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1947年臘月,地點在蘇北淮安。
這事兒要是往回倒騰,說起李鳳岐當年咋從閻王爺手里搶回一條命,最要緊的物件,還真不是鞋底下踩著的那張城防圖,也不是后來割繩子的那把小鏟子。
居然是一碗飯。
一碗本該由還鄉團親戚送他上路的“斷頭飯”。
正是這碗飯,成了救命稻草。
但這事兒絕不僅僅是命大,而是那個節骨眼上,李鳳岐和送飯那位,倆人都走了步險棋,而且都走對了。
故事得從那個擦黑的傍晚聊起。
那會兒淮安城里的空氣緊得能擰出水來。
國民黨那邊弄了個“十戶聯保”,一家出事,九家跟著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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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縣城跟鐵桶似的,連只麻雀飛進去都得被薅掉幾根毛。
李鳳岐這次領的是個獨狼活兒——單槍匹馬進城。
上頭話講得很直白:摸清楚城里兵力咋擺的,要是能順手搞到馬廠據點的調兵時間表就更好了。
這活兒燙手。
好在老李是個老江湖,早先在聯防隊干過,抗戰那會兒就在鬼子眼皮底下轉悠,屬于那種把腦袋拴褲腰帶上討生活的主兒。
那天白天的活兒干得那是相當漂亮。
一會裝成苦力混進碼頭,一會蹲大煙館墻根底下聽墻角,甚至連荒廢的城墻都爬了一遭。
眼瞅著天黑了,東西也到手了:圖紙塞進了鞋底子,調防表縫進了棉襖里。
按說這會兒就該腳底抹油——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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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偏偏就在這檔口,他腦子一熱,干了件懸事:瞅了一眼墻上的通緝令。
就這一眼,壞菜了。
看見了戰友的名字,腳底下就絆住了。
正好在巷子口,跟個熟臉撞了個滿懷。
冤家路窄,這人早先跟他住隔壁,如今混成了還鄉團的小頭頭。
倆人擦身而過。
老李沒敢回頭,可耳朵里鉆進來一句讓他后背發涼的嘀咕:“哎?
這背影咋這么眼熟呢?”
這哪是嘀咕,這就是催命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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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鳳岐心里跟明鏡似的:不敢停,必須立馬出城。
他腳下生風,一口氣跑到徐楊岔路口。
本來尋思天都黑透了,還鄉團的巡邏隊早該回去摟媳婦睡覺了。
誰知道千算萬算,漏算了倆字:點背。
路口那兒杵著十幾個馬廠據點的團丁,跟在那兒專門等他似的。
燈籠火把一照,那個舊鄰居直接炸了窩:“快摁住他!
這就是聯防隊的李老四!”
既然漏了相,那就別磨嘰了。
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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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聲在曠野里爆豆似的響起來。
老李跑得快,可徐楊路這片地界他生疏。
腳底一打滑,人直接栽進水溝里,緊跟著后背就挨了結結實實一槍托,腦瓜子當時就嗡嗡的。
若是那幫團丁當時扣了扳機,這故事也就劇終了。
但這幫人也是肉體凡胎,想著升官發財。
抓個活蹦亂跳的李鳳岐,那賞錢可比死尸厚實多了。
人被捆得跟粽子似的押到了張橋村,關進了一戶姓吳的人家,戶主叫吳必榮。
這地方,就是整個局勢翻盤的關鍵點。
吳必榮啥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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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的男人,巧的是,他跟那個抓人的還鄉團頭目還沾親帶故。
照常理說,這時候為了撇清干系,為了給“老總”們表忠心,老吳躲都來不及,甚至該上去補兩腳。
可老吳沒動。
聽見“李鳳岐”這三個字,他眼神晃了一下。
這一晃,心里頭已經是翻江倒海。
一邊是“共匪”,救人得掉腦袋;另一邊是鄉里鄉親,這“李老四”平日里啥樣人他也曉得。
更要命的是,老吳心里有桿秤:國民黨這兔子尾巴還能長得了嗎?
今兒個幫了還鄉團,明兒個要是變了天,這后賬咋算?
老吳咬了咬牙,有了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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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端著一大碗冒熱氣的高粱飯進了柴房。
理由找得那是滴水不漏:“表哥,雖說是犯人,也是鄉親,都要上路的人了,總不能做個餓死鬼。”
那個還鄉團表哥正做著升官夢,也沒多琢磨,揮手放行。
柴房里黑燈瞎火,倆人大眼瞪小眼。
老吳把碗遞過去,嘴上說著場面話,眼珠子卻死盯著老李,最后壓著嗓子擠出一句:“這飯,你得慢點嚼,仔細吃。”
話里藏著玄機。
老李那是干啥吃的?
聽話聽音兒。
他忍著渾身骨頭散架的疼,手指頭往碗底一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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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尖碰到個硬邦邦、涼颼颼的玩意兒。
是一把修腳用的小鏟刀。
這本是老李以前隨身的物件,不知咋的落到了老吳手里,或者是老吳特意翻出來塞進去的。
這把不起眼的小刀,就是活路。
接下來的半個鐘頭,是老李一個人的獨角戲。
外頭猜拳行令,那幫人正提前慶功呢。
他們盤算著老李插翅難飛——反綁著手,門口有崗,明天一早鎮長還要來提人。
可老李在盤算另一碼事:咋溜。
走正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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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找死。
看守雖說喝高了,槍栓可沒關。
挖墻?
時間不夠。
唯一的生路在頭頂上。
這破草房有些年頭了。
老李剛被推進來那會兒,眼角掃過房頂,瞅見有塊承重的木板好像有點松。
他縮在草堆旮旯里,背著手,用那把沾著飯粒的小刀,一點一點磨繩子。
繩子粗,勒得手腕鉆心地疼,可他不敢停,更不敢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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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夜深人靜的,繩子崩斷的聲音要是大了,那就是晴天霹靂。
總算,手解脫了。
這時候,外頭酒喝得正嗨。
老李沒敢大動靜,揉了揉發麻的手指頭,收好小刀。
他跟只野貓似的,悄沒聲地摸上房梁。
輕輕一頂,那塊蟲蛀的爛木板就動了。
機會就這一把。
他猛地一發力,掀開茅草和木板,整個人跟彈簧似的竄了出去,落地順勢一滾,躲進了雞窩后面的陰影里。
“人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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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鳳岐跑了!”
后頭這一嗓子,炸了營了。
這會兒,擺在老李面前的是第二道鬼門關:往哪邊撤?
人的本能反應是往寬敞地方跑,離這幫閻王越遠越好。
可老李偏不。
他聽著后頭的腳步聲和火把呼呼燃燒的動靜,走了步讓人看不懂的棋:一頭鉆進了村南邊的亂墳崗子。
為啥選這鬼地方?
這是把人心給算透了。
追他的團丁都是本地土著,甚至是鄰村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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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頭的鄉下人,骨子里怕鬼神,覺得晦氣。
亂墳崗,大半夜,陰森森的。
老李賭的就是這幫孫子不敢進墳圈子翻。
他扒拉開一個塌了一半的老墳頭,把自己整個人埋進那個半敞著的墓坑里,臉貼著冰涼的爛泥,就留一只眼珠子在那瞄著。
沒多大功夫,追兵到了。
火把的光就在墳圈子外頭晃蕩。
“媽了個巴子的,死哪去了?”
“翻墳頭干啥?
誰敢往這死人堆里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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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晦氣,不找了,去那邊瞧瞧!”
那幾句罵罵咧咧的聲音,就在離他幾步遠的地方停下了。
這一把,賭贏了。
要是當時慌不擇路往野地里跑,幾百米開闊地,十幾桿槍瞄著,再加火把照亮,早就被打成篩子了。
但他就是鉆了敵人膽小迷信的空子,在這個死人住的地方,給自己撿回了一條命。
那天晚上,老李在墳坑里趴了好幾個時辰。
直等到后半夜,村里沒動靜了,連看家狗都睡死了,他才從土堆里爬出來,拖著滿身泥和傷,一步三晃地鉆進林子,這才算徹底脫了險。
這么多年過去,再回頭看這段往事,你會覺著,所謂的“傳奇”,其實就是由一個個刀尖上的選擇拼湊起來的。
吳必榮那碗飯,是良心和算計的混合體;老李掀房頂,那是觀察力和膽量;最后鉆亂墳崗,那是玩心理戰的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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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環,只要斷一環,李鳳岐就見不到第二天的太陽。
那句“飯要仔細吃”,聽著輕描淡寫。
但在1947年那個寒冬臘月的晚上,這幾個字,就叫過命的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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