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莆田的一張法院傳票引發全網熱議!在沒有了解完整個過程前,網傳的說法是兩個學生在做好人好事,在路邊扶了一個老太太,結果被判定次責(這個責任不是法院判的,據說是交警),家屬索賠22.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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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完整個過程后,詳細信息是:事發時間是在2025年的3月14日,一個老太太騎著自行車,在一個十字路口,自己摔倒在地。一個女孩騎著電動車帶著另外一個女孩看到后,就主動停車把人扶起來,整個過程被監控拍攝下來,視頻非常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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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一家起訴理由是,老太太為了躲避這輛電動車,而摔倒在地。整個過程是:老太太汽車不知道是要直行還是拐彎,在十字路口前,遇見了左拐的汽車,她有一個明顯的躲避軌跡,當汽車離開后,電動車隨機出現,電動車也是左拐,但也只是拐了三分之一,老太太就摔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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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孩扶她的時候,老太太全程抓著后座位的女孩,不愿意起身,直到駕駛者把自行車扶起來,然后再扶老太太,這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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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網上對這件事的爭議蠻大的,有人認為兩個小孩倒霉,不管他們扶不扶,都會被訛。一句為了躲避電動車而倒,就能把結果鎖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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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說,這個責任認定沒問題,次責是板上釘釘,因為在沒有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左轉彎要避讓直行車輛和行人,電動車明顯沒有避讓,導致自行車急剎。通過監控能看出,不太可能是主動碰瓷。但問題在于,總共醫療費26700.54元,但家屬索賠卻高達22.4萬元,包括各種費用都算進去了,還有支付訴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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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案件已由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法院受理,定于2026年2月26日開庭審理。大家對于這件事大家有什么想說的?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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