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又來了。
大年初一、初二,四馬路觀音堂外人潮涌動時,又出現一批穿僧袍的人。不是安靜化緣,而是直接在人流最密的地方向路人要錢。現場引發爭執,有人報警,警方連續兩天到場處理。
據《新明日報》報道,警方在四馬路一帶看到兩名“僧人打扮”的男子走動,向公眾索取現金,并非化食物。警員隨后勸其中一人離開現場。讓人起疑的是,其中一名男子被問到來歷時只說自己一周前才來新加坡,暫住酒店。 鏡頭一對上,他轉身就走。
這一幕,說熟不熟,說陌生也不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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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新明日報
網友熱議:年年都來這一套?
評論有直接表示假的,“真和尚怎么會有刺青?”
也有理性派的:“討吃可以給吃,為什么只要現金?”、“為什么只是勸離,不是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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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問:新加坡怎么會變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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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臉書
大家不舒服的從不是有人可憐,而是那種感覺:我來拜拜,你來碰運氣;我動了善心,你把它當生意。
為什么每次都是四馬路?
說句現實的,因為好賺!
像四馬路觀音堂、牛車水這些地方春節期間都是高人流量聚集地。來拜拜的人,大多心也軟;很多人上完香心里會想:做點好事,討個好彩頭。
于是,這里慢慢成了一個“灰色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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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紙巾的會來:
看起來很需要幫助的人會來:
一些 打扮整齊、妝容精致的女子也會來:
穿僧袍、借宗教形象增加可信度的更是年年春節期間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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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little birds SG 臉書
仿佛每年都在上演一條固定劇本。
四馬路香火旺,新加坡人普遍愿意幫人,這本來是好事。但如果每到大日子,就有人把這里當成提款機,那畫面就會變得尷尬!
拜拜的人越多,討錢的越多;越想積德,越容易被利用。
順帶科普一下:在新加坡,公開乞討本身是違法的。根據《Deserted Wives and Destitute Persons Act》(棄婦與貧困人士法令),在公共場所乞討以兜售紙巾等形式變相乞討;組織式、集團式操作都可能被執法部門調查或拘捕。
如果涉及外籍人士濫用簽證、非法工作,問題會更嚴重。
新加坡政府的邏輯很明確:真正有困難的人,可以通過社會服務機構、社區中心(如ComCare)獲得援助,而不是在街頭行乞。
如果你在四馬路遇到這種情況,你會怎么做?直接走開還是會報警?
留言區聊聊你的真實經歷。
LEO丨編輯
CH丨編審
網絡資料整理丨來源/圖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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