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有效減少空氣、噪音等環境污染,保障公眾健康、公共安全,根據有關要求,2026年駐馬店繼續實行全域、全時段禁止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讓我們自覺遵守煙花爆竹“雙禁”規定,做到不銷售、不運輸、不儲存、不燃放煙花爆竹,共同守護駐馬店藍天,共筑綠色、安全、健康、美好家園。
敬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煙花爆竹“雙禁”規定,做到不銷售、不運輸、不儲存、不燃放煙花爆竹,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為守護綠色、安全、健康、美好天中家園做貢獻。
為什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空氣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會釋放出PM2.5、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各種金屬、非金屬氧化物,產生大量的煙塵顆粒物,嚴重污染空氣,破壞環境質量。
噪聲污染。煙花爆竹爆炸噪聲遠超人們的聽覺范圍和耐受限度,會使老年人不能安睡,病人無法安心,學生不能靜心學習。
火災隱患。燃放煙花爆竹,極易引發火災,危害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傷人事故。燃放煙花爆竹時,稍有不慎會致傷致殘,尤其是未成年人,經常出現炸傷臉部、眼睛、手指等情形。
資源浪費。制造煙花爆竹,要消耗礦物、化工、林木等原料和資源;煙花爆竹燃放后,會產生大量的碎屑,給環衛部門帶來了嚴重的清理負擔,占用大量的社會公共資源。
來源 | 駐馬店日報
主編 | 彭丹 編輯 | 蔣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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