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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感到驚訝的是,現實生活中竟然存在著這樣的情況:退休教師為政策上已經明確的權益得不到保障從在職時就開始呼吁而且一直呼吁到了退休。之前看到有位湖北的退休教師發布的與此相關的信息(如下圖所示),說該市退休教師依據省政府已發的文件精神維護自身的應得權益的維權之舉已達十年之久。
湖北省政府2014年下發了26號文件,意在規范津補貼的發放標準以縮小待遇差別,但某市不顧省政府文件機關事業單位同步調整的基本原則,將其解讀為機關里的事業單位,將全體教師摒棄在該調整的范圍之列,于是才有了退休教師的維權之舉,當地總是敷衍應付并強令退休教師交流群成員退群并解散,此事至今得不到解決。
這些退休教師當中自然包括一些退休前就在為保障教師權益而呼吁并且退休后仍在繼續不斷呼吁的教師,為政策上規定的應得權益從退休前呼吁到退休后都難以得到落實不能不說是當地對相關政策規定的落實缺乏執行力,更是無視政策層面的規定和漠視教師群體的權益保障,讓尊師重教完全成為了口頭上的承諾。
國家層面對教育尤其是基礎發展的重視從中央和地方兩級教育投入的不斷持續增長就可看出來,對支撐基礎教育的中堅力量也就是教師隊伍的重視從督促落實并逐步提高教師工資待遇就可看出來,2020年年底前各地必須完成和實現教師工資“不低于”的法律規定的目標任務以及執行聯動調整機制就是具體的例證。
盡管如此,但一直以來很多地方都以各種各樣的理由或借口隨意拖欠、克扣或挪用教師基本工資、績效工資、鄉村生活補助、鄉鎮工作補貼、班主任津貼、課后延時服務補助甚至是地方繳納部分的住房公積金和社保費用等等。這種做法本身就是嚴重違規和違法行為,挫傷了教師從教積極性,影響了教師的生存和生活。
就像上面所提到的那個地方將政策文件規定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津補貼同步調整解讀為機關中的事業單位而將教師群體排除在外。調整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津補貼將教師排除在外?機關中的事業單位?這樣的理由或借口實在是讓人感覺不可思議,同屬事業單位人員的教師群體在進行津補貼調整時竟然被當成了非事業單位人員。
2023年4月,教育部在發布的《教師工作司2023年工作要點》中明確指出要按照之前國務院教育督導委提出的要求推動落實義務教育教師工資待遇隨當地公務員工資待遇調整的聯動機制,對教師工資保障不到位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鞏固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這一“不低于”目標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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