,還是工會會員直接繳納到工會組織?
本人通過查詢相關法律法規及查閱其他省市工會官方微信公眾號推文,找到以下參考。一是根據人社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中“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規定,工會會費未被列入法定代扣項目。二是根據“吉安工會”、“酒泉市總工會”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的推文,會員會費的規范收取方式應該是由工會直接向會員收取,而非由行政從工資中代扣。
最終本人得出可能性結論:工會會員會費的收取方式應該是由工會直接向會員收取,而非由行政從工資中代扣。現懇請內江市總工會對內江市工會會員會費收取的方式進行解答,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于2025年7月22日在“甜城連心橋·書記市長網上政務信箱”反映的問題已收悉。經核實,現將您反映的問題回復如下:
會員交會費的主要方式應當由會員直接交納給所屬工會組織,實務中一般由工會小組長按月收取。主要依據:
1.《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都規定了勞動者加入工會的自愿性;
2.《中國工會章程》對會員履行繳納會費的義務及其重要性做了明確的表述。第四條“按月交納會費”、第六條“會員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交納會費、不參加工會組織生活,經教育拒不改正,應當視為自動退會。”
3.會員交納會費的標準,目前仍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收交工會會費的通知》(工發〔1978〕101號)規定實行,即“工會會員每月應向工會組織交納本人每月工資收入百分之零點五的會費,工資尾數不足十元的不計交會費。”
因此,會員個人自覺交納會費而非由行政從工資中代扣,既是履行會員義務的行動,也是會員本人加入工會自愿性的體現。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內江市總工會
2025年7月23日
— THE END —
?本文由審計之家(ID:shenjizhijia) 整理發布,素材來自:內江市人民政府網站--市長信箱、榕樹碼頭。內容僅供讀者學習、交流之目的。如有不妥,請聯系刪除。
「審計之家」 事務聯系方式
社群、投稿、內容和商務合作
微信號:shenjizhijia1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