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那起兩初中生扶摔倒老人反被交警定次責、遭索賠22萬的事件,如同一顆巨石投入平靜的湖面,在社會上激起了千層浪,也再次刺痛了公眾那本就敏感且脆弱的神經。作為一名時刻關注社會動態、心懷正義與良知的普通公民,我實在無法對此事保持沉默,因為這不僅僅關乎兩個孩子的命運,更關乎整個社會的道德走向與價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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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之舉,怎成“罪魁禍首”?
據當事人媽媽鄭女士描述,事發時,一位老太太在避讓白色轎車過程中,因身體向右傾斜導致重心不穩而摔倒。兩名初中生騎電動車經過,看到老人摔倒后,毫不猶豫地伸出援手將其扶起。這本是一場充滿溫情與善意的救助,是人性光輝的閃耀,是社會正能量的體現。然而,現實卻如同一記沉重的耳光,狠狠地打在了我們的臉上。摔倒女子竟稱自己是被嚇摔倒的,還找其中一女孩家屬索賠22萬,交警更是判定女生行為對事故發展存在一定影響,承擔次要責任。
這是多么荒謬的邏輯!如果真如家長所說,孩子們是在老人已經摔倒后才上前攙扶,那么他們的行為純粹就是為了救人,是為了傳遞溫暖與關愛,是為了踐行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可如今,這份純粹的善意卻被無情地曲解,被強加上莫須有的責任,這怎能不讓人心寒?這難道不是對孩子們善意的踐踏,對正義的褻瀆嗎?
我們不妨設想一下,如果這樣的事情不斷發生,當孩子們看到老人摔倒,心中首先想到的不是去扶起,而是擔心自己會因此惹上麻煩,會面臨巨額索賠,那么,我們的社會將會變成什么樣子?人與人之間將會變得多么冷漠與疏離?這絕不是我們想要看到的社會,絕不是我們追求的文明與進步。
法律之責,豈能如此“任性”?
交警部門將這起事件定性為無接觸交通事故,依據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即便雙方未發生物理碰撞,只要一方的過錯行為與損害結果存在因果關系,就可以依法劃分事故責任。他們認定兩名女生在通過拐彎路段時,未做到合理減速,也未與前方騎行者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騎行狀態對摔倒女子形成了視覺與空間上的壓迫,致使對方因緊急避讓出現重心失控進而摔倒,因此兩名女生需承擔次要責任。
從法律條文的角度來看,這樣的認定似乎有其依據。但我們不能僅僅機械地套用法律條文,而忽視了事件背后的實際情況和人性因素。法律的目的不僅僅是為了懲罰和定責,更重要的是為了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為了引導人們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和行為準則。在這起事件中,孩子們的初衷是善良的,是值得肯定和鼓勵的。如果因為一些所謂的“過錯”就給他們貼上“次責”的標簽,讓他們承擔巨額賠償,這無疑是對法律精神的誤解和扭曲。
而且,我們也不能忽視一個重要的事實,那就是摔倒老人的索賠金額高達22萬,這其中包括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多項費用。如此高額的索賠,對于一個普通家庭來說,無疑是一個天文數字。孩子們的家長只是普通的打工者,根本無力承擔這樣的巨額賠償。這難道不是在將一個家庭逼入絕境嗎?法律應該是公平正義的守護者,而不是成為制造社會矛盾和不公的工具。
社會之痛,“扶不扶”的困境何時休?
多年前,“彭宇案”引發了全社會“扶不扶”的激烈爭論,嚴重影響了社會風氣。人們開始對做好事產生了恐懼和擔憂,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就會陷入麻煩之中。如今,這起福建兩初中生扶老人反被索賠的事件,再次將“扶不扶”的問題推到了風口浪尖。這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道德問題,更是一個深刻的社會問題,它反映了我們社會信任的缺失和道德的滑坡。
我們生活在一個社會中,人與人之間應該相互幫助、相互關愛。這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然而,當做好事卻要面臨被訛詐、被追責的風險時,誰還敢輕易伸出援手?誰還愿意去傳遞這份溫暖與關愛?長此以往,我們的社會將會變成一個冷漠無情的世界,人與人之間將會筑起一道道無形的墻,我們的社會將會失去最基本的溫度和活力。
我們不能讓“善行之殤”成為社會的常態,不能讓“扶不扶”的困境繼續困擾著我們。我們必須采取有效的措施,來重建社會信任,弘揚正能量,讓做好事的人不再心寒,讓善良得到應有的尊重和回報。
重建信任,多管齊下刻不容緩
完善法律,明確責任界定
法律是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平正義的基石。在處理類似“扶人反被訛”的事件時,我們應該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責任界定標準。不能僅僅因為一些表面的因素就輕易判定助人者承擔責任,而應該綜合考慮事件的起因、經過和結果,以及助人者的主觀意圖等因素。同時,對于那些惡意訛詐的行為,要加大打擊力度,提高違法成本,讓訛詐者付出沉重的代價,從而起到震懾作用。
加強宣傳,弘揚正能量
媒體是社會輿論的引導者,應該發揮其積極的作用,加強對正能量事件的宣傳報道。通過宣傳那些做好事得到好報的典型案例,弘揚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引導人們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和行為準則。同時,也要對那些惡意訛詐的行為進行曝光和批判,讓公眾認識到這種行為的丑惡和危害,形成全社會共同譴責的氛圍。
教育引導,培養道德觀念
學校和家庭是培養孩子道德觀念的重要場所。我們應該加強對孩子的道德教育,讓他們從小就懂得尊老愛幼、樂于助人的道理。通過開展主題班會、社會實踐等活動,讓孩子們在實踐中體驗幫助他人的快樂,培養他們的社會責任感和善良品質。同時,家長也要以身作則,為孩子樹立良好的榜樣,用自己的言行影響和教育孩子。
建立保障,解除后顧之憂
為了鼓勵更多的人做好事,我們可以建立相應的保障機制。比如,設立“好人基金”,為那些在助人過程中遭受損失的人提供經濟補償和法律援助;建立“助人者免責”制度,在查明助人者無過錯的情況下,免除其法律責任,讓助人者沒有后顧之憂。
福建兩初中生扶摔倒老人反被索賠的事件,給我們敲響了警鐘。我們不能讓善意被誤解,不能讓正義被扭曲,不能讓社會的溫度在冷漠中逐漸消散。我們要行動起來,從完善法律、加強宣傳、教育引導、建立保障等多個方面入手,重建社會信任,弘揚正能量,讓“扶人”不再成為一種擔憂,讓善良成為社會的主流。
讓我們攜手共進,用愛和溫暖驅散冷漠的陰霾,讓社會重新充滿信任和希望。因為,我們生活在一個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是社會的一份子,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讓我們的社會變得更加美好。莫讓“善行之殤”冷了社會的溫度,讓我們用行動守護這份珍貴的善良,讓正義之光永遠照耀在我們前行的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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