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游戲機,兩個月就把60萬退伍費啃得一分不剩,你能想象這臺機器是怎么吞錢的嗎?
最近我接到一則咨詢,當事人是一名剛退伍的年輕人,他說短短兩個月,自己就被一臺游戲機吃得連骨頭都不剩。退伍回家后,他在街上閑逛時發現了一家游戲廳,里面幾臺水果機引起了他的注意。這種游戲機和普通機型不同,老板為了方便玩家投幣上分,還專門加裝了刷卡設備。
他玩游戲的過程中,有個年輕人主動過來搭話,說可以幫他把贏來的游戲幣兌換成現金,游戲幣原價4毛一個,對方按3毛5回收,抽取15%的抽成。當天他試著兌換,真的拿到了200多塊錢。他當時還沒找到工作,便覺得這是個賺錢的好路子,從此開始天天泡在游戲廳里,想著靠游戲機大賺一筆。
但凡接觸過這類設備的人都清楚,這根本不是游戲,而是實打實的賭博。這類賭博游戲機的輸贏概率,早就被程序提前設定死了,注定是輸多贏少。而賭博最可怕的就是讓人上頭,他從一開始想著贏錢,到后來一心只想翻本,最后變成贏回一點就收手,可等真正清醒過來時,60萬退伍費已經全部打了水漂。
之后他找到我,問能不能幫忙把這筆錢,哪怕是一部分追回來。聽完他的講述我就明白,這筆錢想要追回難如登天,原因主要有兩點。
第一,從他描述的上分、兌幣、現金回收的完整流程來看,這就是典型的賭博行為,游戲機屬于賭博工具,負責回收游戲幣的人,更是完成了賭博的閉環。根據相關司法解釋,通過退分、回購獎品等方式,利用賭博功能的電子設備組織賭博,屬于開設賭場行為,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而一旦被認定為賭博,這60萬就屬于賭資,賭資不受法律保護,即便被相關部門追回,也會被依法收繳,不可能返還給當事人,反倒他因為參與賭博且金額巨大,還可能面臨行政拘留的處罰。
第二,就算游戲廳老板手段隱蔽,剝離了游戲幣回收的環節,負責兌幣的人沒被牽扯進來,無法認定開設賭場,這筆錢同樣追不回來。因為不構成賭博的話,這筆開銷就屬于正常消費,花錢購買游戲幣游玩,是自愿的市場行為,無論花費金額多少,都沒有要求返還的法律依據。
當然還有一種魚死網破的辦法,就是直接找老板談判,以報警相要挾要求退錢,但這種方式風險極高。先不說對方會不會妥協,這種要挾行為本身,就可能涉嫌敲詐勒索,最后錢沒要回來,自己反而觸犯了法律。
所以說到底,任何形式的賭博,內核都是輸多贏少的陷阱,碰一次都可能萬劫不復。
如果換成是你,會有什么辦法追回這筆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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