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聽身邊的一些老人訴苦,辛辛苦苦把孩子拉扯大,后來自己怎樣怎樣,反正是沒得到好處,還各種委屈。
有兒子的,兒子結婚了,占有了父母買的房子。兒媳還把公公婆婆趕回老家去。
在農村,父母修建了洋樓,但是自己卻只能住低矮的老屋,洋樓是兒子的。哎,兒子是,娶了媳婦忘了娘。
養女兒的,女兒結婚了,如潑出去的水,過節也不來娘家盡孝。
更有人吐槽:孩子長大后去國外,等于沒生;去大城市發展,等于半個;只有那個沒有出息的,才在身邊陪伴。但是沒出息的孩子,誰家都不待見。
我的一個親戚,為了兒女雙全,在四十多歲,硬是拼一把,生了一個兒子。意外的是,引起了女兒極大的不滿。
后來女兒在長沙定居,幾乎和老家人沒有啥聯系。親戚哭著喊著,這什么養了個白眼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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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明白“孩子是給別人養的”,婚姻、家庭就通透了。
越發認同紀伯倫寫的那首詩:你的孩子,其實并不是你的孩子,他是生命對自身的渴望而生的子女。
不管你生了兒子,還是女兒,都是給別人養的。
這一點,從古代開始,就沒有改變過。
看古代的大人物,有幾個是承歡膝下?
明朝首輔張居正,名氣夠大吧。但他的命運,對于家庭來說,就是一句話:貨與帝王家。
就是父母過世,他也無法好好守孝,畢竟公務繁忙,無法脫身。因此皇帝還特準他“奪情”。
再說曾國藩,雖然耗費巨資在老家蓋房子,但他實際上,并沒有回老家幾次。他和家人聯系,多半靠寫信,因此才有了《曾國藩家書》。
父親過世的時候,他還在江西打仗。來不及批假,就去奔喪,卻被人彈劾,弄得非常狼狽。
作為普通家庭,孩子也是給別人養的。
孩子成年后,會去外地打工,他給老板創造利益,也賺取屬于自己的工資。
結婚之后,他屬于愛人的,他會想盡辦法守住自己的小家庭,而不是把利益都給父母。給父母的,是一份孝心,是他收入中的很小一部分。
也許一些孩子,很自私,他認為父母給自己的不多,還恨父母無能。
孩子不聽話的時候,在中年的時候,是非常多的。因為他要顧及工作,小家庭,自己的孩子,還有愛人的感受,甚至愛“伴侶的父母”,勝過愛自己的父母。
把孩子瑣在身邊,或者用孝道去綁架,那父母和子女的關系,會特別糟糕。反過來,孩子的婚姻順了,大家庭也關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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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培養孩子的獨立性,讓孩子社會化,養老靠自己,這才是合格的父母。
我倒是佩服劉備的母親,雖然家庭窮,但是鼓勵劉備讀書,還允許劉備到處講義氣,結交朋友。
劉備成年后,母親來一句:“你應該出去闖一闖了。”
那時候沒有電話,寫信都很麻煩。兒子走出去,可能十年半載都回不來。但是母親卻堅定要兒子出去走。
是的,“你是弓,孩子是從你那里射出的箭”。
養孩子,別老是指望他“對你多好,能夠被你掌控、按照你的安排去生活”。應該告訴孩子,人生路是自己走的,父母只是送你一程而已。
早早教會他們,遇到事情了,獨立思考,少指望父母。
走出去,外面的世界很大。社會是一個大舞臺,家庭是一個避風港。
在孩子教育方面:孩子和社會融合,比長期待在家里,強 一百倍。
帶孩子去辦事,見世面,激發他思考,對詩和遠方的期待。
在孩子婚育方面:父母養孩子長大,最大的愿望是孩子自己成家,父母一直在做嫁衣的人。
只要孩子結婚,過得好,那他住哪里,靠什么謀生,對愛人多好,多聽愛人的話,都沒有關系。
就算孩子過年,去了對方家里,也是可以的。孩子的孩子,不和自己一個姓,也完全可以,這都是孩子的自由。
孩子有立場,有自己的圈子,因此冷落了父母,這并不意外。
至于養老方面:在現有的政策下,父母要想辦法自己退休,而不是坐等子女來供養。
把自己的人生安頓好了,子女再考慮給贍養費,帶著禮物回家,這樣的做法,也不是不可以。
父母打算自己養老,子女也愿意盡孝,其本質是是一報還一報,人情換人情,雙向奔赴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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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最后:如果養一個孩子,很大一部分的目標是為了“給自己養老”,讓孩子一直聽話,那父母真的太自私了。
孩子不是“父母的附屬品”,他是個體、社會成員、伴侶的伴侶。
要知道,孩子主動感恩,和被父母要求感恩,真不是一回事。
把孩子養大,花錢買房子,準備彩禮,這是父母的責任,或者說是父母自愿做的,別總是講很多的條件、變成父母的投資,對吧。
作者:布衣粗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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