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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年,因為城市養犬導致的社會糾紛越來越多,支持養犬與反對養犬的爭論也挺大。
愛狗人士責怪公眾對寵物狗沒有“包容心”,覺得城市養犬條例規定過嚴,讓寵物失去了自由。
然而,可能很少有人注意到,流浪狗也多了起來。
據《中國寵物管理白皮書》的統計數據顯示,2023年,我國就有超過4000萬的流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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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么多的流浪狗,如何生存,又是否會帶來安全隱患,也的確是個大問題。
最近烏蘇法院公布的一起案例,超出了很多人的認知:
有倆好心人長期投喂流浪狗,沒牽繩、沒圈養,結果狗追人導致騎電動車的范某摔倒受傷,法院直接判倆人共同賠13萬多,一人平攤6萬5。
消息一出網上就吵翻天了,有人指責法院亂判案,說這是“好心沒好報”,有人拍手稱快,稱“早該治治亂投喂”。
但小編想說,流浪狗投喂,根本不是“善良該不該”的問題,而是愛心沒邊界,就是在闖禍,法律敲的這記警鐘,所有人都該聽進去。
先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范某下班騎電動車路過生態農莊,兩只流浪狗突然沖出來追他,他慌得連人帶車摔地上,腿傷得嚴重。
事后一查,這倆狗雖然是流浪狗,但寇某和巴某天天定點喂,給吃給喝,狗就賴在附近不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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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某一紙訴狀把倆人告上法庭,法院審理認為:
兩人長期投喂對流浪狗形成了事實飼養關系,就相當于是狗的“實際主人”,沒管好就得負責賠償。
很多人第一反應是委屈:
“我沒養狗、也沒辦證,就是看它可憐喂口吃的,怎么就成主人了?”
而在法院看來,你以為的“隨手投喂”,并不是簡單的行善,長期、定點給食物,等于給流浪狗提供了穩定生存條件。
狗依賴你、固定在這片活動,你就天然有了管束義務,牽繩、圈養、防止它傷人,這不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定義務。
你享了“喂狗治愈”的舒坦,就得擔“管不好傷人”的風險,權利和責任從來都是綁在一起的,天下沒有只占便宜不買單的好事。
這事最戳人的地方,是戳破了部分愛心人士“亂投喂=善良”的假象。
小區、街邊、公園,總能看到這樣的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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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拎著剩飯蹲在路邊喂流浪貓狗,喂完拍個照,朋友圈一發就走,留下一地狼藉不管;
有人一喂就是一群,貓狗扎堆亂叫,半夜吵得居民睡不著;更可怕的是,流浪貓狗沒打疫苗、沒馴化,見了小孩、電動車就追,藏著看不見的危險。
這些投喂者總覺得自己在做善事,可他們卻沒有想過:
有多少人會因為流浪狗攻擊而受傷,有多少老人小孩因狗群的騷擾,要擔驚受怕;清理糞便、驅趕狗群的物業和環衛,要多干無數活。
你的愛心,憑什么讓別人買單?
善良從來不是隨心所欲的借口,不傷害他人、不影響公共安全,才是善良的底線。連底線都守不住的“投喂”,不是善良,是自私。
有人拿“偶爾喂一次”和“長期喂”抬杠,說法院太苛刻。
其實法律說的很清楚:偶爾路過喂一兩次,沒讓狗產生依賴、沒固定活動范圍,根本不會認定為飼養關系;
怕就怕那種“天天喂、定點喂、把流浪狗當自家寵物寵”,卻不牽繩、不打針、不管束的例子。
新疆烏蘇這起案子,還有湖南、北京之前判的投喂傷人案,全是長期投喂+疏于管理,才擔了責。
法律不會隨意寒好心人的心,但絕不容忍沒有責任心的“愛心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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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關鍵的是,流浪動物根本不是“靠個人投喂就能解決”的事。
很多人不知道,全國各地大多都有明確規矩:
比如濟南就規定,犬只收容由公安機關負責,街道辦、居委會等要及時控制處置,市民看到了,要么送收容所,要么打12345熱線,根本不是自己瞎喂。
個人投喂看似救了一只狗,實則會引來更多流浪動物聚集,盲目繁殖越來越多,危險越來越大,最后變成城市治理的爛攤子,受傷的還是普通老百姓。
我們身邊有太多因亂投喂引發的矛盾:
小區業主和投喂者吵架,路人被流浪狗咬傷找不到人賠,老人出門買菜被狗群圍堵……
這些事,從來不是“一句我好心”就能抹平的。
烏蘇這13萬賠償,賠的不是喂狗的錢,賠的是對他人安全的漠視,賠的是“只講愛心不講責任”的代價。
別再覺得“我心是好的,就沒錯”。
這個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惡意,是打著善良的旗號,卻制造出更多的傷害。
流浪動物很可憐不假一點可憐,也值得被善待,但善待的方式不是盲目投喂,而是專業救助。
聯系救助站、做絕育、找領養,這才是真善良;而不是喂完就走,把危險留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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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且,法律這么判,恰恰才是公平的體現。
范某安安穩穩騎車,沒招誰沒惹誰,憑什么要為你的“愛心”受傷買單?
寇某和巴某,明明可以選擇聯系救助機構,卻選擇了不負責任的投喂,最后賠了錢、傷了和氣,這又怪誰?
看到流浪動物,可以心軟,但別輕易亂喂;可以善待,但前提是要真正負責。
別隨手扔點吃的就走,不妨打個12345,聯系專業救助,既保護了自己,也不連累他人,這才是最體面的善良。
對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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