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0日,米哈游發布了一則聲明。聲明稱,米哈游常年法律顧問,上海市匯業律所管委會委員、高級合伙人周姓律師在明知其代理遠景公司訴訟米哈游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件涉及利益沖突的情況下,仍為利益沖突方(遠景能源)收集及固定訴訟證據。鑒于此,米哈游決定終止與上海市匯業律師事務所的一切合作關系,同時將其永久列入公司合作方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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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哈游發布的聲明
利益沖突是如何產生的?米哈游為什么會發布這條聲明?在了解事件的來龍去脈后,觸樂也找到游戲法領域的專業律師任俁聊了聊——簡短點說,它其實并非一起律師“兩頭吃”的事件。
米哈游拉黑合作律所
事件的導火索發生在2025年6月。
米哈游在旗下游戲《絕區零》中虛構了一個反派“遠景公司”。而現實生活中,恰好有一家名為“遠景能源”(ENVISION)的企業。據《深圳商報》報道,遠景能源認為,《絕區零》內游戲反派的中文名稱與英文Logo“VISION”均和自己相似,對公司聲譽造成了損害。因此,2025年6月,遠景能源將米哈游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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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戲中的反派遠景公司
2025年7月,江陰市人民法院對此案開啟一審,9月開啟二審。2025年12月,米哈游對遠景能源提起了反訴,案由為“商業詆毀糾紛”。2260年1月23日,案件在上海徐匯區人民法院再次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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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業查詢網站上可以看到開庭公告內容
這起糾紛案在2025年曾引起廣泛關注。而在今年2月10月,米哈游法務部的聲明透露了最終結果——遠景能源有限公司已向江陰市人民法院申請撤訴,并被法院裁定準許撤訴。
從米哈游的公告中可以看出,本次同匯業律師事務所解除合作,正是因為“匯業律師事務所作為米哈游的常年法律顧問,律所內的周姓律師曾在代理遠景能源訴米哈游糾紛案時,明知涉及利益沖突,仍私自實施超出與遠景公司法律顧問合同范圍之外的行為,即繼續指派實習律師幫忙搜集及固定訴訟證據,并將其提供給遠景公司,涉嫌違反《律師法》的相關規定。”
米哈游就此事向上海市徐匯區司法局提起訴訟。司法局調查認為,周律師違反了“律師在執業活動中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的規定,因此對其予以警告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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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告知書
次日,匯業律師所發布聲明,已暫停周姓律師管理委員會的各項工作。
公告外的內幕
觸樂咨詢了游戲法領域的任俁律師,任俁為我們分析了這件事的來龍去脈。
國內律所主要采用提成制的分配模式。在這種模式下,律所為律師提供資質,律師則擁有絕對的業務自主權。律師擁有自己的客戶資源,案件承接和費用收取等都由律師主導。簡單來說,在國內,大部分情況下,律所對律師的控制力非常弱。律師更像是單打獨斗的“個體戶”,只不過根據相關規定,律師必須以律所的名義承接案件。
因此,本次涉及的兩個團隊雖然都屬于匯業律所,但它們分別服務于自己的客戶(即米哈游和遠景),互相之間可能沒有多少溝通。“這在行業內很常見,大型律所也會服務更多大型公司客戶,”任俁說,“在兩個團隊各自獨立服務時,并不存在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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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顯示,匯業律所人數為457人
但當遠景能源向米哈游提起訴訟時,利益沖突便隨之產生。
為避免這種風險,不同律所都設置有利益沖突檢索系統。任俁告訴觸樂:“律師在接受委托前,需要將客戶名字登記到系統,如果出現了利益沖突,系統會自動跳出警報,律所的合規部門也會進行嚴格評估,除非該沖突屬于法定的可豁免情形,且經沖突各方當事人書面知情同意并簽署豁免協議,否則律師不得接受委托。”
因此,理論上來說,只要匯業律所的其他律師團隊擔任米哈游的法律顧問,周姓律師就會在檢索時獲得利益沖突系統告知,無法接受委托,從而避免利益風險。
但從最終結果來看,“利沖檢索系統”沒能阻止利益沖突的發生。具體是什么原因,是周姓律師沒有登記或登記時未錄入關鍵信息,或者登記了但系統未報警,目前不得而知。
據米哈游聲明,在此案中,周姓律師要求助理幫助遠景能源收集及固定證據。根據匯業律師事務所次日發布的聲明,周姓律師助理收集的證據皆為“通過公開途徑收集,包括查詢企業信息公示情況”。但無論如何,在如此敏感的狀態下,米哈游認為此舉損害了自己的利益,也是可以理解的。
有未經證實的信息稱,周律師助理收集并提供給遠景公司的證據帶有周姓律師的時間戳。這份證據在訴訟環節由遠景能源傳送給米哈游,米哈游因此獲得了合作律所幫助利益沖突方訴訟的憑證。
匯業律師事務所的聲明中指出,“司法行政主管部門認為,(這一行為)不屬于常年法律顧問合同約定的服務范圍”。對此,任俁解答:“訴訟代理和常年法律顧問是不同的法律服務項目。常年法律顧問會涉及審合同等內容,但收集證據已經涉及訴訟,通常需要重新訂立訴訟委托代理合同。”
觸樂進一步詢問:“既然知道存在利益沖突,律師為何還要幫助收集證據?”
“在沒有利益沖突的前提下,有時可能就是順手幫個忙。”任俁回答,“從律師角度,他作為公司的常年法律服務顧問,為了維系客戶,幫客戶收集證據,做些簡單的工作也很正常,可能沒有收費,也未走律所系統。但本案涉及了利益沖突,所以律師應當注意回避。”
任俁繼續從法律角度解釋:“本案中,司法行政部門對該律師定性為‘私自接受委托’而非‘利益沖突’。首先從程序邏輯角度,在大型律所的管理體系下,‘利益沖突檢索’是強制性的前置程序。如果律師按照律所正規流程報項,系統理論上會直接阻斷針對現有客戶的敵對業務。”
“因此,這類行為往往只能通過‘不入賬、不蓋章、不報項’的私下方式進行。根據《律師法》第40條,‘私自接受委托’是受到禁止的行為。司法局選擇這一項進行定性,是因為它具備更直接、更易于取證的客觀事實(即該業務未通過律所統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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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法》第40條規定第1條
一般來說,大型律所遇到此類事件時,通常做法是和雙方都明確說明,爭取取得豁免。如果無法取得豁免,那就保持中立,律所會請雙方公司另找律所代理案子。
從米哈游的角度,針對這間律所而言,無論它旗下的律師是否屬于不同團隊,無論這位律師是否具體代理了案子,在律所是自己的服務方的前提下,為和自己存在法律糾紛的另一方收集證據,這本來就是一件非常敏感的事情。米哈游對這間律所的信任基礎已經無法存在,在這個前提下,決定終止合作也合情合理。
匯業律所此前一直擔任米哈游的法律顧問,向其提供法律服務。這也為律所帶來了巨大的收益。對于米哈游來說,與一家律所終止合作還能再篩選,終止合作對于米哈游沒有損失。
任俁觀察到:“從去年開始,米哈游法務部開始非常高調地打擊侵權,游戲公司靠IP吃飯,肯定需要保護無形財產。”
最無辜的一方
匯業律所于次日發布了聲明。聲明中提到,已暫停周姓律師管理委員的相關工作,并認為這件事暴露了律所在動態利益沖突監控上的不足。匯業律所表示,今后將努力建立更高的合規標準。
事實上,這整件事中最倒霉的一方是匯業律所為米哈游服務的合作顧問律師。他從未直接參與本案,卻在春節前失去了客戶——可能這就是現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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