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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十五五”規劃建議專門要求“有效治理婚喪嫁娶中的陋習等問題”,2026年中央一號文件也提出“引導樹立正確的婚戀觀、生育觀、家庭觀,培育簡約文明的婚俗文化。”可見決策層對“婚姻文明建設”這件事是非常重視的。為支持這些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促進婚姻文明建設,本文針對一個關鍵細節,提出一個建議。
古代有情人定親結婚有“山盟海誓”,現代人追求儀式感,結婚的時候也可以安排一個結婚宣誓儀式,既借以表達當事人的情感追求和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也像公務員入職宣誓一樣,形成一個為人們見證和監督的契約,讓結婚的重要性乃至神圣性得以彰顯。雖然海誓山盟并不能阻擋婚姻的破裂,但畢竟還是可以有利于婚姻的和諧和鞏固,并體現和增進人們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
對結婚宣誓來說,最重要的是一定要有一個適用的結婚誓詞。這個誓詞在語言表達上一定要瑯瑯上口、言簡意賅、重點突出、用詞精準;作為誓約,還應該具有可核查性、可操作性;在內容上可以突出愛情的詩意、婚姻的價值,更應體現婚姻生活的契約精神,既體現法律效力的約束性和社會道德的規范性,也激發和引領人們去享受婚姻生活。事實上,政府和社會各界對這件事還是非常重視的。早在2010年,國家民政部就已經向社會推薦了4個版本的結婚登記頒證詞。其中,前3個版本都是頒證員提問、結婚當事人回答,很像西方國家在教堂里舉行的婚禮上由牧師和當事人的問答,而且用詞也刻意進行了模仿,頗有不妥之處。第4個版本包含了結婚誓言,但誓言的措辭也不太理想。本文擬對這第4個版本的結婚頒證詞中的誓詞略加點評,并提出修改意見。
頒證員:我是×××民政局頒證員×××,很高興能為二位頒發結婚證。今天是個神圣的日子,請二位鄭重回答我的問題:請問你們是自愿結婚嗎?(雙方回答)頒證員:請二位面對莊嚴的國旗和國徽,一起宣讀《結婚誓言》。雙方宣讀:《結婚誓言》:我們自愿結為夫妻,從今天開始,我們將共同肩負起婚姻賦予我們的責任和義務:上孝父母,下教子女,互敬互愛,互信互勉,互諒互讓,相濡以沫,鐘愛一生!今后,無論順境還是逆境,無論富有還是貧窮,無論健康還是疾病,無論青春還是年老,我們都風雨同舟,患難與共,同甘共苦,成為終生的伴侶!我們要堅守今天的誓言,我們一定能夠堅守今天的誓言!宣誓人:×××宣誓人:×××
頒證員:請你們牢記今天許下的承諾,共同承擔起家庭的責任,攜手走過未來的人生。請你們共同簽署《結婚誓言》,并領取結婚證。(雙方分別簽領結婚證和《結婚誓言》)
這篇結婚誓言明顯有問題:第一句話“我們自愿結為夫妻,從今天開始,我們將共同肩負起婚姻賦予我們的責任和義務”,這里應強調一下當事人的婚姻是合法婚姻,可改為:“我們自愿依法結為夫妻,從今天開始,我們將履行婚姻法律和道德賦予夫妻的責任和義務”。第二句話“上孝父母,下教子女,互敬互愛,互信互勉,互諒互讓,相濡以沫,鐘愛一生!”這里先說對父母子女的義務,過度突出了當事人的家庭責任,有所不妥。結婚是當事人自己的事情,誓約首先是夫妻之約,必須以夫妻關系為本、其他關系為末,不可本末倒置。建議改為:“珍惜情緣,信守承諾,相互尊重,彼此忠誠,共同經營家庭,贍養老人,撫養子女,創造幸福生活。”原誓詞要求夫妻“互敬互愛”,“相濡以沫,鐘愛一生”,這里“互敬互愛”和“鐘愛”內容有重復。“相濡以沫”是形容詞,不好核查和操作,可刪。“鐘愛”也有愛一個人的意思,但不夠突出。改為“珍惜情緣,相互尊重,彼此忠誠”,不僅突出兩個人的主體性,更強調“忠誠”,體現婚姻對愛情排他性的肯定,也體現了愛情的浪漫;另一方面,這個約定也非常實際,就是強調選擇婚姻就是選擇在愛一個人的時候必須為了對方約束自己的行為,必須放棄情感上的自由,并以此作為維持婚姻的底線。雖然未來要不要因為失去了忠誠而讓婚姻解體,當事人可以有其他的考慮,但結婚的時候必須誓言在婚姻之內只愛一個人、忠誠于一個人,這是婚姻的獨特價值。雖然婚姻并不能夠保證結婚的人彼此忠誠,但抱有愛情和婚姻完全統一這一“理想”是值得肯定的。雖然現實中結了婚也管不住自己的人大有人在,但畢竟人們都稱這種行為叫“出軌”,原則上是不允許的。這個原則必須突出強調并明確堅持。
誓約“珍惜情緣,信守承諾,相互尊重,彼此忠誠”,說的是夫妻二人相互面對的要求。誓約從“共同”一詞開始,兩個人轉過臉來一起面對家庭關系:“經營家庭、贍養老人、撫養子女、創造幸福生活”,這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責任。原誓詞用“互信互勉、互諒互讓”等詞,用意是好的,但這樣的要求不太符合個人獨立人格越來越強的時代精神。許多年輕人會說:“我憑什么讓他(她)?”家庭關系應該是夫妻之間、家庭成員之間處出來、磨合出來的,甚至是斗出來的,突出要求“讓”,往往導致強勢一方得寸進尺、弱勢一方委曲求全,這種家庭關系并不健康。不如用“共同經營”來體現當事人的主體性和責任感。“經營家庭”包括處理好家庭中的各種關系。夫妻履行對父母和子女的義務和責任,應該是出于內心的感情,不應當是道德綁架的強求,所以適宜采用“贍養”和“撫養”這樣的法律語言;家庭成員之間地位應該是平等的,不宜用“上”“下”這樣的詞來強調輩分關系。第三句話“今后,無論順境還是逆境,無論富有還是貧窮,無論健康還是疾病,無論青春還是年老,我們都風雨同舟,患難與共,同甘共苦,成為終生的伴侶!”這些從西方抄來的話雖然也可以適當采用,但照抄照搬有所不宜。最后一句話“我們要堅守今天的誓言,我們一定能夠堅守今天的誓言!”有點多余,可以刪去。
修改之后,合起來就是:“我宣誓:我們自愿依法結為夫妻,從今天開始,我們將履行法律和道德賦予夫妻的責任和義務,珍惜情緣,信守承諾,相互尊重,彼此忠誠,共同經營家庭,贍養老人,撫養子女,創造幸福生活。宣誓人xxx宣誓人xxx”
結婚宣誓可以在領取結婚證時由公職人員監誓,并當場錄相刻盤,將光盤插入結婚證夾層,由當事人保存;也可以在舉行婚禮時播放宣誓錄像,或者請證婚人監誓,當著親友的面再宣誓一次。
以上對結婚誓詞的設計只是個人意見,僅供參考。建議由中央文明辦會同民政部、婦聯、青聯等單位共同牽頭,邀請倫理學家、婚姻學者、法學家、律師、語言學家和群眾代表,成立一個婚誓撰寫小組草擬征求意見稿,然后登報上網征求意見,再由婚誓撰寫小組吸納各方面意見,修改為《結婚誓言》草案,報請國務院法制辦審核,由民政部批準暫行。條件成熟時,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民法典,將其列入相關條款,使結婚宣誓成為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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