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9日,湖北宜城相關部門,對發生在鄭集鎮的煙花爆竹爆燃事故,做了最新的情況進行通報。其中關于遇難者身份也都全部核實完畢,12名遇難者中,除了經營者林某某之外,其余11人全都是前來購買煙花爆竹的顧客,其中甚至包括5名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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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很多網友大概都已經有所了解,事故發生在2026年2月18日14時24分,地點是湖北宜城鄭集鎮金鋪村四組12號的千和百貨店。據了解,這家店鋪有《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經營門面為兩間,上方三層沒有住戶,事發時店內正在進行煙花爆竹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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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全力搜救與核實,這起爆燃事故最終確認造成了12人遇難,其中成年人7名,未成年人5名。林某某為經營者,另外11名遇難者都是店內的顧客。他們本是為了購買喜慶用品而來,卻不幸遭遇了這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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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11名顧客分別來自三個不同的群體,外地走親戚的3人,從四川成都來到鄭集鎮探親,卻在走親訪友的過程中遭遇不幸;鄰市鄉鎮有4人,來自鐘祥市胡集鎮,該鎮與鄭集鎮地理相鄰,人員往來也比較頻繁;本地居民有4人,都是宜城本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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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爆燃的原因,目前還在全力的調查中。不過此事還是令我們感到唏噓感嘆,除了對12個生命的惋惜,就是對安全方面的深刻思考。眾所周知,煙花為易燃物品,在售賣的過程中必須要注意存放;燃放的過程中更應該選擇空曠的地方。而且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為什么不能引以為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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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事故再次敲響了警鐘,煙花爆竹不僅是生產環節的嚴控,更是涉及銷售的人員聚集、存量超限、燃放試炮等諸多細節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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